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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企业所得税‘两税合并’改革与实施暨外资企业税收政策研讨会”的通知
2007-03-26 09:58  文章来源:外贸发展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各有关单位:
  
  2007年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闭幕会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意味着我国从此将逐步告别企业所得税“双轨”时代。《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率统一为25%,并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所得税“两税合并”改革,有利于促进我国经济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有利于为各类企业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税收法制环境,是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新阶段的一项制度创新。

  为使外资企业了解企业所得税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草案的主要内容、对涉外企业的影响以及外资企业税收政策的调整,商务部外贸发展局将于2007年4月20-21日在北京举办“企业所得税‘两税合并’改革与实施暨外资企业税收政策研讨会”。

  为使会议取得良好效果,会议具体事项将交由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咨询公司北京中咨佳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安排见会务通知。各单位收到通知后,请尽快确定参会人员名单并将报名表填写清楚后回传,以便进行安排。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日


企业所得税“两税合并”的改革与实施暨外资企业税收政策研讨会会务通知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2007年4月20-21日 北京
  
  二、会议内容:
  (一)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草案的主要内容
  1.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草案的核心内容
  2. 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对外资企业的影响及应对
  3.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调整与实施细则
  4. 新企业所得税法的纳税人、纳税范围、税率的确定
  5. 应纳税收入总额的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特别纳税调整
  6. 源泉扣缴、征收管理、所得税调整的项目与实施
  
  (二)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与转让定价和反避税
  1.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对我国转让定价与反避税工作的影响
  2.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涉及转让定价与反避税的内容解析
  3. 我国税务部门的反避税工作情况介绍
  4. 转让定价的避税和非避税功能
  5. 转让定价审计和调整的原则与方法
  6. 企业是否应与税务机关签订预约定价协议(APA)
  7.《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资料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三)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与涉外税收筹划
  1. 新税制下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主要方法和有效途径
  2. 新税制下企业面临的主要税收筹划
  3. 所得税“两税合并”的过度期纳税调整策略及风险控制
  4. 企业合法节税与合理避税筹划方法及案例分析
  5. 税务筹划案例点评和税务稽查案例分析及稽查应对策略

  (四)最新出口退税政策
  1. 2007年我国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情况介绍
  2. 出口退(免)税的申报程序、计算方法、退税方法及适用范围操作实务

  三、主讲专家: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四、邀请参会人员:总经理、财务总监、资金部主管、税务主管(顾问)、发展战略筹划主管、公司法律顾问、律师
  
  五、联系方式:
  电 话:010-84493089、84493090(会务)
      010-85226485(商务部外贸发展局)
  传 真:010-84493088 (会务)
  联系人:蒋茵茵(会务)
      郭嘉仪(商务部外贸发展局)

  参会人员报名截止日期:2007年4月17日

  附件:“两税合并”改革与实施政策研讨会 报名表

  (首发子站:外贸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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