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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林芝地区商务局关于转发《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的通知
2006-12-30 11:15  文章来源:西藏林芝地区商务局办公室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关于转发《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
                        的通知

各县商务局:
  为了规范零售商的促销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零售业健康有序的发展。现将商务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零售商促销管理办法》(二00六年 第18号令)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县实际,认真学习并将办法精神贯彻到各类零售企业。在“春节”、“藏历年”来临之际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和整顿活动,切实规范零售商的促销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请将检查情况于2007年3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地区商务局市场科。

  附件:《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



                                 二00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首发子站:西藏林芝地区商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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