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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公告2013年第76号 公布2014年农产品和工业品出口配额总量
【发布单位】
【发布文号】公告2013年第76号
【发文日期】

【发文机关】国商务部
【发文字号】公告2013年第76号
【发布日期】2013-10-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办法》,现公布2014年农产品和工业品出口配额总量。凡符合条件的配额申请人均可按有关规定,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或直接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商务部受理申请的时间为2013年11月1-15日。



商务部
2013年10月30日

 

 

2014年农产品和工业品出口配额总量

 

类别

商品名称

单位

配额总量

农产品

锯材

万立方米

26





蔺草及蔺草制品

万公斤

3000





活大猪

万头

180





其中:对香港

万头

165





对澳门

万头

15





活中猪

万头

8.24





其中:对香港

万头

8.0





对澳门

万头

0.24





活牛

万头

5.72





其中:对香港

万头

5





对澳门

万头

0.72





活鸡

万只

640





其中:对香港

万只

300





对澳门

万只

340

 

工业品

 

 

钨及钨制品(金属量)

万吨

1.54





锡及锡制品(金属量)

万吨

1.70





锑及锑制品(金属量)

万吨

5.94





钼(金属量)

万吨

2.5





铟(金属量)

231





白银(金属量)

5387





镁砂

万吨

167





滑石粉(块)

万吨

75





甘草及其制品

6200





磷矿石

万吨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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