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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09年第33号,关于赋予企业成品油批发、仓储,原油销售经营资格及注销企业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的公告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文号】公告2009年第33号 
【发布日期】2009-05-08 


  依据《行政许可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原油市场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决定赋予大连陆地石油有限公司、贵阳南明秦海储运有限公司、珠海实友化工有限公司、成武利通石油化工产品有限公司、福建省华信石油有限公司、湖北宏港石化储运有限公司、鹿泉亿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 

  赋予浙江神华储运有限公司、江阴华西化工码头有限公司、厦门鑫海仓储码头有限公司(民营)等3家企业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 

  赋予大连中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原油销售经营资格。注销厦门华航石油有限公司、贵州悦海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 

  注销湖北宏港石化储运有限公司、厦门鑫海仓储码头有限公司(外商参股)等2家企业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〇〇九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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