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7月1日,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美国、日本和韩国的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进行反倾销调查。被调查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号为:90011000。
鉴于本案情况较为特殊和复杂,商务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将本案的调查期限延长6个月,即截止日期为2005年1月1日。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
商务部
二00四年六月二十二日
(信息来源:公平贸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