当前位置:
主页
>
新闻发布
>
日常新闻发布
>
正文
意大利《共和国报》刊登陈德铭部长署名文章
《中国言行一致反对保护主义》
2009-07-06 14:43  文章来源:商务部新闻办公室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7月6日,意大利《共和国报》刊发了商务部长陈德铭的署名文章《中国言行一致反对保护主义》,全文如下:

中国言行一致反对保护主义

中国商务部部长 陈德铭


  开放的贸易和投资体系是促进世界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当前世界经济出现企稳迹象,但前景仍然有很大不确定性。继续坚定不移地反对保护主义,推进市场开放,保持贸易和投资渠道畅通,对世界经济能否巩固复苏势头至关重要。

  中国是经济全球化重要参与者和受益者。反对保护主义,中国绝不是空喊口号、徒做姿态。目前,中国关税总水平为9.8%,其中农产品平均税率为15.2%,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4。2002—2008年,中国累计从世界进口了4.8万亿美元商品,年均增速达到25.1%,进口增量占世界同期的近9%。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三大进口国。截至2008年底,中国实际利用外资超过8500亿美元,现存运营外资企业约28万家,绝大多数实现盈利。在汽车、手机、化妆品、家电等重要消费品领域,外国品牌和进口产品分别占据了中国市场70%、75%、75%和50%的份额。

  在应对金融危机过程中,中国政府始终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积极主动加强与世界各国的经贸合作,维护多边贸易体制,同舟共济、共克时艰。在已经实施的刺激经济计划中,中国遵守WTO相关规定,平等对待国内外产品,为外国企业提供了大量商机。今年以来,中国还先后组织多个投资贸易促进团赴欧美,扩大对相关国家的进口和投资贸易合作,以实际行动表明中国反对保护主义的鲜明立场。

  近期,一些西方媒体报道中国将在经济刺激计划中实行所谓“购买中国货”的政策,认为中国转向保护主义。这是一种误解。前不久,中国政府有关部门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依据中国的《政府采购法》,重申了财政性资金的政府采购应优先购买本国产品的原有规定,针对的主要是部分地方在招标采购中歧视本国产品的做法。规定所指的本国产品也包括依法在中国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产品。事实上,中国经济刺激计划中的大量投资是社会投资,许多外国企业正在从中国实行的积极扩大内需的宏观经济政策中受益。例如,为了扩大农村消费,中国政府以财政补贴的方式鼓励农民购买家电,不少外资品牌的产品就在这项被称为 “家电下乡”的政策中中标入围,享受了中国政府的支持政策。中国目前尚非WTO《政府采购协议》成员,上述相关规定没有违背国际义务。中国政府也愿意进一步对外开放政府采购市场,希望有关成员能够本着灵活务实的态度,降低要价,为中国早日加入《政府采购协议》创造条件。
 
  我要特别指出的是,并不是中国在搞贸易保护主义,中国恰恰是贸易保护主义的最大受害者。据WTO统计,2008年中国遭遇反倾销调查73起、反补贴调查10起,分别占全球案件总数的35%和71%,是全球遭遇贸易救济调查最多的成员。今年上半年,中国遭受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特殊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调查多达58起,涉案金额超过80亿美元。中国不会以贸易保护对抗贸易保护,但我们强烈呼吁世界各国恪守各国领导人多次做出的共同反对贸易保护主义的郑重承诺,不要让于事无补的贸易保护主义延缓世界经济复苏的步伐。

  意大利是中国在欧盟的重要经贸伙伴之一,2008年双边贸易达383亿美元。中意两国经济有很强的互补性,意大利工业设计、创意产业、时尚产业世界领先,拥有众多著名品牌。中国基础制造成本低,配套体系完整,正加速推进传统产业升级改造。两国合作潜力巨大。在金融危机影响仍在继续、世界经济复苏前景还不确定的形势下,凝聚共识,携手合作,以实际行动抵制贸易和投资保护主义,这对双方和全世界都是十分有益的。我们应当以胡锦涛主席对意大利的成功访问为契机,推动两国业界积极行动起来,把机遇变成实实在在的合作成果,促进中意经贸合作再上新台阶。






 发表评论:    笔名:   
    
第十三届投洽会新闻发布会在京举行
商务部副部长陈健、福建省副省长叶双瑜等出席
    2009-07-02 14:24
商务部有关负责人希俄方妥善处理中国商人被扣货物    2009-06-30 18:11
第四届跨国零售集团采购会在南京开幕    2009-06-29 14:18
深化经贸合作 促进共同发展
——商务部副部长高虎城谈中国与土、芬、乌经贸合作
    2009-06-29 11:28
中方就澳大利亚宣布对中国铝挤压材发起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调查表示遗憾    2009-06-24 17:57
商务部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促进职能转变    2009-06-24 14:34
国家主席胡锦涛出席中克商务论坛暨企业家洽谈会     2009-06-21 22:06
胡锦涛主席在中斯企业家早餐会上致辞
就加强两国经贸合作提出五点建议
    2009-06-20 17:36
中国贸易投资促进团访问斯洛伐克    2009-06-20 17:16
商贸服务司负责人就媒体关于我国待业人数的报道作出澄清    2009-06-20 16:29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