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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举办“大宗农产品进口报告”培训班的通知 |
| 2008-07-04 15:51 文章来源:商务部外贸司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
商贸农进[2008]第79号 各有关企业: 为了维护对外贸易秩序,提供大宗农产品进口信息服务,根据商务部2008年第10号令和46号公告,自2008年8 月1 日起,《大宗农产品进口报告和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将开始执行,由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负责组织实施。涉及商品有大豆、油菜籽、豆油、棕榈油、菜子油、豆粕。为使各有关企业全面了解有关规定并熟悉“电子报告系统”具体操作程序,商务部外贸司和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将联合举办培训班分期分批进行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 讲解《大宗农产品进口报告和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二、培训时间: 为方便企业,培训班特设了6个时间段,请参会人员在回执中注明希望参加的培训时间,由于培训教室座位有限,请尽早报名,以便统一协调,按报名顺序先后安排。
三、需准备的材料: 1、填写《大宗农产品进口报告企业备案登记表》(附件1) 请提前将上述材料传真给商会,以便制作电子钥匙。参加培训时携带《大宗农产品进口报告企业备案登记表》原件。 四、培训人员: 请各企业专职信息员到会,并填写参加培训班报名表(附件2) 五、培训地点:北京锦江富园大酒店 酒店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1号 六、费用: 餐费100元/人、班车费50元/人(商会与酒店之间)、住宿费双人标准间400元/天,如不发生费用不用交费。 请各企业将备案材料及报名表于7 月 9 日前传真至商会。电话:010-87109837/87109885 传真:010-87109838 联系人:韩宝忠、高亚萍 附件:1、大宗农产品进口报告企业备案登记表 商务部外贸司 (信息来源:商务部外贸司) |

![]() | 商务部外贸司负责人就《大宗农产品进口报告和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答记者问 2008-07-01 16:32 |
![]() | 商务部外贸司负责人就《大宗农产品进口报告和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答记者问 2008-07-01 15:59 |
![]() | 商务部关于征求对《大宗农产品进口报告和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意见的通知 2007-07-02 11:38 |
![]() | 《大宗农产品进口报告和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 截止日期:07-6-20 2007-06-04 13:39 |
![]() | 商务部关于征求对《大宗农产品进口报告和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意见的通知 2006-12-29 13:16 |
![]() | 大宗农产品进口报告和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 截止日期:06-12-10 2006-11-29 09: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