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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14年第29号,公布《粽子》(SB/T 10377-2001)第2号修改单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文号】公告2014年第29号 
【发布日期】2014-04-28
【实施日期】2014-04-28


  商务部批准国内贸易行业标准《粽子》(SB/T 10377-2004)第2号修改单(详见附件),现予公布,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附件:《粽子》(SB/T 10377-2004)第2号修改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2014年4月28日

 

附件:《粽子》(SB/T 10377-2004)第2号修改单

 

  本修改单经商务部于2014年4月28日以商务部公告2014年第29号批准,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修改事项如下:

  原标准中:

  8.1 标签
  8.1.1 包装上的标签除了应符合GB 7718的要求外还应符合如下内容:
     a) 应标明食用方法;
     b) 食品名称应标明商品的属性;
    c) 粽子品种名称应标明粽子馅料的主要原料。

  修改为:

  8.1 标签
     应符合GB 7718规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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