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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贸易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解读

  随着全球步入服务经济时代,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在各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大力发展服务业和服务贸易,也成为中国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的重要战略举措。为促进服务贸易又好又快发展,商务部会同33个部门历时两年,制订了《服务贸易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简称《规划》),并于今年9月27日正式发布。

   一、《服务贸易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的出台背景

   (一)全球服务贸易发展态势良好。

   当前,服务业占世界经济总量的比重达到70%左右,国际服务贸易发展势头强劲。进入新世纪以来,服务贸易在结构性调整中爆发新的增长力,显现出新的发展态势。

   第一,世界服务贸易发展速度超过货物贸易发展速度。2000年以来,世界服务贸易年均增速9.3%,超过货物贸易8.8%的发展速度。

   第二,新兴经济体服务贸易发展速度超过发达经济体。2000年以来,新兴经济体服务贸易迅速增长,发展速度超过占国际服务贸易主导地位的发达经济体。金融危机之后,新兴经济体服务贸易恢复速度也快于发达经济体。

   第三,高附加值新兴服务贸易比重超过传统服务贸易。全球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咨询服务等新兴服务贸易占比逐步上升,运输、旅游等传统服务占比逐步下降,2006年首次低于50%。云计算、物联网的发展将进一步强化该趋势。

   第四,商业存在形式实现的服务贸易超过跨境服务贸易。国际产业转移的重点从制造业领域向服务业领域转移。当前,通过商业存在实现的服务贸易已经超过全球的一半。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使世界经济格局深度调整和变革,但制造业服务化、服务业信息化、服务业国际化、消费结构优化的发展趋势还将逐步强化,以服务业跨国转移和要素重组为特征的新一轮国际产业转移将不断加速,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将继续成为世界各国全面深度参与经济全球化的重要途径。

   (二)“十一五”期间中国服务贸易稳步发展,为“十二五”时期服务贸易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是贸易规模迅速扩大。2006-2010年,中国服务进出口总额从1917亿美元增长到3624亿美元,增幅达89%,年均增长17.3%。其中,服务出口年均增长16.8%,是同期全球服务出口平均增速的两倍。二是国际地位不断提升。2006-2010年,中国服务进出口总额全球占比从2006年的3.6%增长到2010年的5.1%,世界排名由第八位上升到第四位。

   三是贸易结构逐步优化。2006-2010年,计算机、保险、金融、咨询等高附加值服务贸易快速发展,进出口总额从313.4亿美元上升到702.9亿美元,增长约1.2倍,占中国服务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从16.3%上升到19.4%,年均增长22.4%。

   四是区域协调不断加强。东中西部依托各自优势,实施错位发展,初步形成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的服务贸易格局。

   (三)中国服务贸易发展还存在较突出的问题,面临较严峻的挑战。

   在看到发展成绩的同时,也要直面中国服务贸易基础还比较薄弱的现实。长期以来,中国服务贸易发展存在五个“不平衡”。一是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发展不平衡。长期以来,中国服务出口占货物和服务出口总额的比重只有全球平均水平(基本保持在20%)的一半左右。二是服务出口和服务进口发展不平衡。中国服务贸易长期处于逆差状态。逆差行业主要集中在运输、保险、专有权利使用和特许费、旅游等领域。三是服务贸易行业结构不平衡。近年来,尽管中国的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保险服务、金融服务、咨询服务等高附加值服务贸易增长速度很快,但是它们在中国服务进出口总额中的比重仍然偏低,运输、旅游、建筑等传统服务贸易仍占据中国服务贸易的主导。四是服务贸易区域发展不平衡。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在运输、保险、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咨询服务和广告宣传等领域较内陆地区具有明显优势,目前是中国服务贸易的主要出口地区。五是服务贸易国际市场结构不平衡。中国服务进出口主要集中于香港、欧盟、美国、日本、东盟等国家(地区)。

   当前,世界经济复苏的步伐有所放缓,中国经济总体保持平稳较快增长。未来五年,中国服务贸易发展面临形势复杂,但总体看,机遇大于挑战。

   二、《服务贸易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的主要内容

   (一)五个发展目标

   国家“十二五”规划第五十一章第三节就“十二五”时期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的总体目标作出了明确部署。《规划》对这一宏远目标做了具体细化,五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贸易规模要稳步扩大。2015年,服务进出口总额达到6000亿美元,年均增速超过11%;服务贸易占对外贸易总额和全球服务贸易总额的比重稳步提高。二是贸易结构要不断优化。2015年,通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金融、文化、咨询等智力密集、技术密集和高附加值服务贸易占服务出口总额的比重超过45%;对外工程承包、劳务合作、运输、旅游、分销等服务出口规模进一步扩大。三是对外开放水平要日益提升。逐步提高服务贸易领域开放度,扩大通信、金融、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商业服务等行业的商业存在规模,提升经营服务水平,带动、培育和壮大国内产业。四是国际竞争力要不断增强。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运输、旅游、通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金融、文化、咨询、分销、研发等行业服务出口规模显著扩大,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重点企业,打造“中国服务”。境外商业存在数量明显增加,加快培育一批具备国际资质和品牌的服务外包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能力逐步提升。五是服务贸易区域发展更加协调。实施区域差异化发展战略,充分发挥东、中、西部各地比较优势,服务贸易发展较快的地区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实现良性互动、优势互补,构建充满活力、各具特色、区域协调的服务贸易发展格局。根据《规划》的具体部署,“十二五”时期,中国将坚持服务贸易均衡协调发展,即实现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的良性互动,以及服务进口与服务出口的均衡发展。未来五年,服务贸易将在扩大内需、改善民生、推动产业升级、促进结构调整、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二)七项战略任务

   为确保“十二五”时期服务贸易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规划》确定了推动中国服务贸易健康快速发展的七项战略任务。一是继续推动重点行业服务出口。为了进一步扩大服务贸易规模、提升贸易质量和效益,要在进一步巩固运输、旅游、建筑等行业的规模优势的同时,积极推进中医药、文化艺术等有中国特色的服务出口,并重点培育计算机和信息、咨询等高附加值服务贸易,积极承接服务外包。二是继续扩大服务领域对外开放。为确保“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的主线贯穿于服务贸易发展全过程,也为了更加充分地体现“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创新”的战略要求,《规划》更加重视服务领域对外开放工作;更加重视稳步扩大现代服务进口;更加重视与重点国家和地区服务贸易管理机构建立联系,充分利用自由贸易协定加强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的服务贸易交流与合作,深化“两岸四地”服务贸易领域的合作。三是加快服务贸易企业“走出去”步伐。为更好更快地推动“中国服务”走向世界,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赢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规划》就服务企业“走出去”进行了统筹规划;加强多边贸易谈判和自贸区谈判等;积极引导企业灵活运用跨国并购、绿地投资等多种方式开展海外投资活动。四是培育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服务贸易企业。为更好地发挥企业在服务贸易发展中的市场主体作用,《规划》要求尽快建立符合国际市场要求的企业运营模式,鼓励企业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和交流,提高自主开发和创新能力,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同时,明确在运输等具有比较优势的行业,以及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文化艺术等具有发展潜力的行业,要逐步形成一批拥有知名品牌、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型服务贸易企业或跨国公司。五是推进服务贸易领域自主创新。为更好地发挥“创新”在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中的重要作用,《规划》明确要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服务贸易领域技术创新体制,鼓励服务企业不断进行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产品创新,积极拓展服务贸易领域投融资渠道,发展创业投资。六是促进服务贸易区域协调发展。为更好地实现服务贸易区域协调发展的目标,《规划》从东部沿海地区、中西部地区的区域特点与发展方向出发,就各区域的重点行业、重点载体、重点区域等进行了统筹安排与布局。七是加快发展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相配套的服务贸易。为更好地发挥服务贸易在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规划》提出要加快发展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相配套的服务贸易,着力发展金融、设计、研发等领域的服务贸易,进一步扩大咨询服务等前沿服务领域的对外开放。

   (三)八项保障措施

   一是健全法规体系。法制保障是促进服务贸易发展的根本保障。作为世界贸易组织大家庭中的一员,中国一直是服务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的坚定支持者。《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要在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前提下,制定和完善促进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的法律法规,明确激励措施,加强服务贸易管理、促进、统计等工作。

   二是完善统计体系。统计分析是政策制订的重要依据,统计监督是政策执行的重要保障。2007年,商务部、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国际服务贸易统计制度》;中国服务贸易统计数据库建立。2010年,商务部、国家统计局联合修订《国际服务贸易统计制度》。为了进一步提升服务贸易管理和促进工作的科学性、全局性和前瞻性,《规划》就建立健全服务贸易统计分析体系作出了具体规定,包括建立和完善服务贸易统计法规体系,包括完善服务贸易统计指标体系;完善服务贸易统计数据库,建设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等等。

   三是强化管理机制。当今,世界各国的政府在服务贸易管理和促进中的地位与作用不可或缺。2006年,商务部成立服务贸易司。2007年,商务部等35个部门建立了服务贸易跨部门联系机制。2011年5月,商务部对部分司局进行机构更名和职能调整,服贸司增加了部分服务业管理职能,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为了进一步强化服务贸易管理职能,《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要不断完善各部门密切配合、中央和地方互动、政府和企业紧密联系的全国服务贸易协调管理机制,统筹宏观规划、调查统计、贸易促进、政策协调、对外谈判等工作。

   四是构建促进体系。服务贸易发达国家(地区)的民间促进体系往往都十分发达,它们构成了服务贸易健康发展的市场基础和社会基础。《规划》提出,要研究推动建立专门的服务贸易促进机构;加强与境外贸易促进机构特别是专业服务贸易促进机构的联系沟通,建立长期合作机制;通过办好“中国服务贸易指南网”;加强服务贸易研究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规划》明确规定,未来五年,要为境内外企业搭建国际交易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服务贸易促进活动。目前,这一项工作已经顺利开展。经国务院批准,从2012年开始,中国商务部将每年在北京举办中国(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中文简称京交会,英文简称CIFTIS)。京交会定位于一个国际性、国家级、综合型服务贸易交易促进平台。今后,商务部将会同各地区、各部门以“京交会”为龙头,搭建一个全方位、广覆盖、多层次的服务贸易促进平台体系。

   五是优化贸易环境。《规划》提出,中央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综合运用驻外机构、公共信息平台、多双边合作机制等渠道,为服务企业海外投资和服务出口创造良好环境,具体包括建立和完善与服务贸易特点相适应的口岸通关管理模式,对以实物载体形式出口的服务提供通关便利;为服务贸易商务签证、进出境审批提供便利;鼓励和帮助企业获得进入国际市场所必需的资质认证,推动学位、培训、执业资格认证等国家间互认,为专业人才和专业服务“走出去”提供便利等。

   六是创新扶持政策。财税、金融等方面的服务贸易扶持政策发挥着关键的作用。今后一个时期,为了进一步巩固扶持政策成果,有效地扩大服务出口,《规划》提出了一些新的更高要求,包括制定和完善支持服务贸易发展的财政税收政策;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优化贷款审批程序,开发适合服务贸易企业需求的金融产品,积极搭建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完善出口信用保险机制等。

   七是保护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在服务贸易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导向作用,加强知识产权能力建设既有利于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为服务进口创造良好的知识产权环境,又有利于提升服务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扩大服务出口提供必要的权益保障。《规划》十分重视这项工作,对今后五年内的工作作了总体安排,包括健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技术标准的制定;加强产业政策、区域政策、科技政策、贸易政策与知识产权政策的衔接,完善与服务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制度等等。

   八是培育行业协会。行业协会既是服务贸易民间促进体系的基础,又是服务贸易行业自律体系的核心。2007年,国务院批准成立中国服务贸易协会。目前,各地也在陆续建立当地服务贸易协会组织。但总的来看,中国服务贸易领域的综合性、专业性行业协会发展都还比较有限。为了从根本上改变这一状况,《规划》把加强行业协会建设单独列为一项保障举措予以规定,要求按照市场化原则,积极培育服务中介组织;推动行业协会向政府部门反映行业、企业诉求,参与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制定;建设行业公共服务平台,与国际相关行业协会建立合作机制,指导和协调企业多渠道、多层次开拓国际市场等等。

   (四)三十个重点领域

   服务贸易涉及领域众多。世界贸易组织所界定的范围就包括12个大类、160多个分部门。《规划》立足国情,着眼长远,根据世界服务贸易发展趋势,按照“突出重点、明确目标、统筹安排”的原则,选择30个领域作为“十二五”时期的发展重点,力争有所突破。这些服务贸易领域首先涵盖了中国具有比较优势的传统领域,如旅游、建筑服务等,其发展方向在于“巩固优势”;其次涵盖了一些符合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趋势的新兴领域,如咨询、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等,其发展方向在于“重点培育”。通过这些重点领域的优先发展、率先突破,可以带动中国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全面协调发展。   服务贸易“重点领域”是《规划》各项发展目标的具体指向,也是各项政策举措和保障措施的聚焦之处。针对各领域服务贸易发展特点和现实需要,《规划》细化了各领域的发展目标和重点工作,大部分领域明确提出了“十二五”期间发展的量化指标,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三、《服务贸易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的实施安排

   在起草、完善《服务贸易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的两年多时间里,其中提出的一些服务贸易发展战略已经在同步推进实施。特别是今年以来,我们已经着力在服务贸易统计直报系统建设、完善重点服务领域管理机制和促进体系、打造以中国(北京)服务贸易交易会(“京交会”)为龙头的服务贸易促进平台等方面开展工作,为《服务贸易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的正式发布与实施打好了前站、奠定了基础。

   为了更好地实施《服务贸易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我们提出了“大服务”发展理念,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做“大”服务贸易。扩大服务贸易规模,提高服务贸易在对外贸易中的比重。二是实现服务贸易发展的“大”协调。要促进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的均衡协调发展,服务业与服务贸易的良性互动,服务出口与服务进口均衡协调发展,服务领域“引进来”和“走出去”协调发展,服务贸易各行业领域结构合理、协调发展等。三是促进部门资源、社会力量和地方优势“大”联合。我们要完善服务贸易跨部门联系机制,按照“因地制宜、优势互补”的原则,鼓励发达地区继续做大做强,促进服务业转型升级。

   下一步,我们将以“大服务”理念梳理、整合、细化《服务贸易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各项战略任务与保障措施,稳步推进《服务贸易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各项战略目标的落实。特别是要在四个方面做好组织落实工作:一是搞好规划宣传解释。二是制定实施配套政策。三是抓好规划实施监督。四是加强规划实施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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