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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四届跨国集团采购会的通知
2009-04-09 16:48  文章来源:会展服务处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商办流促函[2009]1号
  商务部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定于2009年6月16—18日在江苏省南京市举办“第四届跨国零售集团采购会”(以下简称跨采会)。为切实加强对跨采会的组织和指导,做好招商招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举办跨采会的重要意义
  当前,国际金融危机还在蔓延,国际市场需求继续萎缩,全球通货紧缩趋势明显,贸易保护主义抬头,我国经济增速出现下滑,各行各业都面临着严峻的考验。举办跨采会,是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08〕13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持对外贸易稳定增长的意见》(国办发〔2008〕135号)精神,积极应对当前国际经济形势、稳定出口增长、加快转变增长方式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我国与有关国家和地区互利共赢、发展双边友好经贸合作的有效途径。跨采会旨在为中外企业搭建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平台,通过国内外大型零售集团、台港澳企业和国内大型生产与流通企业的对接,促进出口企业调整产品结构,开发国内市场适销对路的商品,推动我国产业结构的升级调整和创新发展。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举办跨采会的重要意义,协助做好相关工作,确保跨采会成功举办。
  二、加强组织指导,全力做好招商工作
  根据“第四届跨国零售集团采购会实施方案”(见附件)确立的组织架构和主要内容,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工作的领导,积极组织开展招商招展工作,落实好跨采会各有关项目和活动,积极鼓励推荐本地区有实力、有影响的工业品、日用品、食品、外贸商品优势生产企业参展参会和采购商参加洽谈采购,同时,做好本地区参展(参会)团的组织工作。
  三、具体要求
  (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确定一位处级干部作为联络员,并于4月10日前将联络员报名表(见附表1)传至组委会办公室。
  (二)为保证组展工作顺利进行,各地要按照分配的展位数量(见附表2)组织参展企业,并于4月30日前将展位确认函报至组委会展览组。4月30日起各地按报名顺序挑选展位。
  (三)各地要组织本地优势企业踊跃参会,供应商须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为单位集中报名、参展和收费,并填报企业参展参会报名表(见附表3),由各地联络员汇总后连同汇总表(见附表4)一并报组委会办公室。
  (四)组委会将为参展参会企业提供广告服务,需在展会期间进行广告宣传的企业,请与组委会展览组联系。
  (五)有关参会费用等参展事宜请与组委会办公室联系,相关联系方式如下:
  1、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
  地 址:北京市东安门大街82号商务部东华门办公区(100747)
  联系人:关君,刘欣;电话:010-85226603,85226601
  传真:010-85226603
  E-mail:huizhanchu2009@126.com
  2、江苏省经贸委:
  综合组:朱志荣,严畅;电话:025-83108787,83392506
  E-mail:zhz@irgsf.gov.cn
  展览组:倪海清,贾晓瑾;电话:025-86635697,83108763
  E-mail:zlz@irgsf.gov.cn
  国际采购组:王婷,何雪梅;电话:025-83392694,83108768
  E-mail:gjcgz@irgsf.gov.cn
  国内采购组:纪啸宸;电话:025-83108787
  E-mail:cgz@irgsf.gov.cn
  省内供应商组:方燕稚;电话:025-83304584。
  E-mail: gysz@irgsf.gov.cn
  后勤保障组:解健;电话:025-83398318
  E-mail:hqbzz@irgsf.gov.cn
  3、跨采会网址:http://www.irgsf.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第四届跨国零售集团采购会实施方案



              二OO九年四月九日
  附件
  (信息来源:流通促进中心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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