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文告稿件库

来源: 类型:

附件2:2015年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申领条件和分配原则

  根据《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03年第4号),现将2015年棉花进口关税配额数量、申领条件和分配原则公布如下:

  一、配额数量

  2015年棉花进口关税配额量为894万吨,其中国营贸易比例为33%。

  二、申领条件

  2015年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者基本条件为:2014年10月1日前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纳税记录和诚信情况;2012至2014年在海关、工商、税务、外汇、检验检疫、环保等方面无违规记录,无不良贷款信用记录;履行了与业务相关的社会责任;没有违反《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的行为。
  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前提下,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者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营贸易企业;
  2、2014年有进口实绩(不包括代理进口)的企业;
  3、纺纱设备5万锭以上的棉纺企业。

  三、申请时间

  2015年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申请时间为2014年12月11日至25日。
  申请者可到国家发展改革委授权机构领取,或从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
http://www.ndrc.gov.cn)下载《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并如实填写。
  国家发展改革委各授权机构负责受理属地范围内的企业申请,并于2014年12月31日前将符合公布条件的申请送达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时抄报商务部。
  企业申报信息将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上公示。

  四、分配原则

  上述棉花进口关税配额将根据申请者的实际生产经营能力(包括历史生产加工、进口实绩、经营情况等)和其他相关商业标准进行分配。

  五、分配结果

  申请企业可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查询获得2015年棉花进口关税配额数量。

  附: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

 

EnglishFrançaisРусскийEspañolDeutsch 无障碍浏览

首 页
机构设置
新闻发布
政务公开
政务大厅
互动交流
公共服务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