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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社区服务发展的若干意见
【发布单位】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深府〔2008〕234号
【发布时间】2008-10-23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社区服务发展,落实十七大报告关于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扩大公共服务的要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粤府〔2007〕6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意见。

  一、加快我市社区服务发展的重要意义

  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转型和体制转轨,以及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广大居民尤其是困难群体和特殊群体,对社区服务的需求日益增多,发展社区服务的呼声日益强烈。大力发展社区服务,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的体现;对于解决居民实际困难、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和稳定、促进“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我市社区服务发展的重要性,将其列入政府部门的工作内容,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我市社区服务快速发展。

  二、加快我市社区服务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建“六好”平安和谐社区为核心,以满足社区居民的物质、文化和生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各类社区社会组织、驻社区单位以及社区居民的积极作用,重点抓好社区公共服务,积极开展社区自助、互助和志愿服务,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商业服务。

  (二)总体目标。

  以社区工作站为平台,将政府的公共服务覆盖到社区;建立社会工作者服务制度,由社工引领义工,为社区特殊困难群体提供公益性、福利性服务;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开展专业化、个性化服务;指导支持居委会组织社区居民开展自助和互助服务;加强政策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在社区发展便民利民的商业服务。初步建立起比较完备的社区服务体系,实现服务范围有效拓宽、服务内容不断拓展、服务设施基本完善、组织体系健全完备和服务水平逐步提高。

  三、加快我市社区服务发展的任务

  (一)建立社区公共服务体系。

  1.建立健全社区救助服务体系。
  构建以最低生活保障为核心,教育、住房、医疗、就业、司法等专项救助相配套,应急救助、社会互助为补充的新型社区救助体系,为社区低保、残疾、重病、优抚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解决实际困难。因地制宜,大力发展社区慈善事业,推进社区慈善捐赠点和“慈善超市”的建设。
  2.建立健全社区为老服务体系。
  建立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为核心的社区为老服务体系,加快老年公共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为老年人的日间活动与交流提供场所和设施,照顾老年人的日间生活。为社区老年人进行困难帮助、心理辅导,协调老年人与子女的家庭关系,调解家庭纠纷,防止家庭暴力等。建立包括社交、相互帮助等内容的社会支持网络,帮助老年人建立互助、友爱、和谐的社会关系。
  3.建立健全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体系。
  加强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街道、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机制,开展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相关信息登记。完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和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开展劳动力供求调查、就业与失业登记、社区就业岗位和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工作,为社区居民提供就业培训指导、职业介绍、就业援助。开展劳动保障政策、法律法规咨询和宣传。
  4.建立健全社区安全服务体系。
  加强社区警务室建设,落实“一区(社区)多警”制度,健全以社区综治办组织协调、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治保委员会参与,社区治安联防队为骨干,社区群防群治队伍为补充的社区维稳和治安防范工作体系。重点整治城中村和村改居社区,不断深化安全文明小区建设,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者在社区安全服务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实行有效的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制度,加强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物业管理进社区,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规范物业企业运作,化解矛盾纠纷。在社区形成社区工作站、社区综治办、警务室、出租屋综合管理站“四位一体”的基层综治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和安全检查制度。实行律师法律服务进社区,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和人民调解制度。开展经常性的群众法制教育和法律服务,为居民提供工商物价、消费维权等咨询服务,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解除劳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和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的帮教转化工作。规范社会治安管理,形成社会秩序稳定,社区居民安居乐业的良好治安环境。
  5.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健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形成以区域性医院为骨干,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为主体,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卫生室和社会医疗机构、护理院等机构为补充的社区卫生服务网,为辖区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诊疗服务以及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率达到95%以上,为90%以上的常住居民和100%的65岁以上老年人以及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建立健康档案。
  6.建立健全社区计划生育服务体系。
  全面落实以居住地管理为主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积极推进生育文化中心建设,在社区开展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殖健康宣传和以避孕节育为主的生殖健康服务,为独生子女家庭提供生活服务,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协会,通过居民自治推动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
  7.建立健全社区教育、文化、体育服务体系。
  进一步完善并充分利用社区的文体活动设施,设立群众业余文化活动辅导员,组织经常性的社区文艺活动。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引导居民参加经常性的体育活动,积极组织社区体育活动。充分利用社区教育资源,广泛开展青少年校外教育、失业人员培训、安全生产教育、食品与药品安全教育、民防与防灾减灾教育、老年教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等各类教育培训活动,宣传科普知识,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的社区人际关系和崇尚科学、破除迷信、抵制邪教的良好氛围。组织居民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增强社区居民的凝聚力和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宿感。
  8.建立健全社区环境卫生和环境保护服务体系。
  积极开展绿色社区创建活动,实施社区净化、绿化、美化工程。完善社区环境保护制度建设,加强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培育社区居民环境保护意识,发动居民参与社区环保活动,建设循环型社区。
  9.建立健全社区信息化服务体系。
  建立社区综合管理与服务信息平台,逐步实现市、区、街道、社区各项业务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努力提高社区服务信息化水平,为社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务。

  (二)开展居民自助和互助服务。

  1.积极开展自助和互助服务。
  充分发挥居委会作为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作用,提供必要的条件和经费,支持居委会为居民提供公益性服务。居委会要定期听取居民对社区公共服务的意见,并积极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居民的意见和需求;有条件的居委会可以成立社区服务机构,开展非营利的社区便民、利民服务;动员和引导各类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社区活动;组织、开展自助和互助服务,特别是为社区老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及特殊困难群体,提供帮助和服务。
  2.大力发展志愿服务。
  大力发展壮大社区服务义务工作队伍,积极提倡和组织开展社区义务服务活动。培育社区义务服务意识,弘扬社区义务服务精神,积极动员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公职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青少年学生以及身体健康的离退休人员等加入义务服务队伍,优化义工队伍人员结构,壮大义工力量。指导建立义务服务激励机制,使义务服务者本人需要帮助时,能够及时得到义工组织和其他义工的服务。指导义工组织和义工开展社会救助、优抚、助残、老年服务、再就业服务、维护社区安全、科普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不断创新服务形式,提高服务水平。

  (三)发展市场化服务。

  建立健全社区市场服务机制,充分发挥我市市场经济发育比较完善的优势,引导企业面向社区,提供便民利民服务。鼓励企业通过连锁经营的方式提供购物、餐饮、家政、中介等社区服务;调动驻社区企业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引导其为社区服务提供场地、人才和技术支持;正确处理物业管理公司与社区工作站、居民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关系,发挥物业管理公司在社区服务中的积极作用。

  四、改进社区服务方式

  (一)实行项目管理和政府购买服务。

  对于政府提供或资助的公益性、福利性或带有公益性、福利性特点的服务,原则上采用购买服务和项目管理的方式,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标,以实现公正、公平和公开;加强对政府购买、资助项目的管理、监督和评估,努力提高服务效益和效率。

  (二)鼓励社会组织提供社区服务。

  社会组织是社区服务的一支重要力量。对于社区居民成立的慈善组织、群众性文体组织、科普组织和为老年人、残疾人、困难群众提供生活服务的社区社会组织,民政部门应积极支持其开展社区服务,将其依法纳入登记或备案范围,适当降低准入门槛,加强引导和管理,帮助其有序开展服务。加大对社区社会组织的资助力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扶持从事公共服务和公益慈善事业的社区服务社会组织不断发展壮大。有条件的社区可以在场地、资金等方面对社区社会组织予以支持。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形成合力。

  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社区服务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将社区服务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和目标管理责任制,统筹辖区社区服务工作的全面推进。各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和合作,努力解决社区服务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发展社区服务的合力。民政部门要发挥好组织、协调、管理和指导、督促作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和完善发展社区服务的配套政策措施,实现社区服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高社区服务的整体水平。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社区就业和保障服务;维稳综治、公安、司法部门负责社区安全服务;卫生部门负责社区卫生服务;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负责社区计划生育服务;教育部门负责社区教育服务;文化部门负责社区文化服务;体育部门负责社区体育服务;城管部门负责社区环境卫生;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社区环境保护服务;工会、共青团、妇联、侨联、残联等组织要按照各自的职能积极支持、参与社区服务。各街道、社区要积极履行职责,并发挥主观能动性,在辖区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服务,确保各项社区服务工作深入落实。

  (二)搭建社区服务平台。

  适当调整社区工作站和居委会的范围。居委会的范围服从于小区的独立性和完整性,以较小的居委会方便居民自治,以较大的社区工作站整合社区资源。建立健全社区工作站、居委会相关工作制度,加强对社区工作站、居委会的指导,培育公益性、服务性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工作站要认真履行职责,成为政府在社区服务的平台,使政府的公共管理和服务覆盖到社区;居委会要发挥自身联系群众、了解民情的优势,积极开展便民、利民服务。

  (三)完善社区服务设施。

  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应与社区居住人口规模相适应,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建设和投入使用。在新建、改造小区时,要按照一定的居住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集中建设兼顾公益性项目和经营性项目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发展改革部门要把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的重点项目纳入政府民生工程。规划部门要探索建立符合深圳实际的社区服务设施执行标准,并在编制或审核新建住宅小区的详细规划时,会同国土房产部门对应配置的公益性服务设施和文体设施建设用地按规定进行严格把关。建设部门要加强对社区服务设施配套项目竣工的验收、备案、管理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强对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资金保障。信息化部门要加强社区信息化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管理。驻社区的机关、学校等财政投资的非营利性文体设施,应向社区居民开放,实现资源共享。各区政府负责统筹组织和协调本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继续大力推进“固本强基”社区建设项目工程,逐步完善我市社区服务设施体系,强化社区服务功能。同时,针对社区服务设施后续管理责任不明、资金不足的问题,研究和出台相关规定与措施,尽快加以解决。

  (四)经费保障和监管。

  要将社区服务资金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市、区政府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资金用于社区服务。同时,鼓励社会力量提供资金、人力、物力等方面支持,积极参与和开展社区服务。加强对社区服务资金使用的监管,建立健全社区服务项目的评估体制,严格财务和审计制度,严防各种形式的资金流失和浪费,确保社区服务的健康发展。

  (五)提高社区服务队伍素质。

  建设专业化、职业化的社区服务工作队伍。切实改善和提高社区服务队伍的工资福利待遇,以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并增强对社会优秀人才的吸引力;建立规范的教育培训机制,加强对社区服务工作队伍的教育培训;鼓励公益性社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发展,培育壮大社会工作者队伍,通过向社工机构购买服务的方式,为社区群众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服务;建立社工引领义工的工作机制,壮大社区服务工作队伍。



                              深圳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稿件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2008年第3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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