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政策发布
>
对外贸易管理
>
正文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26号 2006年《自动进口许可机电产品目录》
2006-04-21 16:45  文章来源:机电和科技产业司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发布单位】商务部、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公告2006年第26号
 【发布日期】2006-03-29


  根据《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商务部、海关总署令2004年第26号),现发布新的2006年《自动进口许可机电产品目录》,自2006年4月1日起施行。商务部、海关总署2005年第106号公告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自动进口许可机电产品目录


商务部 海关总署
二OO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信息来源:机电司子站





 发表评论:    笔名: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26号,公布《自动进口许可机电产品目录》    2006-05-29 09:45
商务部、海关总署2006年第26号公告 2006年《自动进口许可机电产品目录》    2006-04-25 14:54
商务部、海关总署2006年第26号公告 2006年《自动进口许可机电产品目录》    2006-04-22 15:38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106号 发布2006年《自动进口许可机电产品目录》    2006-01-06 15:06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106号 发布2006年《自动进口许可机电产品目录》    2006-01-05 14:52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106号 2006年《自动进口许可机电产品目录》     2005-12-30 14:04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106号 发布2006年《自动进口许可机电产品目录》    2005-12-28 14:02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94号 发布《2005年自动进口许可机电产品目录》2006年1月1日起废止    2005-12-18 16: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03年第71号——2004年自动进口许可机电产品目录    2003-10-10 09:33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2002年第62号公告(2003年自动进口许可机电产品目录)    2002-12-10 14:07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