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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57号 |
| 2007-12-24 09:39 文章来源:海关总署提供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政策 |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公告2007年第57号 【发布日期】2007-10-31 【实施日期】2007-11-01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通知,自2007年11月1日起,对进口原产于圣马力诺共和国的货物适用最惠国关税税率。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二○○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稿件来源:海关总署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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