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公开规定
>
辅导材料
>
正文
法国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情况
2007-11-12 14:43  文章来源:驻法国使馆经商处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其它

  法国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的具体作法,主要是根据实际需要(pratique),向公众开放信息。

  1、设立政府信息公共服务网站(Service-Pubiic.fr)。该网站面向所有民众,便于民众与政府沟通,并可使民众获得政府各部门公开信息。此外,该网站还专门设有与政府部门关系的网页。通过该网页,民众可以事先了解与政府部门打交道的程序以及享有的权利。

  2、政府各部门网站,主要是根据职能分工,开设信息公开栏目。比如,法国预算、公共财务及公职事务部网站设有主题栏目,如主要数据、预算、税收、国家现代化、公职部门、地方政府、海关;媒体栏目,如新闻空间和图片栏目;服务栏目,如部长栏目连接、资料中心、网上服务等;服务对象栏目,如个人、企业和地方政府。



                             驻法国使馆经商处
                             2007年10月23日





 发表评论:    笔名: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