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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被确定为全国外贸信用体系建设第二批试点省 |
| 2008-01-18 09:49 文章来源:山东省外经贸厅 |
|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 |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要求,根据外贸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体安排意见,日前我部确定山东等10省市为外贸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省市。这是继2005年1月商务部将深圳市作为首个外贸信用体系试点城市三年后,进行的第二批试点。 据了解,山东省将参照深圳市的做法,将外贸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的基本业务信息和加工贸易企业的台帐信息,以及这些企业在工商、海关、质检、国税、地税部门的登记信息、不良记录等加以归纳整理,为有关部门对其监管、服务提供第一手资料,保证部门行政的科学性、公正性。山东省有关部门将密切协作,建立联合共管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全省外贸信用体系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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