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站内搜索: |
| 武汉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城市商业发展比较研究 |
| 2007-10-30 16:13 文章来源:武汉市商务局《区域商业比较研究》课题组 |
|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调研 |
继“十五”末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千亿元大关后,近年来武汉市消费市场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商业总体规模持续扩大。2006年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93.32亿元,同比增长14.59%,为近十年来的最高增幅。实现商业增加值389亿元,同比增长13.3%,保持对全市经济增长的较高贡献率,同时武商集团、中百集团、中商集团等大型商业集团规模效应日益突出。武汉商业的流通规模在中部地区继续处于领先水平,在全国大中城市中继续呈现出较强的竞争力和活力。但与沿海地区尤其是与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商业发展比较,武汉市还存在一些不足。作为中部最重要的城市,武汉如何利用中部崛起战略的实施奋起直追,加快缩小与东部地区商业发展的差距具有现实紧迫性。 本课题将以上海为主体的包括杭州、南京等为代表的长江三角洲经济圈、以广州和深圳为代表的珠江三角洲经济圈、以天津大连青岛为代表的环渤海经济圈作为对比研究对象,立足中央提出的“中部崛起”战略,结合武汉及其中部社会经济自然条件,运用统计分析和实地调查等研究方法,对比分析武汉与东部沿海地区商业发展的差异,探寻中部商贸流通业现代化的主要路径和相应对策,为政府和商界提供决策参考。 一、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商业发展的总态势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特别是近几年来,东部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和商贸业飞速发展,经济社会和商贸业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格局基本完成,一线城市已经率先进入发达状态并仍然快速发展,二线、三线城市经济总体以及商业的发展不断提速。 据估算,2005年长三角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3963亿元, 珠三角地区生产总值18059亿元,环渤海三城市生产总值8649.36亿元, 武汉城市圈生产总值4005.65亿元。具体见下图。 2005年长三角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0696亿元,比上年增长 14.4%,零售市场的增长水平首次高于经济发展速度,对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度达到33.9%。2005年,珠三角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630亿元,比2000年增长1倍以上,年均增长15.1%;环渤海三城市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2787.97亿元;武汉城市圈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仅为1890.54亿元。 与此同时,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商业与其城市总体经济和区域经济的联动性不断加强,商业的现代化、高端化、集聚化特征日益明显。特别是长三角16个城市间市场联动发展态势更加明显。以餐饮、娱乐业态为基础的新兴休闲商业模式,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现代服务业正在向多种领域延伸,其商业集中度不断提高,大型国有、民营、外资零售业协调发展,商贸流通现代化格局基本形成。珠三角地区经济社会内在交往一向密切,市场化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形成了一批规模化经营的商贸流通企业和有全国性影响的交易额过亿元的商品市场。全国有逾四分之三的商品市场落户珠三角。商贸业已形成广州、深圳与港澳多元互动,地区已形成“世界工厂”与“世界市场”齐头并进的良性格局。目前整个东部沿海地区的商业在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同时,正加快向二、三级市场扩张,并逐步向全国市场延伸。 武汉商业面临艰巨挑战。 二、武汉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八城市商业发展若干数据的比较分析 与上海、杭州、南京、广州、深圳、天津、大连、青岛八个沿海城市比较,武汉市商业发展总体处于中游水平。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虽然高于南京、杭州、大连、青岛,但落后于上海、广州、深圳、天津,尤其与上海、广州差距较大。 (一)商业总体发展水平比较 2006年,武汉市实现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293.32亿元,同比增长14.59%,绝对额在全国33个副省级城市中处于第七位,在九个城市中处于第五位,增长速度在九个城市中处于第六位。 2005年武汉市批发零售贸易业实现销售额935.4亿元,同比增长12.1%,在九个城市中居第五位,增长速度居第八位。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占GDP的比重来看:2004、2005年九城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占GDP的比重为34.26%、34.57%。而2004、2005年武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占GDP的比重较高,连续几年居第一位,武汉商业对城市经济发展起到非常关键的作用。商业增加值方面:武汉市2005年实现商业增加值343亿元,增长8.54%,居第五位,落后于上海、广州、深圳、天津。具体见表一: (二)商业发展模式和特点比较 长三角(包括上海、南京、杭州等)的商业发展模式,总体上是以上海为龙头,以市场机制和政府行为相结合谋求快速发展。1990年以来,上海市政府明确把“建设三角洲大都市圈”作为基本战略之一,着手“推进三角洲经济的紧密化、一体化”,在本市和长三角地区现代商业零售业的发展上,扮演了积极的角色。在机制上采取政府协调、企业推进、市场运作方式,对推进长三角商业联动发展方面,上海发挥了重要作用。 珠三角(包括深圳、广州等)的商业发展模式,基本上是以港澳模式为榜样,以市场机制推动发展。1990年以来,珠三角基本形成广州、深圳等与香港的多中心竞争格局,商业缺少统筹与引领发展的“龙头”,政府扮演的角色和投入资源有限,行政色彩较为淡薄。现代商业零售业的发展,主要来自市场空间、市场机遇和市场动力,即来自企业的自主、自发行为。现阶段,珠三角传统国有商业虽仍占有一席之地,但除几家大百货公司外,在连锁超市、仓储店、便利店、专卖店、专业店等现代零售业态上,已不起主导作用,外资、民营商业零售业极具生机。 与长三角、珠三角两者相比,环渤海(包括天津、大连、青岛等)地理区域面积较大,内在经济联系松散,虽潜在竞争力较高,但现实竞争力却较低。长期以来,这一地区发展受行政区划影响较大,国有经济比重较高、经济圈经济一体化发展尚未全面完成。 武汉,包括武汉城市圈是以武汉为龙头,以市场机制和政府行为推动区域商业发展,国有商业比重较高,私营商业发展不足,外地外资商业尚未占据主导地位,企业间经营模式同质化明显,市场竞争非常激烈。 (三)商业业态发展比较 与沿海城市相比,在百货业态和大型超市连锁方面,武汉商业具备一定的竞争力,在批发、专业店、24小时便民店等方面发展相对滞后。2005年武汉市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实现零售额342.82亿元,同比增长12.2%,其中百货商场、超市和专卖店实现零售额分别为89.57、122.03和116.66亿元,分别增长了11.5%、14.1%和13.7%。传统的百货店市场份额下降了0.2个百分点,超市、专卖店市场份额分别提高了0.6和0.4个百分点。 但武汉的大型商业集团仍然具备一定竞争力和发展潜力,在2005年全国商业集团销售排名中,武汉大型商业集团销售仅落后于上海、深圳和南京,高于其他沿海城市。 但与行业龙头企业相比,差距还是非常明显。其中上海百联2005年实现销售720.74亿元,增长7.2%;南京苏宁电器实现销售397.18亿元,增长79.7%;深圳华润万家实现销售312.99亿元,增长25.7%;大连大商实现销售301.17亿元,增长30.5%;上海永乐集团销售217.6亿元,增长37.3%;江苏苏果销售181.2亿元;上海农工商超市集团销售175.49亿元,增长28.1%;上海大润发有限公司销售157亿元,增长35.3%;南京江苏五星电器销售146.12亿元,增长55.8%;深圳新一佳超市销售118.01亿元,增长38.3%。而且上海、深圳外资商业比重逐渐上升,也形成了一些大型商业集团。武汉商业三巨头没有一家销售超过100亿元,其中武商集团销售80.72亿元,中百集团销售79.94亿元,中商集团销售51.83亿元。 在全国单体商场销售排名中,武汉进入前50名的单体商场数量仅次于上海和杭州,如武汉广场曾经连续10年居全国单体商场利润第一名,而广州、深圳、南京、大连没有一家单体销售过5亿元。 但另一方面,武汉与沿海发达地区相比,由于企业转换经营机制较慢,企业历史包袱较重,武汉大型批发企业和专业市场发展相对落后,但有明显增长空间。 (四)商业竞争环境和投资环境比较 在商业竞争环境方面,武汉与其他城市一样,都面临国际商业巨头和国内大型商业集团进入的市场格局,不同业态、不同所有制,尤其是来自百货业、超市的竞争尤其激烈。中心城区商业密集度较高。 在土地、劳动力、资金等方面,武汉市商业投资硬环境有一定竞争优势。①武汉市投资用地平均价格低于八个沿海城市,土地出让金执行标准也低于平均水平;②水、电、气成本低于平均水平,工业用水价格仅2.45元/平方米,排名最后;工商业用电、用气价格高于南京,但低于杭州、深圳、上海等城市。③武汉市劳动力资源具有明显优势。武汉有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并且综合素质较高,同时劳动力成本较低。2004年武汉市批发零售业人均人工成本21043元,低于其他城市。但从产业配套、交通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等方面,武汉市处于相对劣势。沿海城市产业链相对完善,互补性较强,并且较大程度地融入国际体系,综合竞争力较强。而武汉市在农产品加工、日用产品制造等方面相对落后,对武汉商业发展支持不足。另外在投资软环境方面,武汉市还有较多地方需要改进。如2006年武汉市商业局对200家企业进行抽样调查,企业对硬环境满意度相对较高,而对政府效率、服务水准、法治环境、社会信用环境、引资政策等方面满意度不高。 (五)武汉与八城市商业效益比较 以2005年数据,武汉市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实现营业收入1620亿元,同比增长14.57%;主营业务成本1524亿元,增长15.81%;营业费用42.16亿元,增长4.8%;管理费用33.94亿元,下降2.3%;实现主营业务利润89.35亿元,增长5.73%,其他业务利润11.04亿元,增长38.52%;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1.98亿元,下降3.41个百分点。2005年上海市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实现营业收入11236.19亿元,同比增长18.78%;主营业务成本9874.12亿元,增长18.9%;营业费用501.98亿元,增长5.69%;管理费用243.12亿元,增长12.88%;实现主营业务利润737.71亿元,增长11%,其他业务利润97.13亿元,增长10.68%;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10.10亿元,增长16.36%。2005年杭州市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实现营业收入3665.56亿元,同比增长7.35%;主营业务成本3490亿元,增长7.89%;营业费用85亿元,增长4.54%;管理费用46.89亿元,增长4.95%;实现主营业务利润172.65亿元,下降2.13%。 综合来看,武汉市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大部分财务指标在平均水平之下,上海市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的营业收入、主营业务利润是武汉的8倍左右;广州、深圳是武汉的2-3倍;天津、杭州是武汉的2倍左右。总利润武汉只有上海的8.67%;广州的31.61%;杭州的33.89%;天津的49.54%。 效益相对落后的原因:①成本费用偏高。武汉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主营业务成本占主营业务收入2004、2005年分别为93.07、95.06,在九个城市中居中游水平,相对偏高的是天津和杭州。而营业费用2004、2005年分别占主营业务收入的2.84%、2.6%,接近于平均水平,最高的是上海市,2004、2005年上海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营业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达到5.02、4.46;杭州为2.38、2.32;天津为2.48、2.41;广州为3.05、2.61。武汉市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管理费用2004、2005年分别占主营业务收入的2.46%、2.1%,在九个城市中相对偏高,上海市2004、2005管理费用占比为2.28、2.16;杭州为1.31、1.28;天津1.29、1.18;广州为1.92、1.76。由于资产负债率较高,天津、武汉、上海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的财务费用高于平均水平。从上缴税金分析,2004、2005武汉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上缴税金为1.35、1.31亿元,占主营业务利润分别为1.6%、1.47%,而上海市都低于1%。②企业债务过重,私营企业亏损严重。武汉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2004、2005年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9.5%、74.98%,高于平均水平,与天津比较接近。尤其是批发行业,一些企业濒临破产的边缘。而私营企业亏损最为严重,2005年限额以上批发企业亏损企业143家,占38.13%,其中私营企业亏损62家,占私营企业比重的42.76%。限额以上零售企业亏损71家,占42.77%,其中私营企业亏损32家,占私营企业数量的62.75%。③不同所有制发展不均衡,外商投资比例不高。武汉国有商业企业依然占据主导地位,私营经济、外商投资有待进一步发展壮大。2005年武汉限额以上批发企业国有和集体企业总资产规模达到137.76亿元,是私营企业的3.26倍;主营业务收入实现286.81亿元,是私营企业的2.28倍;主营业务利润2005年实现19.97亿元,是私营企业的3.60倍;上缴税金0.32亿元,是私营企业的5.11倍。2005年武汉限额以上零售企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总资产规模180.94亿元,是私营企业的8.63倍;主营业务收入实现157.58亿元,是私营企业的532倍;主营业务利润达到18.27亿元,是私营企业的33.40倍,整个批发零售行业外商投资和港澳台比重不高。而上海市发展相对均衡,2005年上海批发零售行业实现销售收入11236.19亿元,从销售收入比重看,限额以上国有和集体批发企业占25.74%,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占22.44%,港澳台和外商投资占23.57,特别是外商投资企业比重不断增长。限额以上零售业实现销售1885.18亿元,占全行业的16.78%。其中私营企业销售占零售业比重13.45%,外资销售占19.13%。私营和外商投资的资产规模、销售利润均有较好的增长。深圳、广州、大连、天津、南京等地外商投资和私营经济比重明显高于武汉市。总之由于商业发展较为均衡,各种商业的潜力发挥充分,因而总体经济效益高于武汉。 (六)武汉与八城市商业发展潜力比较分析 1、区域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商业发展存在供血不足 长三角、珠三角区域之间经济协调发展,城乡差距不断缩小,其经济总量、发展质量和效益、城市化水平在全国处于领导地位,对商业的可持续发展起到强有力的支撑作用。而武汉城市圈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仅为1890.54亿元,武汉市就占了近60%,加上武汉(8+1)城市圈经济发展不平衡,城乡差距比较明显,经济互补性不强,武汉周边中小城市实力较弱,存在一定的投资和行政壁垒,一、二、三产业之间、区域之间联动性较差,还未真正形成统一的大市场、大流通格局。 2、城市经济发展不均衡,武汉商业有待突破发展“瓶颈” 2005年武汉市国内生产总值2238亿元,增长14.7%,仅高于大连,与上海、广州、深圳差距很大,尤其是私营经济、进出口贸易和外商投资落后较多。2005年武汉市进口额36.5亿美元,增长54.1%,出口额25.4亿美元,增长31.5%,进出口额远远低于其他沿海城市。 沿海城市地区间经济互补性强,且逐步形成完整的产业链,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了更多的内外资投资。2005年武汉市实际利用外资17.4亿美元,增长14.47%。同期上海实际利用外资68.5亿美元,增长4.72%;天津实际利用外资33.29亿美元,增长34.6%;广州实际利用外资28.41亿美元,增长14.71%;杭州实际利用外资17.13亿美元,增长21.49%;深圳实际利用外资近40亿美元,青岛外商直接投资36.58亿美元。由于经济发展不均衡,相关产业不发达,武汉商业缺少相关产业的带动和支撑。但从国家产业调整趋势看,东、中、西部产业布局呈梯度分布,沿海地区一些劳动密集型产业逐步向中西部转移,武汉承东启西,有明显的区位优势,商业增长潜力明显。 3、武汉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偏低,商业增长潜力受到抑制 2005年武汉市常住人口有858万,仅次于上海、天津,但广州、深圳、杭州、大连、青岛市流动人口多于武汉,并且有较强购买力。从人均可支配收入分析:2005年武汉市人均可支配收入10849.7元,增长13.4%,落后于八个城市,深圳、上海、广州、杭州分别为21494.4元、18645元、18287.2元、16600.7元。武汉市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落后于南京、青岛、大连、杭州。根据费雪消费模型:C=R+R’/(1+F),居民消费等于其即期收入加上预期收入贴现,因此,武汉人均消费性支出必然偏低。从人均消费性支出看:2005年武汉市人均消费性支出8234.5元,同比增长5.67%,低于其他八个城市。武汉市城市家庭平均每人每月可支配收入904.14元,增长13.44%;消费性支出达到686.21元,增长5.67%,低于其他城市。2005年武汉市城乡居民储蓄1673.17亿元,排名第六,人均储蓄倒数第二,仅高于青岛。在九个城市当中,武汉市物价指数是最高的,达到102.7。武汉市城市居民即期和预期收入相对偏低,抑制了消费需求的进一步扩大。见表八: 4、与沿海城市相比,武汉市旅游业整体水平较为低下 城市旅游业能有效带动商业整体发展。沿海城市在游客数量、旅游收入等方面全面超过武汉市。2005年武汉接待海外游客41万人,旅游总收入235.19亿元,其中旅游外汇收入1.72亿美元。与此同时上海市接待国内游客9012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1308亿元,国际游客571.35万人次,旅游外汇收入36.08亿美元。杭州接待国内游客数量3266万人次,国际游客151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465.1亿元,旅游外汇收入7.58亿美元。同期青岛市旅游总收入达325.2亿元,其中国内旅游总收入281.8亿元,增长26.6%;国际旅游收入5.43亿美元,增长30.8%。全年共接待国内外游客2886万人次,其中国内游客2801万人次,增长14.4%;海外游客85万人次,增长24.9%。广州、深圳、南京、大连、天津旅游业发展也具备明显优势。进一步加快武汉旅游业发展,将有效促进武汉商业的整体发展。 5、武汉市商业企业具备较高的盈利能力,但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 ①企业整体规模比较:武汉市批发零售行业整体规模低于平均水平,尤其是批发业规模相对落后。②企业盈利能力比较:2005年武汉市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主营业务利润率达到5.52%,同比下降0.45个百分点,仍高于平均水平,企业赢利能力较强。但与天津相似,企业的资本结构不太理想,资产负债率偏高,利息支出较多,可持续发展受到一定制约。企业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收益率基本处于平均水平,但2005年企业权益出现负增长。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增长高于平均水平,但负债增长也高于平均水平。③企业经营效率比较: 2005年武汉市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总资产周转率为2.63,比2004年提高0.05个百分点,企业经营效率处于平均水平;天津总资产周转率最高,达到3.07。而存货周转率低于平均水平。 企业经营效率、企业盈利能力、企业规模之间有着内在的联系,除了外部资源和内部条件之外,企业的管理水平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根据武汉市商业“十一五”规划,“十一五”期间武汉商业总投资将超近700亿元。其中总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项目有52项,计划投资额为562.44亿元;3000万元-1亿元的项目23项,计划投资额13.01亿元;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下项目数百项,投资额约100亿元左右。从投资结构看:①百货及大型购物中心31项,计划投资386.55亿元。②仓储及超市连锁11项,计划投资20.1亿元。③农产品加工贸易5项,计划投资12.9亿元。④建材类7项,计划投资90.1亿元。⑤物流类7项,计划投资39.5亿元。⑥餐饮及其他14项,计划投资26.3亿元。⑦中小项目投资约100亿元。“十一五”期间南京商业总投资202亿元,总建筑面积283万平方米。商业投资强度低于上海,但高于深圳、南京、大连、青岛等城市,将带动“十一五”期间武汉商业的全面发展。 三、武汉商业可持续发展对策与建议 2004年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明确提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构想。2006年4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正式出台。中部崛起战略为武汉经济社会以及商业赶超沿海发达地区提供了巨大的历史机遇。如何加快发展步伐,实现武汉商业的可持续发展战略,除了需要外部资源要素、产业环境、社会环境的支持之外,武汉商业自身也要加快改革、调整和创新,推进武汉及其城市圈商业的全面发展。 (一)积极培育和依托武汉经济圈区域协调发展,加快武汉城市圈经济与流通一体化进程 长三角、珠三角以及环渤海地区商业之所以领先于武汉商业,除了其城市实力增强外,依托其经济圈总体经济发展环境,为其商业提供重要支撑,是最为重要的原因。武汉商业要实现赶超战略,不能再仅仅依靠单个城市的孤军奋战,而必须高度重视和积极培育、依托武汉经济圈的加快发展。国家“十一五”规划提出要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明确中部地区要依托现有基础,提升产业层次,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在发挥承东启西和产业发展优势中崛起。加强现代农业特别是粮食主产区建设,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增强粮食等大宗农产品生产能力,促进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这就为武汉商业的加快发展提供了根本动力。近年来,在全球化分工体系中,沿海地区面向国际市场的区位优势超越了中部地区面向国内市场的区位优势。但随着我国经济增长方式出现新变化,如积极的财政政策正逐步淡出,外贸受到汇率、贸易顺差等因素影响,以进出口拉动经济增长的风险日益加大。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中,强化内需拉动的作用是迫在眉睫。中部地区由于辐射整个国内市场,其区位将又一次成为巨大优势,武汉商贸业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 培育武汉经济圈,首先要积极培育和依托武汉城市圈经济发展。目前在产业布局上,武汉市已经基本形成以汽车、钢铁、船舶制造等重工业、光电子、信息技术、商贸流通业为主的产业结构;武汉城市圈应以武汉为中心,其他城市结合地方实际如发展特色农业、粮油加工、农副产品加工、食品制造、纺织服装制造、养殖业、生态旅游、农产品批发和原材料生产等等;要加快区域流通一体化进程,充分运用武汉商业优良资源,利用整合和不断完善的城市圈商业网络,尽快完成城市圈商业布局;利用区域内产业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相互促进,消除地区壁垒,逐步形成统一的大流通、大市场格局,发挥地方资源和传统优势,把武汉以及湖北的优势农副产品、肉类产品、水产品以及加工产品从内地销到全国,甚至出口到国际市场,增强武汉对全国市场的辐射力和影响力。 (二)改善投资和创业环境,鼓励多种所有制、多种业态全面发展 武汉市要进一步改善交通、运输和城市软环境建设,完善资本市场、产权交易市场、劳动力市场建设。改善投资和融资环境,吸引外商和国内投资,积极推动本地中小私营企业的健康发展,促进商业发展的多元化与开放性。要重视推动商业文化体系建设,建立完整的商业企业信用体系,进一步规范商业经营秩序,完善商业法制环境,引导商业企业改善与生产企业之间的合作关系,推动产业间、企业间合作共赢机制形成,促进武汉“和谐商业”建设。要加快对传统业态的重组和改造提升, 坚持商品服务大众化的发展方向,根据不同情况,积极发展标准超市、仓储式商场、大型综合超市、购物中心等新型流通业态。逐步发展具有综合服务功能的社区便民店、便利店。适应群众个性化消费需求,有计划地发展专业店、专卖店,促进武汉商业业态结构的合理化、多样化。要鼓励连锁经营企业参与农业产业化,建立生产加工基地,开展生鲜熟食品经营,不断提高粮油、肉类、水产品、蔬菜、果品等的经营比重。 (三)鼓励企业经营创新和组织创新,将管理现代化和培育大型商业企业集团作为战略任务,为提升武汉商业竞争力和经营效益创造条件 关于组建武汉大型商业航母的提议,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就不绝于耳。但一直缺乏内在和外在的动力。上海百联、大连大商、深圳华润万家,其销售规模数百亿的跨地区零售企业,杭州银泰、大连万达、深圳铜锣湾等依托资本营运、资源整合等现代市场模式,大手笔运作商业项目的企业,在全国市场上呼风唤雨,武汉市对此应该有足够的紧迫感。建议尽快组建一个不仅仅是管理资产的、而是一个真正“姓商”的武汉商业企业集团,利用这个集团,优化配置武汉商业资源,合理调整商业经营结构,完成武汉商业发展质的飞跃。同时要加快商业增长方式转变的步子,逐步实现从企业外延的扩张转向企业效益、质量和内涵的扩张。要鼓励商业企业进行经营方式创新、管理机制、服务手段和服务方式创新,特别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通讯技术进行创新,推动企业从传统的流通交易方式向现代流通交易方式转变。要积极运用财政和税收杠杆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建立和健全创新机制,鼓励资本结构不合理的企业通过兼并和资产重组,改善企业盈利能力,鼓励有条件和实力的商业集团进行大规模的资本运作和外部扩张。 (四)采取有力措施,提高中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增强消费信心,为武汉区域经济和商品流通打造赶超发展的巨大市场空间 近年来,武汉市居民消费增长一直落后于经济增长,主要是居民收入增长缓慢,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同时,教育、医疗、住房等改革使居民承担很多的改革成本,消费意愿受到抑制。因此,要改善居民对未来的预期,增强居民消费信心。首先,保持城市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努力开拓就业门路,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的持久性收入,稳定居民收入预期。其次,调整收入分配格局,提高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通过提高基本工资标准、强制企业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等措施,提高居民对持久性收入的预期。第三,对于涉及城乡居民切身利益的改革,如养老、医疗、失业、住房、教育改革等,应建立公众参与机制,提高改革的透明度。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制,特别是扩大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养老保险的覆盖面,降低人们对未来支出预期的不确定性,从而降低居民的强制性储蓄的倾向。 (五)高度重视批发功能的建设,通过现代物流发展和现代化交易市场建设以及构建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增强武汉城市商业的吸引力和辐射力,为最终形成“大武汉经济圈”奠定物质基础 ①要充分利用中央中部崛起的战略资源,大力发展武汉现代物流产业,尽快完成武汉“作为全国性物流市场枢纽”的建设。要积极推进现代物流配送,努力发展第三方物流。大型连锁经营企业的物流配送中心,在满足企业自身需要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对中小企业的配送服务,提高对外配送比重,发挥物流对武汉经济圈产业链建设的巨大推动力和支撑作用。②推进生产资料分销企业转型。生产资料经营企业要积极开展为生产企业服务的配送业务,逐步建立钢材、化肥、农药、木材、建材等大宗商品和零配件的专业化加工配送中心,不断扩大配送品种和服务范围。③改造和建设现代批发市场。规划发展一批专业特色鲜明、集散功能较强,连接城乡、辐射全国、连通国外的大型现代批发市场。逐步将骨干批发市场培育成现代物流配送中心、加工交易中心、价格形成中心和信息发布中心。努力提高市场交易主体的组织化程度,支持多种经济成份的企业进入市场,促进市场主体的多样性。提高交易商品的质量、档次和加工、包装水平,争创中国名牌和世界名牌。积极引入竞价拍卖、网上交易等先进方式,建设质量检测、统一结算等工作体系,提高市场知名度,努力扩大交易辐射范围。中心城市要结合城区改造,做好销地市场的规范、改造工作,用现代经营方式改造传统农贸市场。④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扩大商业发展空间。目前,远城区消费不安全、不便利、不放心的问题还较突出。武汉市商业企业要积极配合商务部“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大力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运用连锁经营方式,在远城区构建以城关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农家店为基础的现代流通网络。积极构建畅通的产销渠道,大力促进农副产品流通,实现以城带乡、城乡互动,促进全市城乡商业统筹协调发展。 |
| (首发子站:武汉特办子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