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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18号,公布《2007年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调整一览表 |
| 2007-04-24 09:45 文章来源:商务部 办公厅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发布单位】商务部 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公告2007年第18号 【发布日期】2007-03-14 【实施日期】2007-03-01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政策规定,现对《2007年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及《2007年边境小额贸易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中“汽车(包括成套散件)及其底盘”的HS编码进行调整(调整内容见附件),并于2007年3月1日起实施。 新编码实施后,原《2007年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及《2007年边境小额贸易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100号)中“汽车(包括成套散件)及其底盘”的HS编码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2007年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调整一览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二○○七年三月十四日 |

![]() | 《2006年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分级发证目录》 2006-01-04 08:41 |
![]() |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85号 发布《2006年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 2005-12-30 19:57 |
![]() | 2005年南宁特办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 2005-01-21 08:40 |
![]() | 2005年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 2004-12-16 08:52 |
![]() |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78号 2005年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 2004-12-10 15: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