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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关村科技园区发展战略纲要(2008-2020年)的通知
【发布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京政发〔2008〕41号
【发布时间】2008-10-12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现将《中关村科技园区发展战略纲要(200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北京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二日

                 (稿件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2008年第2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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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科技园区发展战略纲要
(2008-2020年)

  建设和做强中关村科技园区(以下简称中关村)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1988年5月,国务院批准成立我国第一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前身);1999年,国务院批复指出,中关村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实现两个根本转变的综合改革试验区,要加快建设中关村;2005年,国务院及北京市做出了做强中关村的决策。在20年的创新和发展历程中,中关村有力地支撑了国家创新战略的实施,成为我国最重要的创新中心。中关村发生的历史性的深刻变化,是我国30年改革开放伟大成就的缩影。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中关村作为我国创新资源最密集、创新体系较为完善、创新优势突出的区域,承载着建设创新型国家及首都创新型城市的重大历史使命,必须明确定位,突出优势,加快发展。为此,特制定《中关村科技园区发展战略纲要(2008-2020年)》。

一、发展背景

  进入21世纪,世界新科技革命迅猛发展,正孕育着新的重大突破,将深刻地改变经济和社会的面貌。信息科学和技术发展方兴未艾,依然是经济持续增长的主导力量;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迅猛发展,将为改善和提高人类生活质量发挥关键作用;能源科学和技术重新升温,为解决世界性的能源与环境问题开辟新的途径;纳米科学和技术新突破接踵而至,将带来深刻的技术革命。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的不断深入,要素流动和产业转移加快,创新中心多极化发展、创新资源全球化配置的特征更加明显,技术、产业和区域的合作不断深化。一些国家和地区都把强化科技创新、建设全球科技创新中心作为国家和地区战略,努力发展前沿技术及战略产业,全球竞争更加激烈。
  面对经济全球化、技术进步不断加快的机遇和挑战,我国迫切需要增强对创新资源的聚集能力,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全球科技创新中心,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来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国家竞争力。为此,《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提出,到2020年,我国要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北京具有雄厚的科教资源优势和良好的基础条件,必须立足于国家战略,发挥首都优势,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服务,率先建成创新型城市。《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意见》(京发〔2006〕5号)提出,到2010年,北京要初步建成创新型城市;到2020年,北京要进入世界创新型城市的先进行列。中关村拥有突出的创新资源和产业优势,有责任、有能力在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创新型城市战略中发挥龙头带动作用,成为全球科技创新中心。
  中关村在过去20年的创新和发展历程中,以企业为主体,围绕国家战略、首都发展,在电子信息、网络通讯、航空航天、生物医药、新材料、环保新能源等领域研发出了一大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标准和新产品,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中关村高新技术产业总收入的年均增长率超过了40%,形成了软件、集成电路、计算机和网络、通信、航空航天、生物工程、能源环保等优势产业集群,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向高技术服务业转型。初步形成了我国规模最大、实力最强、结构最完善的区域创新体系,探索了产学研相结合、开放式的协同创新。创新创业人才快速集聚,成为我国创业最活跃、高素质人才最集中的区域。在法制建设、工商登记、投融资、信用、知识产权、股权激励、现代企业制度、企业产权制度、人才培养和引进、行政管理等方面,中关村开展了一系列促进自主创新的先行先试的改革探索,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了宝贵经验,初步形成了以人才为本、创新驱动的发展模式,在提升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和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面发挥了聚集、引领、辐射的龙头作用。
  按照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新要求,着眼未来的创新和发展,中关村必须进一步整合资源,发挥优势,大力提升高技术产业的创新能力和国际影响力,强化人才培养、聚集、激励机制,继续完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创业金融体系,深入探索产学研结合协同创新的有效体制和机制。

二、发展战略

(一)战略定位。

  中关村是建设创新型国家、首都创新型城市的龙头和全球科技创新中心。其特征是:
  1.全球高端人才创新创业的聚集区。完善人才开发管理体制和人才培育、引进以及使用的激励机制,建立健全人才评价体系,大力聚集和培育国际一流的高端领军人才,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供人才保障。
  2.世界前沿技术研发和先进标准创制的引领区。坚持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并举,承担国家重大项目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力争在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新一代宽带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数字音视频、节能减排和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工程与重大新药创制、重大传染病防治以及其他知识智力密集的技术领域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突破,引领高技术发展方向,提升国家创新能力。
  3.国际性领军企业的发展区。进一步优化支持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构建高效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完善促进企业做强做大的制度环境,不断催生新兴行业的国际性领军企业,提升国际竞争力。
  4.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高技术产业的辐射区。以海淀园为核心,实现“一区多园多基地”的统筹发展,形成和壮大电子信息、航空航天、生物工程与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环保、创意等领域的产业集群以及其他知识和智力密集的新兴产业,增强全球影响力。发挥中关村作为跨行政区的高技术研发和高端产业功能区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首都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建立与全国其他地区的创新发展多边合作机制,形成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产业发展格局。
  5.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的试验区。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紧密结合中关村的实际,以及与国际接轨和国际化发展的要求,不断推进创业金融、知识产权、人才资源、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的改革和试验,为进一步增强和激发各类创新主体和要素的创新活力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把中关村建设成为全球科技创新中心的总体要求,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坚持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发展方向,通过大力实施制度创新、组织创新和文化创新,构建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在推动创新型国家建设和高技术产业发展方面发挥聚集、引领、辐射的龙头作用。

(三)发展方针。

  1.创新驱动。把中关村发展与世界新技术发展前沿、国家重大技术战略实施紧密结合,按照国家及北京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重点提升电子信息、航空航天、生物工程、新材料、能源环保、高技术服务业等领域的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能力,着力研发一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核心技术。把中关村发展与国家重大制度创新的试点工作紧密结合,在探索不断完善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体系、创业金融体系建设以及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重大制度试点方面取得突破。
  2.高端聚集。吸引和聚集国内外创意、创新、创业的高端人才,发展以研发型、总部型、服务型为特征的高端、高效、高辐射力产业。形成一批技术集成度高、功能齐全、配套能力强、产业带动力强的高技术产业集群,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领军企业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国际品牌,提升首都竞争力,支撑我国高技术产业发展。
  3.辐射带动。以中关村为核心,以重点领域和关键技术为突破口,形成立足北京、辐射全国的创新发展带动体系。依托中关村科教资源密集、创新创业能力强的优势,推动科技奥运理念和成果的推广,促进科技成果在全国各地的产业化,带动经济结构调整;依托中关村产业高端、高效、高辐射力的优势,实现更大范围的产业分工布局,带动我国高技术产业发展;依托中关村先行先试的制度优势,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方面发挥示范作用。
  4.国际化发展。积极参与和融入全球创新资源分配和高端产业分工,大力引进人才、技术、创业投资、跨国公司研发总部等高端创新资源,培育扎根本土、具有影响国际分工能力的世界级高技术跨国公司。

(四)战略目标和阶段。

  总体目标是:按照建设创新型国家和首都创新型城市的战略要求,自主创新能力全面提升,激励创新的机制体制更加完善,创新创业环境开放良好,电子信息、航空航天、生物工程、新材料、能源环保产业的技术水平进入世界先进行列,世界领先的科技成果和科技领军人才不断涌现,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把中关村建设成为全球科技创新中心和世界一流的科技园区。
  中关村下一步的发展分为两个阶段:
  奠定基础阶段(2008年至2010年)。要全面完成中关村“十一五”规划中确定的各项目标,高新技术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总收入比重达到5%左右,中关村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相当于北京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0%左右,进一步发挥中关村在建设创新型国家和首都创新型城市中的龙头作用,持续改善创新创业环境、完善体制机制、聚集高素质人才,巩固作为中国创新中心的地位,为成为全球科技创新中心奠定基础。
  基本形成阶段(2011年至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8%左右,中关村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相当于北京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30%左右,每万名从业人员的专利申请量达到100件,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在中国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和首都北京进入世界创新型城市先进行列的同时,中关村初步成为全球新兴的科技创新中心。

三、重点领域

(一)持续引领中国电子信息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

  在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技术及成套工艺,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等方面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大力发展集成电路、软件等基础性核心产业,重点培育信息服务业、下一代网络、新一代移动通信、数字电视、高性能计算机及网络设备、光电显示等新兴产业群。

(二)不断取得生物技术领域的关键技术突破。

  在重大新药创制、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等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根据防治重大疾病和传染病的需要,重点开展基因工程和蛋白质工程、干细胞与人体组织工程、生物芯片等前沿技术创新,进一步形成新型疫苗、诊断试剂、创新药物、现代中药、新型医疗器械等产业集群。

(三)为国家能源环保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以及国家节能减排的战略需求,在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综合治污与废弃物循环利用,雨水收集利用,工业、建筑与交通节能等领域攻克一批关键技术,大力发展风能等可再生能源以及核能、氢能等新能源技术;加强能源环保领域成套技术的开发和产业化,提高装备技术水平,为能源环保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四)加快发展新材料和高端制造业。

  围绕信息、生物、航空航天、重大装备、新能源等产业发展的需求,在特种功能材料、高性能结构材料、纳米材料、复合材料、环保节能材料等方面攻克一批关键技术和前沿技术,形成产业群。在工业自动化及装备、可循环钢铁流程工艺与装备、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技术及成套工艺、数字化医疗器械、大型环保装备和仪器设备、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成套技术装备、农业新型生产装备等领域,加快研制开发一批对国家经济安全、技术进步、产业升级有重大影响和带动作用的核心技术和装备,提高设计、制造和系统集成能力,并推动产业化进程,成为国家战略产业核心装备的重要基地。

(五)大力发展高技术服务业。

  围绕通信、广播电视、互联网三网融合的发展趋势,在现代服务业信息支撑技术及大型应用软件领域,重点研究开发金融、物流、教育、医疗、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数字出版、数字音视频等现代服务业领域发展所需的关键技术,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加快支撑文化创意产业的技术研发,促进信息服务的运营与内容、技术、设备的互动发展,不断引领信息服务业新业态发展和商业模式创新。加快发展研发服务业,重点加强信息技术、生物技术、能源环保、新材料等领域的高端研发,不断扩大研发服务业规模,大力发展IT外包、生物研发外包等新型服务业态,推动研发成果和技术成果有效转移,进一步强化对国内其他地区的技术辐射和带动作用,聚集和吸引国内外知名企业在中关村设立研发中心。

四、保障措施

  为确保本纲要各项任务的实现,要始终不断整合优势资源,持续抓好聚集高素质人才、创造自主知识产权、建设创新体系、改革体制机制、推进国际化发展、培育创新创业文化,实施《中关村科技园区条例》等战略措施。当前一个时期,要落实好以下重点措施。

(一)大力实施人才战略。

  1.实施“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聚集工程”。在信息技术、生命科学、环境科学、材料科学等领域吸引战略科学家及其团队;在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新一代宽带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数字音视频、高性能计算机、节能减排和环保新能源、新材料、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生物工程与重大新药创制、重大传染病防治等领域聚集和培育一批由高端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领衔的高科技创业团队;在创业投资、金融、法律、财务、知识产权、管理咨询、专业培训、猎头等领域聚集和培育一批由高端领军型创业投资家和科技中介人才领衔的创业服务团队。
  2.健全人才激励机制。鼓励智力要素和技术要素以各种形式参与收益分配,鼓励通过股权、期权、年薪制、年金和人才忠诚保险等手段,提高对关键岗位、业务骨干等重点人才的激励,鼓励企业和各类人才增加人力资本投资。
  3.完善人才服务环境。建立中关村人才市场指数,评估中关村人才资源整体发展情况。建设海外学人中心,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吸引全球的优秀人才到中关村创业和发展。组建中关村人才信用联盟,建立推荐信制度。完善国内外人才在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之间的流动保障机制以及创业扶持、人员出入境、子女教育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大学生、研究生、教师和科研人员创办高新技术企业。

(二)实施“中关村协同创新计划”。

  1.加强国家科技资源的配置。按照国家中长期科技规划确定的重大专项,选择中关村具有优势的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新一代宽带移动通信、生物工程与重大新药创制、重大传染病防治等领域,承接一批国家重点项目和国家科技基础设施。支持以企业为主体实施一批重大高技术产业化项目,使之成为我国的产业龙头。
  2.实施“中关村开放实验室工程”。引导实验室和优势企业瞄准国家战略和重大科技计划,联合开展研发,承担一批国家项目。加强企业、大学科技园、专业园、技术转移机构、知识产权促进机构之间的合作。采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整合落户中关村的国家工程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级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及部分外资研发中心等创新平台,实现科技基础设施共享、科技成果展示、企业需求提交、专家和实验室协同服务、成果对接等功能,建设中关村开放研究院。
  3.开展“中关村百家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立多种形式的技术创新中心和研发机构,支持大企业与跨国公司共建技术研发联合体,形成一批具有持续创新能力的企业集团。激发中小科技企业创新的积极性,鼓励其开展各种形式的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和文化创新。引导企业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
  4.支持各类主体的协同创新活动。进一步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国家科研机构的骨干引领作用和高等院校的基础作用,积极开展协同创新、知识产权转让、成果对接、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和科技交流,促进重大原始创新的产生,促进多学科的交叉融合创新以及在基础研究成果上的应用创新。引导产业链骨干企业开展竞争前的战略性关键技术和重大装备的研究开发,逐步形成大、中、小企业创新并举,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企业创新体系。支持中关村产业技术联盟发展,重点推进中关村的TD-SCDMA、闪联、SCDMA、数字电视、下一代互联网络等产业技术联盟承担国家重大专项、公共技术平台建设、标准创制和国际推广、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等任务。加快军民两用技术的研发和军民之间技术的相互转移,探索建立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科技创新体系。
  5.健全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强化科技企业孵化、科技成果中试、技术交易、信息等各类创新创业服务功能。加强孵化器、留学人员创业园、大学科技园、技术转移中心等创业孵育机构的发展和政策支持。推进科技中介机构市场化、专业化和产业化发展。

(三)全面实施知识产权、标准、品牌、技术转移战略。

  1.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继续推进中关村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的建设,建立知识产权创造与技术研发有效融合的创新体制,支持企业通过知识产权战略提升其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完善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考核指标,推进创新成果的产权化。加大对专利创造重点企业形成专利池和产业技术联盟构建专利群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和专利经营体系,建立实时高效的知识产权侵权预警和风险防范机制,建立正版产品流通示范体系,培育一批从事专利战略经营和服务的中介机构,扶持一批版权代理机构和反盗版组织。培育和发展符合中关村自主创新内涵的知识产权文化。
  2.实施标准战略。继续推进中关村国家高技术标准化示范区的建设。引导各类创新主体融入、参与、创制国家和国际技术标准,承担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工作,加大政府对重大标准的支持力度。探索建立标准研制与科技研发紧密结合的机制,促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快速转化为技术标准,支持企业以产业链为纽带形成标准联盟,共同推进基于相关标准的技术和产品的应用和推广。支持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吸引国际标准化组织入驻园区。
  3.实施品牌战略。以塑造自有品牌为目标,鼓励中关村企业通过技术创新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的科技含量和质量,加大培育自主品牌的投入力度,提升中关村企业产品的信誉度、美誉度和品牌实力,逐步扩大品牌的国际影响力。鼓励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创品牌的高技术产品、文化创意产品出口,不断提高海外市场占有率。强化中关村的高技术区域品牌形象,为企业创建国际化的产品和服务品牌提供支撑。
  4.实施技术转移战略。充分发挥中关村大学、科研院所密集的优势,不断加大对技术转移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明确大学和科研院所技术转移的责任与义务,建立利益共享机制,推进高校院所的科研成果向企业转移,落实对科技成果完成人的奖励和激励政策。建立科技成果转化评价考核机制。围绕重点细分产业领域,支持中关村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长期合作机制,共同推进中试环节,共同推进技术工程化。支持中关村企业参与国际间的技术转移活动,促进技术转移服务网络化。

(四)建立科技创业金融体系。

  1.大力推进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在中关村的设立和发展。发挥政府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的作用,引导境内外创业投资机构投资于重点产业。鼓励境内外各类投资主体在中关村设立公司制或有限合伙制的创业投资机构。大力吸引境内外创投机构入驻,鼓励私募股权投资发展。研究设立中关村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基金。支持境内外个人在中关村开展天使投资业务,培育天使投资者队伍。
  2.积极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做强做大中关村板块,促进企业兼并收购。深化和扩大中关村非上市股份公司代办股份转让试点,使其逐步发展为全国统一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开转让平台。支持在京建设统一监管下全国性的场外交易市场。设立促进企业上市的综合协调服务平台,支持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研究设立中关村并购重组基金,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兼并收购做强做大。积极支持和大力推动高新技术企业集合发债试点工作。
  3.完善投资、担保、贷款的联动机制。系统深入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实施以企业信用为基础的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解决方案。支持商业银行针对高新技术企业开展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业务。设立再担保服务机构,增强科技担保服务能力。研究设立专门为创业企业提供小额贷款服务的贷款公司。开展科技创业银行试点,为获得创业投资的企业和创业投资机构提供专业的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提供融资担保、信用保险、综合授信等一揽子金融服务及优惠利率贷款支持。引导和鼓励社保基金、商业保险、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信托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开展支持自主创新的创新业务试点。支持在中关村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开展项目融资以及发行市政项目收益债券的试点。
  4.建立科技保险保障机制。以提高企业风险管理能力为核心,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保险试点。鼓励保险公司开展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保险服务,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创新产品研发、科技成果转让的保险保障机制。支持企业购买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出口信用保险、员工忠诚险、补充养老保险等保险服务。

(五)优化和拓展发展空间。

  1.构筑功能明确、特色鲜明的空间布局。确立中关村的三层空间结构,包括中心区、发展区和辐射区。中心区以海淀园为主体,承担研发、创新、总部运营等功能,重点发展高技术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区以丰台园、电子城、昌平园、德胜园、雍和园、石景山园、亦庄园、大兴生物医药基地、通州园为主体,丰台园重点发展科技企业总部,电子城重点发展通讯网络与电子信息产业,昌平园重点发展生物技术研发、能源环保产业,德胜园重点发展数字内容产业,雍和园重点发展创意产业,石景山园重点发展信息安全、数字内容产业,亦庄园重点发展高技术制造业,大兴生物医药基地重点发展生物工程和医药产业,通州园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辐射区以京津冀、环渤海为主体并覆盖全国,实现中关村技术、产品、服务、品牌和模式的输出与扩散,形成资源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格局。
  2.建设综合性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依照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两轴-两带-多中心”的总体空间布局,遵循高技术产业空间聚集的规律,满足处于不同成长阶段高新技术企业的空间需求,进一步引导各细分产业、价值链环节在不同园区、专业园形成集聚,促进各园区之间形成分工协作、优势互补,完善“一区多园多基地”的空间格局。
  3.打造特色突出、企业集聚的专业化产业基地。把握高技术产业的成长规律,推动专业园和特色产业基地的专业化发展,提升企业竞争力。围绕电子信息、生物技术、能源环保、高技术服务业和文化创意产业等重点产业,新建一批专业园和特色产业集聚区。实现土地的集约、高效利用。

(六)带动区域统筹协调发展。

  1.发挥在首都创新体系中的龙头作用。通过中关村的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切实增强首都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技术辐射能力。利用中关村跨行政区的高技术研发和高端产业功能区的优势,推动首都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与市级工业开发区共建高技术产业基地,适时将上述基地纳入中关村范围,形成科技园区与城市发展新区、生态涵养区相辅相成的发展格局,提高首都的产业水平。
  2.发挥在环渤海经济圈的创新引领作用。建立与天津滨海新区的互动发展机制,发挥滨海新区研发转化基地的作用,使其成为中关村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的重要平台;建立环渤海经济圈主要城市参与的创新发展多边合作机制,促进中关村的科技成果在周边地区的产业化。支持中关村的开发运营机构、创业投资机构、技术服务机构等到周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开发建设、产业促进、管理运营、成果孵化等工作,提升周边地区高技术产业发展能力。
  3.发挥在更大区域范围内的辐射带动作用。建立与其他地区的合作机制,发挥中关村在电子信息、航空航天、生物工程与新医药、节能环保等领域的技术优势,支持西部大开发、老工业基地改造、中部崛起等国家重大战略的实施,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实现高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目标,推动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

(七)不断提升国际化水平。

  1.吸引全球创新要素聚集。要立足在全球范围内优化配置资源。着力引进关键技术、创业投资、高端人才、研发机构等创新要素,重点引进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研发机构、地区总部等产业要素,促进跨国公司研发机构实现溢出效应,吸引对高技术研发和高技术服务外包具有整合和集聚效应的项目以及完善产业链的项目。
  2.支持有能力的企业“走出去”。鼓励高新技术企业通过贸易、境外上市、投资、并购、承包工程等多种形式开展国际化经营,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在海外设立研发机构、开展跨国研发合作、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出口、软件外包、技术集成服务。建立海外科技园和孵化器,为高新技术企业“走出去”提供海外科技服务平台。
  3.构建现代化、国际化的高技术市场体系。合理布局、积极引导,继续保持中关村作为我国电子信息产品市场中心的地位。通过经营理念、流通技术、商业模式、诚信水平、经营环境等的全面升级,促进形成若干中关村自主创新品牌产品的集中展示和体验场所。把中关村建设成为国际知名的高技术产品发布中心、价格形成中心、电子商务中心和采购中心。
  4.推进多层次国际交流与合作。建立与世界知名科技园区、大学、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与具有共同基础的国际科技园建立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通过举办国际科技博览会、高层论坛,组建跨区域、跨国界的技术创新联盟等方式,促进企业、区域之间的交流合作。

(八)继续优化发展环境。

  1.开展自主创新综合改革。研究制订中关村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的方案,报请国务院批准后实施。针对制约自主创新和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和薄弱环节,在中关村继续开展有关投融资、政府采购、人才资源发展、重大项目等方面的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为国家及北京市探索先行先试的经验。
  2.加强政府引导和服务。加强对中关村的领导,加大对中关村的财政资金投入,通过建立考核指标强化各分园的协同发展。探索建立企业、协会和政府良性互动的公共管理机制,以及多部门的合作协调机制,为创新创业提供高效的公共服务,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和竞争环境。强化首都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首善意识,政府部门要带头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激励创新的体制机制。继续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提高政府针对企业多样化、专业化需求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实施政府采购和财政投资类项目优先选用自主创新产品的制度,为中关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产品和服务提供应用和产业化的渠道和市场。
  3.建设宜居、和谐、生态的园区环境。加强环境绿化和美化,建设生态型园区,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进一步完善与创新相适应的商务、文化、教育、医疗、住宅等配套服务。健全城市功能,加快电信、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
  4.开展具有中关村特色的文化创新。继承中关村地区优秀的思想文化传统,发扬敢为天下先的精神,不断解放思想,破除旧观念的束缚。加强中关村各个创新主体“自主创新、民族品牌、产业报国”的国家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进一步完善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开放、交融的文化氛围。
  本纲要是编制和实施中关村五年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的指导性文件,同时要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适时进行修改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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