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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下达2010年第一批一般贸易稀土出口配额的通知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文号】商贸函[2009]147号
【发布日期】2009-12-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条例》的有关规定,现下达2010年第一批一般贸易稀土出口配额,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年第一批稀土出口配额下达给符合2010年稀土出口配额申领条件的企业。配额安排主要依据各企业2007年-2009年1-10月份的出口实绩。为体现向生产企业倾斜的原则,配额安排适当参考生产企业2008年度出口供货量。

  二、请各有关地方商务主管部门通知本地企业,同时密切跟踪企业出口情况,相关问题及时报商务部(外贸司)。

  附件:2010年第一批一般贸易稀土出口配额安排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

2010年第一批一般贸易稀土出口配额安排表

序号

公司名称

配额数量
(吨)

 

合计

16304

1

中国中钢集团公司

784

2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

1182

3

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江苏公司

726

4

广东广晟有色金属进出口有限公司

518

5

常熟盛昌稀土冶炼厂

337

6

江苏卓群纳米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248

7

江西金世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74

8

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

1504

9

江西南方稀土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629

10

赣州晨光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

601

11

赣州虔东稀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36

12

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469

13

益阳鸿源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837

14

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1659

15

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350

16

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069

17

乐山盛和稀土科技有限公司

1102

18

阜宁稀土实业有限公司

477

19

山东鹏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986

20

赣县红金稀土有限公司

239

21

徐州金石彭源稀土材料厂

374

22

广东珠江稀土有限公司

304

 

  某企业应得配额=此次下达配额量×〔0.78×(A1+A2)+0.22×A3〕
  A1=(各企业近三年出口数量÷全国出口总量)×0.9权重
  A2=(各企业近三年出口金额÷全国出口金额)×0.1权重
  A3=生产企业2008年出口供货量÷各生产企业出口供货总量

  (信息来源:外贸司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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