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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桑比克加扎省发生口蹄疫 中国使馆提醒注意防范 |
| 2008-04-02 13:49 文章来源:驻莫桑比克使馆经商处 |
| 文章类型:编译 内容分类:新闻 |
莫桑比克电台4月1日报道,一家非政府组织在太特(TETE)买了45头牛,运到加扎省赛赛(Xai-Xai——GAZA)县的尼亚马维拉(Nhamavila)地区,准备用来支持当地的畜牧业发展,经查染有口蹄疫,莫卫生检疫部门已发出通告,采取措施控制疫情蔓延,被感染的牛昨天全部被焚毁。 中国驻莫桑比克大使馆提醒旅莫华人华侨、经商人员在选购肉类食品时到有卫生条件的大型超市购买,注意防范;生活在疫区的人员需特别关注当地卫生检疫部门发布的信息。 据全民健康网上介绍的相关知识,口蹄疫是一种高传染性、高死亡率牲畜疾病,侵害牛、羊、猪、骆驼、鹿等偶蹄性牲畜动物(两瓣蹄子的兽类),因此病变发生在口腔、蹄部等处,又呈现在畜间传染流行的疫势,称之为口蹄疫。在畜间发生流行口蹄疫时,也曾偶见传染给人而发病,口蹄疫是一种人畜共患的传染病。 口蹄疫的病原为口蹄疫病毒,在病畜的内唇、舌面水疱或糜烂处,在蹄趾间、蹄上皮部水疱或烂斑处以及乳房处水疱排出病毒最多,其次是流涎、乳汁、粪、尿及呼出的气体也排出病毒。这种病毒在外界的存活力很强,在污染的饲料、饲具、毛皮、土壤中可保持传染性达数月之久;在污染的冻肉中更能长时间存活,而造成远距离运输销售传播。而阳光曝晒、一般加热都可杀灭口蹄疫病毒。 人曾因接触口蹄疫病畜及其污染的毛皮,或误饮病畜的奶,或误食病畜的肉品等途径,病毒会通过受伤的皮肤和口腔黏膜侵入人体而感染。人一旦受到口蹄疫病毒传染,症状是突然发热,口、咽、掌等部位出现大而清亮的水疱,同时伴有头痛、恶心、呕吐或腹泻,可并发心肌炎,没有有效的治疗办法,这些症状经2~3周后可自然消失,不留疤痕,预后良好。人与人间基本无传染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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