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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公告2017年第7号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文号】2017年第7号
【发布日期】2017-1-20

  依据《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和《原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4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商务部决定准予陕西华联石油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博兴兴港铁运有限公司、秀山民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濮阳丰范贸易有限公司、山东军胜物流有限公司、威海运通石油有限公司成品油批发经营许可;

  准予中化港务(厦门)石化仓储有限公司、江苏国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浙江神华储运有限公司(投资主体发生变化、注销新增)、国投孚宝洋浦罐区码头有限公司成品油仓储经营许可;

  准予瀚坤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原油仓储经营许可;

  注销沈阳天元石油化工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牡丹江宁安经营部、浙江神华储运有限公司(投资主体发生变化、注销新增)、吉林省石油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润滑油公司石铁联营公司、长春龙铁石化联营有限公司、吉林省鑫河实业有限公司成品油批发经营许可。

商 务 部
2017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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