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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07年第23号 |
| 2008-01-08 09:25 文章来源:商务部 办公厅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文号】公告2007年第23号 【发布日期】2007-05-16 《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规定》(商务部令2006年第7号,以下简称《规定》)第七条所称的“混合物”是指: (一)含甲苯、丙酮、丁酮、硫酸4种易制毒化学品之一且比例高于40%(不含)的货物以及含盐酸比例高于10%(不含)的货物; (二)含上述5种以外的《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目录》所列的其他易制毒化学品的货物。 含易制毒化学品的复方药品制剂除外。 经营者进出口上述混合物,应当按照《规定》申请许可。 含甲苯、丙酮、丁酮、硫酸、盐酸等5种易制毒化学品之一且比例低于上述规定含量的货物,不属于《规定》第七条所称的“混合物”。经营者进出口上述货物,无需按照《规定》申请许可。 经营者在办理通关手续时,应当如实申报易制毒化学品含量,并主动出示有关证件。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七年五月十六日 (信息来源:商务部 办公厅) |

![]() |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请提供《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执行情况和建议的通知 2007-09-28 09:28 |
![]() | 商务部对含易制毒化学品的混合物的进出口管理作出具体规定 2007-05-23 14:53 |
![]() | 商务部公告2007年第23号 关于对含易制毒化学品的混合物的进出口管理作出具体规定 2007-05-23 14:43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87号,公布《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 2006-12-13 09:49 |
![]() | 魏建国就《麻黄素类易制毒化学品出口企业核定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答中国政府网问 2006-12-01 07:48 |
![]() | 关于明确易制毒化学品办理程序的通知 2006-11-03 10:54 |
![]() | 商务部、公安部、海关总署、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2006年第9号 公布《麻黄素类易制毒化学品出口企业核定暂行办法》 2006-10-18 16:11 |
![]() | 商务部产业司负责人解读《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国际核查管理规定》 2006-09-25 21:52 |
![]() | 商务部令2006年第7号 公布《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规定》 2006-09-25 14:34 |
![]() | 商务部、公安部令2006年第8号 公布《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国际核查管理规定》 2006-09-15 14: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