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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原油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加强原油、成品油流通管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维护国内流通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商务部起草了《原油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登陆商务部网站(网址:
http://www.mofcom.gov.cn)进入“征求意见”点击“《原油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提出意见;
  3电子邮件:
tf_liutong@mofcom.gov.cn
  4传真:010-65198905;
  5信函: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条约法律司,邮编:100731。


  请在电子邮件主题、传真首页和信封上注明“《原油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7年8月19日。


  附件:原油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商务部
  2017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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