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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规划(2007-2015)》的通知
【发布单位】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鲁办发〔2007〕35号
【发布日期】2007-12-17


各市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军区,省委各部委,省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

  《山东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规划(2007-2015)》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七日

                  (稿件来源:《山东政报》2007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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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规划(2007-2015)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加快建设文化强省,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根据《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和《山东省实施〈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的意见》,与《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相衔接,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所指的文化产业(即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有关联的活动的集合,涉及九个行业,划分三个层次。(1)核心层:新闻服务,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广播、电视、电影服务,文化艺术服务。(2)外围层:网络文化服务,文化休闲娱乐服务,其他文化服务。(3)相关层: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销售。

  一、现状与趋势

  (一)基本现状
   1产业规模迅速膨胀。2006年,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6044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33%,占山东生产总值(GDP)的274%,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253%,拉动GDP增长037个百分点。全省文化产业法人单位30340家,从业人员1052万人,与2004年相比,分别增加了202%和145%。文化产业从业人员数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数的比重达到18%。全省文化产品出口13亿美元,进口1288万美元,实现贸易顺差接近12亿美元。
   2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初步建立了门类齐全、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的文化产业体系。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印刷发行、文化旅游等重点行业实现突破性发展,成为文化产业的重要支柱。2006年文化产业核心层、外围层、相关层实现增加值的比例为16∶14∶70。
   3结构布局不断优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演艺娱乐等传统文化行业加快发展;数字电视、网络文化、动漫游戏、旅游休闲、文博会展、广告设计等新兴文化产业迅速崛起;工艺美术品制造、机制纸及纸板制造、视听设备制造等相关产业规模较大。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初步形成。在演艺娱乐、网络动漫、印刷分销、院线建设、广告创意、影视制作等行业,民营资本投资活跃。全省依据特色区域文化资源和发展优势的产业空间布局逐步形成。
   4品牌战略初见成效。山东(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中国(曲阜)国际孔子文化节、济南国际幽默艺术节、青岛国际啤酒节、潍坊国际风筝会、泰山国际登山节、烟台国际葡萄酒节、临沂书圣文化节、菏泽国际牡丹花会、中国江北水城文化旅游节等,形成文化节会品牌。一大批影视作品、戏剧作品、演艺项目、鲁版图书等,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大众报业集团、山东广播电视总台、山东出版集团等7家国有文化产业集团实力不断壮大,成为带动全省文化产业发展的龙头。山东世纪天鸿书业有限公司、山东爱书人音像图书(集团)有限公司等民营集团,成为全省文化产业发展的新生力量。
   5社会投资快速增长。在全国首次设计开发“山东省文化产业项目数据库”,征集文化产业招商项目1500余个,全省超亿元的在建文化产业项目工程达到66个。文化市场繁荣活跃,一批特色文化市场初步形成。文化中介组织、行业协会和人才队伍建设取得较大发展。
  我省文化产业虽然取得较快发展,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与发达省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总量偏少,规模偏小,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省GDP的比重不够高,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偏低,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消费需求不相适应;二是集约化程度不高,市场主体实力不强,大型龙头国有文化集团、民营文化企业、外向型文化企业有待进一步发育;三是文化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市场优势转化的能力较弱,文化资源开发利用缺乏技术性、融合性、超前性,按照工业化、市场化标准进行产业开发、制造和营销的水平不高;四是产业结构不够合理,文化制造业所占比重较大,新兴文化产业发展相对薄弱;五是文化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不足,资本、产权、人才、信息、管理等文化要素市场发育相对滞后。

  (二)优势条件
   1党政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把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产业发展,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文化资源大省向文化强省跨越的必然选择,作为繁荣发展服务业、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不断加大支持力度。省第九次党代会确立了繁荣发展富有山东特色的先进文化、努力建设文化强省的战略目标,进一步作出重要部署。各级党委、政府发展文化产业的意识不断增强,具有区域优势与地方特色的文化产业蓬勃兴起。
   2文化资源丰厚。我省是中华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被誉为“齐鲁之乡、礼仪之邦”。文圣孔子、武圣孙子、科圣墨子、书圣王羲之、医圣扁鹊、工圣鲁班、农圣贾思勰、智圣诸葛亮等享誉海内外。鲁文化、齐文化、莒文化、东夷文化、黄河文化、泰山文化、运河文化、滨海文化、水浒文化、泉水文化、宗教文化、民俗文化、红色文化、现代文化等丰富多彩,交相辉映。泰山和曲阜“三孔”是我国最早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的世界自然文化遗产。全省拥有29个全国文化先进县,23个中国民间艺术之乡,6座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27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57项省级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4107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3万多处古建筑、古遗址,60多万件馆藏文物,118个县级以上专业表演艺术团体,75个各类博物馆。我省已发展成为全国旅游经济大省,拥有全部6大类旅游资源。全省体育人口占总人口的38%以上,体育场地达47362个,总数居全国第二位。底蕴深厚、风韵悠长、类型丰富的齐鲁文化资源,是山东文化产业开发利用的重要基础。
   3区位优势突出。我省是我国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重要省份,位于黄河经济带与环渤海经济区的交汇点,地处北京、上海两个经济文化中心之间,属于环渤海文化产业圈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国经济和文化格局中占有重要地位,文化产业发展区位优势明显。我省与文化产业发达的日本、韩国隔海相望,地处东北亚经济区的核心区域,文化交流历史悠久,经济合作十分密切,有利于实现文化产业的跨国合作、转移与对接。
   4经济基础雄厚。2006年,全省生产总值达到22077亿元,地方财政收入1355亿元,人均生产总值23794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12192元和4368元,城乡居民人均文教娱乐用品及服务支出分别为1202元和409元。城乡居民消费结构逐步升级,文化消费市场不断扩大,对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需求的拉动作用进一步增强。

  (三)趋势展望
   1文化产业将成为我省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随着文化体制改革的全面展开和逐步深化,城乡居民文化需求大幅度增长,公共文化服务等基础设施改善,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我省文化产业将步入高速增长阶段,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就业的贡献率将不断得到提升。文化实力将成为经济社会综合实力的重要内容,文化经济的发展将决定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质量和可持续发展程度,成为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目标顺利实现的关键。
   2创意产业将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主导方向。“内容”是文化产业的核心和精髓,“创意”是文化产业发展的生命线和原动力。文化创意将成为我省文化产业发展的主导方向,推动传统文化产业的结构转型和优化升级,并与先进制造业日益融合,形成互为支撑、相得益彰的发展态势。
   3文化与科技、旅游、资本的高度融合将成为文化产业的突出特征。科学技术特别是信息、网络等现代科技的迅猛发展,文化旅游业的蓬勃兴起,国有资本、社会资本的大量涌入,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提高文化产业的技术水平和科技含量,促进文化与旅游互利共赢,形成多元化、市场化、社会化的文化投融资格局,将成为实现文化产业由传统向现代转变,促进我省文化创新和业态更新,提升文化产业竞争力的重要途径。
   4文化市场的对外开放将成为文化产业的推动力量。全方位、宽领域对外开放格局的形成,为全省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巨大市场空间。跨地区、跨行业、跨国界经营的大型文化产业集团迅速成长,具有山东地方特色、原创性的优秀文化品牌逐步进入国际文化市场,推动齐鲁文化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进程中有更大作为。
   5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将比翼齐飞、共同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由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不断增加投入,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经营性文化产业由市场主导,面向市场需求,获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日益健全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良好基础;不断发展壮大的文化产业,以更多的资源反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为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发展提供重要保障。二者相互促进,共同构成先进的文化生产力。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充分发挥我省丰厚的文化资源优势,以改革为动力,以创新体制机制、调整优化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培育市场体系、壮大市场主体为重点,以科技和人才为支撑,以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目的,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促进文化产业超常规、跨越式发展,为建设文化强省提供强有力的产业支撑,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在新起点上实现富民强省新跨越,建设“大而强、富而美”的社会主义新山东,提供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文化条件。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相协调。正确处理繁荣文化事业和发展文化产业的关系,坚持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业,一手抓经营性文化产业。依托文化事业单位的原创优势、人才优势和投资积累,加快文化产业发展;通过发展文化产业,为繁荣文化事业提供产业支持和创新动力,为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提供基础和载体。
  二是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牢牢把握党对文化工作的领导权,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文化的意识形态属性和产业属性,遵循精神文明建设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确保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社会提供丰富多彩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
  三是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推动相结合。有效发挥政府在推动文化产业发展中的组织、协调、引导、扶持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依靠市场机制吸引资本、技术和人才等生产要素,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文化产业发展。
  四是坚持发展与管理两手抓。建立健全文化产业法律法规,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制定公平竞争的文化市场规则,合理开发、有效保护、科学利用文化资源,把文化生产经营活动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确保文化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五是坚持改革与发展相促进。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维护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积极稳妥地推进文化体制改革,以人为本,创新体制,转换机制,以改革促发展,以发展推改革,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文化产业的发展成果。

  三、战略目标

  (一)总体目标
  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和大集团发展战略,加快文化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培育文化产业骨干企业和战略投资者,运用高新技术创新文化生产方式,培育新的文化业态,加快构建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文化传播体系。到2010年,把文化产业培育成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新的增长点,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省地方生产总值的比重居全国前列,文化产业的创新能力、核心竞争力明显增强。到2015年,把文化产业培育成为我省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初步建设成为文化产业发达、文化产业布局合理、文化产业体系完善、文化市场繁荣有序、文化精品不断涌现、文化设施配套齐全、文化生活丰富多彩的文化产业强省,使我省成为我国东部沿海文化产业高地和环渤海文化产业圈的重要支点。

  (二)具体目标
  ——文化产业快速增长。到2010年,文化产业增加值达到或超过1000亿元,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或超过3%;到2015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或超过5%;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总量跻身全国前列。
  ——文化产业区域布局更加合理。初步建成一批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竞争力的孔子文化、影视剧制作、动漫游戏、印刷复制、广告会展等文化产业基地,基本建成鲁文化、齐文化、红色文化等产业园区,黄河文化、运河文化、滨海文化等产业带,初步形成东、中、西三大文化产业集聚区,最终构建成为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布局合理的山东文化产业发展新高地。
  ——文化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重点扶持和打造跨媒体、跨行业、跨地区,辐射全国、实力雄厚、竞争力强的旗舰式大型文化产业集团;组建一批“专、精、特、新”的中小文化企业;鼓励支持文化企业挂牌上市。广播电视业、新闻出版业、影视剧制作业、印刷发行业、文化演艺业、动漫产业、旅游产业、体育产业、广告会展业、古玩字画与工艺品产业等得到优先发展。
  ——文化市场更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建立健全门类齐全、繁荣规范的文化市场,城乡文化市场全面活跃,文化产品和生产要素实现合理流动,构建现代文化产品流通组织和流通方式,培育一批大型现代流通组织和区域文化产品物流中心,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文化资源方面的基础性作用。
  ——文化产品丰富多彩,文化服务质量显著提高。生产一批具有齐鲁文化特色的精品力作,涌现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的文化产品,打造一批国内外具有重大影响的文化活动品牌和文化服务品牌,孔子文化品牌带动和文化“走出去”战略取得重大进展。
  ——文化产业人才结构进一步优化,高素质文化队伍不断壮大。培养一批适应文化产业发展需要的文化创作人才、文化经营管理人才和文化科技创新人才,涌现一批文化名人和知名文化企业家,形成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富有活力的文化产业人才队伍。

  四、区域布局

  遵循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发挥优势、注重实效的原则,与全省“一体两翼”、“五大板块”的战略规划相适应,在空间布局上按照“三区、三园、三带”的框架展开,构建具有鲜明区域特色、结构合理、效益显著的文化产业发展总体格局。

  (一)三大文化产业集聚区
  突出地方特色,发挥区域文化资源优势,重点建设三个文化产业集聚区,形成东、中、西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山东文化产业发展长廊。
   1以青岛为龙头,包括烟台、威海、日照、东营、潍坊,突出滨海文化和近现代文化资源与产品特色,打造东部文化产业集聚区。突出青岛龙头地位,衔接半岛城市群建设、制造业基地建设和环渤海地区综合开发,充分发挥海洋文化优势和邻近日韩、相对辽东的区位优势,突出“开放、融合、发达”的区域特色,进一步提高文化产品生产能力和文化服务功能,推进优势互补与和谐发展,实现文化生产要素的快速聚集和高效组合。加快发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旅游休闲度假、文化演艺、创意设计、广告会展、动漫游戏等产业集群,力争成为全国文化产业开放程度高、发展活力强、最具核心竞争力的地区之一。
   2以济南为中心,包括泰安、淄博、德州、莱芜、滨州,突出齐文化、泰山文化、黄河文化、泉水文化资源和产品特色,打造中部文化产业集聚区。结合济南省会城市群经济圈建设,充分发挥文化创意中心城市的教育、科技、信息、文化、资本的集成优势,重点发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网络信息、动漫游戏、文化旅游、广告会展、文化演艺、休闲娱乐和现代物流等产业集群,进一步强化文化产业的集聚与扩散功能,促进中部地区文化经济加速崛起。
   3以济宁为支点,包括临沂、枣庄、聊城、菏泽,突出儒家文化、运河文化、水浒文化、红色文化资源和产品特色,打造西部文化产业集聚区。与鲁南经济带建设和突破菏泽相结合,依托东方圣城、江北水城、红色文化名城、中国牡丹城等著名城市文化品牌,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中华文化标志城规划建设,发起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抓紧开展中华文化标志城规划创意征集和科学论证工作,加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形成总体规划方案,使规划建设的过程成为全民讨论、达成共识的过程。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入手,在完善修编曲阜、邹城两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总体规划的基础上,以曲阜为重点,启动实施一系列孔子文化工程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提升城市文化功能,为中华文化标志城建设奠定基础。培育壮大优势文化产业,重点发展文化旅游、工艺品制造、印刷物流、文化演艺等产业,建设孔子文化产业基地、红色文化园区、孙膑故里园区、中华祖源景区等,提高产业化运营水平,走出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的新路子。

  (二)三大文化产业园区
  突出历史文化特色,建设三大文化产业园区,发挥特色文化产业群、产业链的集聚效应,推动文化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转化,形成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的文化产业发展增长极。
   1鲁文化产业园区。集鲁文化特别是孔子文化产品创意、科研、生产、服务、销售于一体,形成强大的集约优势。组建孔子文化产业集团,重点开发富涵孔子文化底蕴、创意新颖、深受市场欢迎的孔子文化系列产品,推动集团在国内和境外上市。保护开发曲阜明故城,进一步挖掘、提升和整合孔子文化资源。建设孔子文化博物馆,使之成为传播孔子文化的窗口。开展“孔子文化世界行”国际文化交流活动和对外贸易,积极参与国际文化产品市场竞争,扩大孔子文化的国际影响,推动孔子文化走向世界。
   2齐文化产业园区。整合齐国故都、聊斋故里、陶瓷名城、足球故乡、孙子故里资源,突出齐文化尚功利、重革新、兼容并蓄的文化精神,重点研发齐文化系列产品,包括齐文化剧目、动漫、影视、旅游、艺术品等,将丰富的人文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形成以淄博为中心的齐文化产业园区。
   3红色文化产业园区。充分利用沂蒙革命老区文化资源,重点开发山东红色旅游联线,打造以临沂为中心的红色文化产业园区。突出生态、民俗、兵学、影视、书法和红色旅游特色,深度开发面向市场、贴近群众的革命文化产品,形成红色文化产业链。

  (三)三大文化产业带
  以文化为纽带,以产业为载体,促进沿线特色文化资源的集聚整合,形成三条文化产业带,拓展文化产业发展的空间领域。
   1黄河文化产业带。以境内黄河为轴线,以两翼广大地区为腹地,与京津及黄河流域文化产业发展相对接,整合开发黄河沿线文化资源和民俗资源,用现代理念进行策划包装,加强沿黄文化产业区域协作,推动文化经济规模的快速发展,成为文化生产力高度聚集的带状经济区。
   2运河文化产业带。以京杭运河山东段为轴线,以运河两翼广大地区为发展空间,以沿河丰富的文化内涵为基点,整合开发运河文化资源,把京杭运河沿岸的城市组群和广大农村,建成一个集文化开发、旅游观光、休闲度假、民俗风情于一体,特色突出、个性鲜明的文化产业带。
   3滨海文化产业带。以青岛为龙头城市,以沿海丰富的海洋文化、渔民文化、科技文化内涵为基点,整合开发山城相连、海天一色,人文景观与秀丽自然风光融为一体的旅游胜地,促进文化与现代产业融合发展,打造适合人类居住的文化环境,成为符合现代人时尚需求,具有休闲、娱乐、游览、度假和展示功能的知名文化产业带。

  五、产业结构

  全省文化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竞争、系统完整的文化产业体系初步形成,文化产业的核心层和外围层增加值大幅度提高,对文化产业发展的贡献率明显增强。

  (一)产业发展重点
   1广播电视业
  做大做强山东广播电视总台,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广播影视市场经营主体。一是加快发展广播影视内容产业,打造名牌栏目、频道。推动生活、娱乐、体育类节目制播分离改革,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提高市场化开发和公司化运作水平。着力提高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的科技含量,推进广播影视制作、播映、存储、交易及影视衍生产品开发等领域的数字化,建设区域性节目制作中心和流通中心,确立山东广播电视在全国节目市场上的领先地位。二是大力发展广播电视数字新媒体产业,搭建有线数字广播电视平台,开发无线广播电视数字多媒体业务,积极开展数字广播、数字付费电视、手机电视、移动电视、互动电视、高清电视及其他业务。三是以资产为纽带,以行政推动与市场调节为手段,加快全省广播电视传输网络整合。加快全省有线电视网络升级换代和数字化改造,努力实现全省县以上城区由模拟向数字化的整体转移。四是以齐鲁影视文化广场、青岛影视基地、临沂国际影视城等开发建设为突破口,建设以济南、青岛为中心的山东广播影视文化娱乐基地。五是加强广播电视广告经营与管理,全省广播电视广告增长比例和增加额度继续保持或跻身全国同级同类广电机构前列。尽快组建山东广电产业集团公司,作为山东广电核心企业。形成节目、网络、广告三大主业并举,相关产业多元化发展的广播电视产业发展格局,全省广播电视业综合经济实力继续保持全国同行业领先位置。
   2新闻出版业
  进一步繁荣发展报刊业。调整优化报刊结构,注重内涵发展,推进报刊业由数量型向规模型、特色型、品牌型、效益型转变。加强对重点报业集团的支持、培育力度,进一步壮大大众报业集团以及济南日报报业集团、青岛日报报业集团、烟台日报传媒集团、临沂日报报业集团的实力。发挥重点报业集团的拓展、带动能力,按照“做大做强主报主业,带动其他相关产业”的发展思路,以主业为平台,开发上下游产业链,加快跨地区、跨行业、跨媒体发展步伐,着力打造一批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品牌新闻出版物、品牌报刊社和龙头企业。
  图书出版重点是优化结构,创新品牌,用高新技术支持现代出版业的发展。努力提高一般书在图书总量中的比重、鲁版书在全国图书市场中的比重,形成畅销书群、长销书群和引进版书群协调发展的图书出版格局。完成列入国家和省规划的重点图书出版任务。完善重点出版项目扶持政策和双效书评估办法,加强对重点出版项目的投入与跟踪问效,提高一般书再版率,确保在全国图书评奖中获奖数量名列前茅。加快各类出版物数字化、网络化、电子商务化进程,积极发展网络出版,开拓出版领域,加强网络游戏和动漫出版,完成列入国家和省规划的重点音像、电子出版物出版任务。以“农家书屋”建设为载体,积极开发出版适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农民买得起、看得懂、用得上的图书、音像电子等各类出版物,组织好服务“三农”出版物的出版工作。实施“中国图书对外推广计划”,完善版权服务体系,鼓励支持优秀作品通过版权输出走向国际市场。到2010年,山东出版集团体制基本理顺,母子公司结构基本成型,微观运行机制基本成熟,内部资源配置得到优化,初步建成出版主业突出、多业并举、体制完善、机制灵活、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保持全国前列的大型综合性出版集团,打造国内外有较强竞争力的出版品牌。
   3影视剧制作业
  采用合资合作、项目合作等多种形式,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影视剧制作业,培育一批在全国具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影视剧制作公司,提升电影、电视剧的生产能力和生产效益。创新影视剧生产、销售体制机制,增强内部活力和市场竞争力。加强影视制作、发行、播映和衍生产品开发,扩大山东影视剧在全国的市场份额,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加快影视剧的数字化进程,满足多种媒体、多种终端对影视数字内容的需求,形成山东广播影视产业发展新的增长点。
  以城乡电影院线建设推动电影发行放映改革,支持多院线竞争发展。将新世纪电影院线和银星电影院线建成地域性品牌院线。组建山东鲁信影院发展有限公司(院线),通过新建、兼并、联合等形式,在济南、淄博、烟台、潍坊、临沂、威海、日照、泰安、东营、德州等城市建设10家不同档次和规模的影院,形成我省电影院线的知名品牌。开发建设现代化数字影城“齐鲁影都”,带动齐鲁影视文化广场和电影院线建设。大力发展社区和农村数字影院,在全省创建适合中低收入人群的低票价电影院线。在工商企业相对发达、人口密集的城乡结合部,建设一批高档次、多厅、多功能综合电影院和电影城。采取“企业经营、市场运作、政府花钱买服务”的办法,推动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实施,在全省农村基本实现一村一月放一场电影的目标。
   4印刷发行业
  按照“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提升档次、壮大实力”的原则,大力发展印刷复制产业。建设以济南为中心的出版物印刷产业基地,以青岛为龙头的山东半岛包装装潢印刷基地,以临沂为重点的印刷、物流基地。加快发展包装装潢印刷企业和可录类光盘企业,引进和发展外商投资印刷复制企业,建设一批规模大、竞争力强的大型印刷企业集团。积极运用数字化印刷、个性化印刷等国际先进印刷技术,优先发展高新技术印刷企业,鼓励发展“专、精、特、新”的印刷企业。到“十一五”末,全省年销售收入过亿元的企业达到40家,力争有三分之二的印刷企业达到设备先进、技术领先、效益良好的水平,使我省印制能力和水平保持全国领先地位。
  山东省新华书店以加快连锁经营步伐为主线,强化主业经营,探索多元发展,构建以连锁总部为龙头,以城乡基层发行网点为依托的出版物经营格局。到“十一五”末,全省连锁门店达到500家,实现资产总额40亿元,年销售收入55亿元。建设山东出版物流中心及东、西、南、北四个分中心,形成覆盖全省、辐射周边的出版物物流配送体系。重点扶持规模较大、势力较强的民营发行企业,支持国有和民营出版物发行企业开展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经营,发展连锁经营、现代物流和网络书店等现代出版物流通系统。鼓励出版单位利用第三方物流,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积极发展出版物发行电子商务、网络书店等各种形式的现代出版物交易系统。鼓励建设遍及全省的书报亭及公共信息服务网络。
   5文化演艺业
  深化文艺院团改革,培育市场主体。按照“一团一策”的原则,整合现有艺术院团及演出场所资源,着眼文化与旅游、科技、媒体、资本、市场的融合,引进战略投资者,合理安排股本结构,采用整体转制、部分剥离、兼并重组等多种形式,推动一般艺术院团及演出场所改革创新。支持和引导国有艺术表演团体,以市场运作的方式进行艺术创作、生产和营销。采用演出季制、月票制、通票制、会员制等多种方式,培育观众群体。发挥齐鲁文化底蕴深厚优势,在重点文化旅游城市,打造国内一流、观赏性强、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市场号召力的大型旅游演艺品牌,使之成为山东的“文化名片”。大力支持积极健康的大众化娱乐项目和经营活动,优化演艺娱乐业结构,提升演艺娱乐项目的文化品位和科技水平,引导演艺娱乐业向超市化、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方向发展。健全现代演出体系,组建山东演出联盟,吸引全省主要艺术院团、演出中介和演出场所自愿加盟,打造演艺剧目创作生产、营销推介、演出场所等完整的产业链,促进全省演出市场网络体系的形成。按照市场需求定制、配置演艺节目,实现演出联盟经营的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实行演出场所院线制,促进演出场所连锁经营。按照体育场、体育馆、音乐厅、大剧院、小剧场等功能类型,分门别类组织演出院线,逐步构建覆盖全省演出市场的演出院线体系。依托大众网,开辟“山东演艺在线”,及时发布演艺资讯,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建立演艺中介组织,发展文化经纪、演出策划、咨询评估、市场调查、票务代理等文化中介组织,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化程度。完善演出资质认证体系,推行演出职业经理人制度、制作人制度、经纪人制度、领衔主演制度或明星演员制度等现代演出市场制度,逐步确立现代演出市场模式。
   6动漫产业
  加强动漫产业基地建设。与国家信息通讯国际创新园、济南高新区齐鲁软件园、青岛惠谷软件园等园区建设相结合,重点建设济南动漫基地、青岛国家动漫创意产业基地、青岛创意100产业园、烟台动漫产业发展基地、临沂动漫城、山东雪野文化创意基地等。充分发挥基地孵化、提升、集聚、创新四大功能,培育新兴企业,吸引国内外优秀企业,推动本地资源与外来企业、资金、项目相结合,促进动漫产业“产、学、研、服”一体化发展。推动核心技术研发。加大对动漫产业基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核心技术和产业化支持力度,鼓励软件园区、动漫基地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整合优化资源,建立共享机制,搭建动漫游戏产业公共服务平台,为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构筑动漫产业链。充分挖掘齐鲁优秀文化资源,研发和制作原创性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动漫产品。推动动漫图书、报刊、电影、电视、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含互联网游戏作品)、舞台剧和基于现代信息传播技术手段的动漫新品种的开发与生产。鼓励文化企业生产制作与动漫形象有关的服装、玩具、电子游戏等衍生产品。建立动漫原创产品评选、奖励和推广机制,积极支持动漫原创产品推广活动,培养引导公众的创意兴趣和消费习惯。整合教育、培训、研发、孵化、营销等各种动漫产业资源,构建完整的动漫产业体系。把动漫人才培养纳入全省教育发展规划,重点培养复合型、创新型、技能型、操作型人才,建立动漫产业研发、制作及经营管理高端人才培养体系。健全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奖励制度,建立人才保障体系。逐步形成以动漫产业基地为中心、市场主体多元、动漫产业链相对成熟的产业体系,促使动漫产业成为我省文化产业的主要支柱之一。
   7文化旅游业
  加强文化与旅游产业的有机融合,积极发展文化旅游业。重点打造“文化圣地、度假天堂”形象品牌,重塑“山水圣人、黄金海岸”两条文化旅游主线。构建“九个文化旅游区”:以泰山、沂蒙山和泉城为载体,构建山泉文化旅游区;以“三孔”为载体,整合孔子、孟子、曾子等儒家文化旅游资源,构建儒家文化旅游区;以黄金海岸为载体构建海洋文化旅游区;以古运河为载体构建运河文化旅游区;以黄河为载体构建黄河文化旅游区;以齐国故都和孙子故里为载体构建齐文化旅游区;以潍坊国际风筝会和杨家埠木板年画为载体构建民俗文化旅游区;以梁山、郓城、东平湖和阳谷景阳冈为载体构建水浒文化旅游区;以沂蒙山革命根据地、枣庄铁道游击队、孟良崮战役、莱芜战役、济南战役、鲁西南战役、胶东抗日根据地、渤海革命老区为重点,开发与自然、文化相结合的红色旅游产品,构建红色文化旅游区。加大文化旅游区基础设施投资,在济南市集中规划建设博物馆、美术馆等一批全省性文化标志工程的同时,统筹规划建设青岛现代艺术中心、烟台市文化中心、潍坊市文化艺术中心、临沂市文化艺术中心、济宁市大剧院、菏泽大剧院、蒙山沂水大剧院、滕州墨子文化城、惠民中国孙子兵法城等一批区域性文化旅游标志性建筑,增加景区的文化内涵。规划建设济南市芙蓉街区、朱家峪旅游度假区、牟氏庄园旅游区、江北水城旅游区、羲之故里书圣文化园、曲阜尼山圣像大型旅游景区、周村古商城、烟台山、朝阳街开埠、蓬莱水城、莱芜雪野景区等一批文化旅游项目。在重点旅游景区和旅游城市,策划打造适合长期演出、反映不同景区主题、丰富游客夜生活的演艺精品。把文化旅游业培育成为我省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实现由文化旅游资源大省向文化旅游产业强省的跨越。
   8体育产业
  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符合现代体育运动规律,门类齐全、结构合理、规范发展的体育产业体系。积极发展竞赛表演、体育培训、体育彩票、体育传媒、体育中介、体育旅游等产业门类,探索体育运动项目面向社会、面向市场、良性循环的运行机制。加快体育健身娱乐业发展,鼓励开办各类体育健身休闲俱乐部,发展群众喜爱的运动项目,引导群众加大体育健身运动消费。大力发展健身器材租赁、健身康复、信息咨询、体质测试和健康评估等经营活动。打造我省体育用品知名企业和知名品牌,促进体育相关产业发展。加强体育设施建设,推动体育场馆多元化经营,强化无形资产运作,提高竞技体育服务水平。加快济南市奥体中心、德州市体育中心、潍坊市体育中心、济宁市体育中心、临沂市奥体中心、滨州市体育中心、莱芜市体育公园、聊城体育公园、菏泽演武馆等一批体育重点项目建设,集中力量办好青岛奥帆赛、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山东省第二十二届运动会等重大体育比赛,适时举办山东省体育用品博览会。抓住举办北京奥运会帆船项目和第十一届全运会的机遇,培植新的竞争优势,增强全省体育产业实力。
   9广告会展业
  广泛吸收社会多元投资,加快烟台、潍坊、济宁、临沂、菏泽等一批会展场馆建设。培育品牌会展,提高会展业竞争力。做活节庆活动,丰富文化内涵,提高城市知名度。办好山东(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等重点文化展会,打造集“节、会、展、演、赛、论”为一体的特色节会。在全省培育出10个具有国际影响力、20个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名牌节会,形成定位准确、主题突出、特色鲜明、梯次发展的会展业格局。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广告资源的合理流动和科学配置,加快广告业结构调整,提高规模化、专业化水平。积极促进网络游戏广告、移动电视广告、手机短信广告等新型广告媒体的发展,拓展广告业发展空间,建立影、视、声、平面、户外、互联网、移动通讯等全方位、多门类的广告媒介体系。打造旗舰广告企业,培育一批知名广告品牌,初步形成结构合理的广告会展人才队伍,广告会展业现代化、国际化水平居全国前列。
  10古玩书画与工艺品产业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山东省文博中心。加强古玩书画和工艺品市场建设,依托济南英雄山文化市场、青岛文化街、临沂古玩城等,打造古玩书画市场;依托淄博陶瓷制造业和淄博陶瓷琉璃艺术节,打造陶瓷琉璃市场;依托曲阜孔子文化商品进出口基地,打造孔子书画工艺品市场;依托潍坊国际风筝会、中国江北水城文化旅游节、菏泽国际牡丹花会等,打造民间民俗工艺品市场。发掘我省历史文化资源和传统民间艺术资源,研究开发具有齐鲁文化特色的民间艺术系列产品,加大对民间民俗产品的扶持力度,培植一批工艺美术品品牌。鼓励社会资本兴办古玩书画和工艺美术产品生产企业,通过规模化、集约化方式,整合生产要素,扩大生产能力,打造龙头产品,形成辐射全国、面向海外的民间民俗工艺品生产基地。发挥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优势,建设工艺品产业研发基地和工艺美术馆,集中研发具有鲜明齐鲁特色、市场前景广阔的工艺美术品。鼓励兴办拍卖企业,支持发展高端拍卖业,提升行业附加值。支持利用闲置厂房规划建设艺术集聚区,吸引国内外艺术家、收藏家和文化机构入驻。促进艺术品销售与家居装饰、文化旅游的结合,开拓艺术品新的消费市场。
  在突破发展十大重点产业的基础上,全省各地根据自身资源特点和发展基础,本着“有所为有所不为”和“量力而行”的原则,突出有个性特点的文化支柱产业门类,确立文化产业发展的布局和重点,形成重点推进的文化产业集群,打造优势产品、拳头产品、特色产品和名牌精品,主动与全省规划的三大集聚区、三大产业园、三大产业带相对接,形成合力,优势互补,协同发展。

  (二)产业发展方向
   1重点突破内容产业
  以创意为核心,汲取齐鲁文化资源优秀元素,创造文化产品著名品牌,引领文化消费时尚。强化图书报刊、广播影视、艺术演出等传统产业的内容制作能力,大力提升动漫游戏、广告会展、文化娱乐、旅游休闲等创意能力,加快发展工业设计、工艺设计、软件设计、包装设计、建筑设计、园林设计、服装设计等生产性文化创意产业,提高我省内容产业的创意水平和综合实力。
   2优先培育新兴产业
  优先发展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新兴文化产业门类,集中力量支持和突破高科技重点产业和重大项目。加强数字技术、数字内容、网络技术和安全播出等核心技术的引进和自主开发,推动各类文化载体的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建设。以浪潮集团、海尔集团、中创集团等为主体,在数字化装备、网络化系统、多媒体技术、软件技术等领域,集中力量开发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质量文化电子信息产品,打造数字技术文化产业基地。在数字电视、手持终端、数字影院、智能儿童玩具、柔性显示器件等数字内容产品上加大开发力度,融合出版、报刊、广播电视、音像电影、通信网络等多种媒体形态,不断扩大我省数字产品的市场空间。加强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开发建设,实现信息服务的宽带化、个性化、智能化。加快推进“三网融合”和数字公共文化信息服务亭建设,普及数字广播电视业务,形成覆盖全省的共享型、集约化信息网络体系。推进新闻网站资源整合,建成与我省地位相称、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综合性网络媒体集团。
   3着力发展民俗文化产业
  把我省丰富的民俗资源作为文化产业着力开发的重点,大力实施“文化富民”工程。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保护和市场开发,打造山东非物质文化遗产著名文化项目品牌。以文化创意为基础,以齐鲁大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基本资源,结合时尚流行文化元素,创造丰富多彩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文化特色的内容产品,形成在国内外影响广泛的“齐鲁风”新民俗文化潮流。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和数据库,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展览和演示活动,加强对优秀传统文化典籍、技艺的推介、演示和讲授。利用数字化技术,对历史悠久、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鲁菜艺术、三大秧歌、山东梆子、莱芜梆子、枣梆、柳子戏、柳琴戏、吕剧、山东快书、山东琴书、山东杂技、鲁锦艺术、梁祝传说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市场开发、策划包装、宣传营销,促进优秀传统文化资源的产业化经营。对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七夕节、中秋节、重阳节等传统民族节庆活动的内容、风俗、礼仪等民族文化的基本元素,进行多种媒体介质形式的产业开发,推出更多具有山东地方特色、百姓喜闻乐见、引领大众消费的著名文化产品和服务品牌,在全国创立齐鲁文化礼仪范式和服务特色标准体系。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建设文化强省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发展文化产业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文化产业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文化产业建设的目标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省及各地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文化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业自主经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把文化产业发展作为评价地区发展水平,衡量发展质量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对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体系。
   建立完善文化产业统计制度。全面开展文化产业统计工作,定期发布文化产业统计数据分析报告,发挥文化产业统计在政府决策和公共服务中的信息、咨询、监督职能。加强文化产业统计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文化产业统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05〕14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发〔2006〕20号),积极稳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遵循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因地制宜、逐步推开的原则,大众报业集团、山东广播电视总台、山东出版集团、省博物馆、省艺术馆及省直艺术院团等为省直改革试点单位,济南、青岛、莱芜、临沂、滨州等为改革综合试点市。综合试点市和试点单位要全面推开改革试点工作,非综合试点市也要积极试点,围绕推进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深化文化企业改革、加快文化领域结构调整、培育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健全宏观文化管理体制等主要任务,努力取得实质性进展。

  (三)完善文化经济政策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和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3〕105号)等中央提出的一系列文化经济政策,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配套政策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鲁政办发〔2007〕92号),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切实解决好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过程中的财政税收、投资融资、资产管理、土地、人员分流安置、收入分配等问题。新建文化设施用地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要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并尽量在城市规划和村镇规划建设区范围内布局。省和具备条件的市可组建文化产业投资公司、中小文化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发展孵化器、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等新型投融资工具,积极培育和推进一批竞争力强、发展前景好、符合上市条件的文化企业申请上市融资。设立“省级文化产业发展突出贡献奖”,把文化创意产业优秀项目评选纳入省级精神文明建设“精品工程”,充分发挥其对文化产业发展的导向作用。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文化产业领域高层次人才培养。大力培养、造就和凝聚高层次、创新型文化领军人才,加强对优秀民间文化人才的挖掘、保护和利用,建立文化产业高端专家人才队伍,形成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的人才优势。注重培养文化资本运营、文化经纪代理、文化产业经营管理和文化科技创新人才,加大文化产业人才培训力度,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文化产业人才培训体系,培养一批既熟悉宣传文化业务,又懂经营、善管理的优秀文化产业人才。
   加强高等院校文化产业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根据文化产业发展需求增加文化产业相关专业设置,形成优势学科。推进中国海洋大学、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山东社会科学院等国家级和省级文化产业基地建设,培养更多的优秀文化产业创新人才。
   完善人才选拔、聘用、激励机制。建立文化艺术专业人才库和文化经营管理人才库,逐步推行人事代理制度和文化人才网络化管理,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加快人才聚集,引导文化人才合理、有序流动。建立健全人才评估和激励机制,尽快健全技术、管理、品牌等参与收益分配的具体办法,实行一流人才,一流待遇。在文化企业积极试行企业家年薪制和股票期权制,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

  (五)加强文化产业立法工作
   研究制定《山东省文化产业促进条例》,通过法定程序逐步将文化经济政策上升为法律法规。开展文化法制宣传,保护知识产权,提高依法行政、守法经营和维护文化权益的自觉性。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理顺政府管理部门的职能分工,避免多头管理、重复审批。制定和完善文化服务的地方法规,保障文化产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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