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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促进外商投资租赁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商务部对《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作出了补充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商务部网站(网址:http://www.mofcom.gov.cn)进入“征求意见”点击“《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征求意见”提出意见;

  2.邮箱:investmentlaw@mofcom.gov.cn

  3.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条约法律司,邮编:100731。

  请在电子邮件主题和信封上注明“《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5年4月24日。

  附件: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征求意见稿).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201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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