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70号
2008-01-07 09:57  文章来源:海关总署提供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政策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公告2007年第70号
  【发布日期】2007-12-05
  【实施日期】2007-12-05



  为便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正确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减少商品归类争议,保障海关商品归类执法的统一,海关总署决定公开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汇编(第二部分)》(以下简称《汇编》),正式文本由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汇编》目录见附件。

  该《汇编》中所列商品归类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执行。

  商品归类决定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发生变化的,商品归类决定同时失效。

  特此公告。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汇编(第二部分)》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二○○七年十二月五日

                          (稿件来源:海关总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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