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对外援助项目招标委员会通告2007年第23号
2007-09-18 09:17  文章来源:商务部 办公厅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发布单位】商务部对外援助项目招标委员会
 【发布文号】通告2007年第23号
 【发布日期】2007-08-24



  商务部对外援助项目招标委员会于2007年8月17日举行了2007年第23次例会。

  现将会议情况和决议通告如下:

  一、审定了援塞拉利昂外交部办公楼项目施工任务的中标企业。该项目于2007年8月13日开标。安徽省外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烟建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土木工程集团公司、齐鲁建设集团公司、中国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广东新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地质工程集团公司、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总公司、江苏省建设集团公司等19家单位按时提交了投标文件。根据商务部2005年修订试行的《对外援助成套项目施工任务评标原则》,在坚持“无标底竞争”方式和“合理低价中标”原则的基础上,经技术标定性评审和经济标定量综合评分等两阶段评标,招标委员会决定将该项目施工任务授标予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承担。

  根据《商务部关于对外援助项目评标结果公示和质疑处理的规定(试行)》(商援发〔2006〕413号),上述授标决定经公示且有关质疑处理完毕后生效。

  二、审定了援巴布亚新几内亚威瓦克简易体育场项目施工任务的中标企业。该项目于2007年8月13日开标。中国山东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海南省建筑工程总公司、辽宁省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沈阳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江西省水利水电建设总公司、新疆国际经济合作公司、中国对外建设总公司、中国重庆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南昌对外工程总公司、浙江中富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山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银川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等14家单位按时提交了投标文件。根据商务部2005年修订试行的《对外援助成套项目施工任务评标原则》,在坚持“无标底竞争”方式和“合理低价中标”原则的基础上,经技术标定性评审和经济标定量综合评分等两阶段评标,招标委员会决定将该项目施工任务授标予中国山东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承担。

  根据《商务部关于对外援助项目评标结果公示和质疑处理的规定(试行)》(商援发〔2006〕413号),上述授标决定经公示且有关质疑处理完毕后生效。

  出席:

    王世春        郭本秋(徐加爱委派)

    赛旦霞        吴 钢

    孙倩媛(吴喜林委派) 张明武(李荣民委派)

    辛修明(刁春和委派)

  列席:

    肖凤怀、朱艳琳、马欣

    蔡春、雷鹏钦、黄野



                               商务部对外援助项目
                                 招标委员会
                              二○○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发表评论:    笔名:   
    
商务部对外援助项目招标委员会通告2007年第20号    2007-09-11 09:44
商务部对外援助项目招标委员会通告2007年第19号    2007-08-14 16:04
商务部对外援助项目招标委员会通告2007年第18号    2007-08-03 10:25
商务部对外援助项目招标委员会通告2007年第17号    2007-07-25 15:55
商务部对外援助项目招标委员会通告2007年第16号    2007-07-18 10:01
商务部对外援助项目招标委员会通告2007年第15号    2007-07-06 08:19
商务部对外援助项目招标委员会通告2007年第14号    2007-07-05 17:05
商务部对外援助项目招标委员会通告2007年第13号    2007-07-04 13:42
商务部对外援助项目招标委员会通告2007年第12号     2007-06-13 09:48
商务部对外援助项目招标委员会通告2007年第11号    2007-06-11 09:22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