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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务部 统计局关于印发国际服务贸易统计制度的通知 |
| 2007-12-29 09:10 文章来源:服务贸易司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统计局,有关部门: 为了建立符合国际规范的服务贸易统计体系,科学、有效地开展服务贸易统计工作,为国家制定服务贸易政策提供数据信息服务,商务部、国家统计局遵循国际标准,并结合近年来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情况和特点,共同制定了《国际服务贸易统计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国际服务贸易统计制度》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信息来源:商务部服务贸易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