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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商务部“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参评集体与个人进行公示的通知

近期,共青团中央启动“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两红”“两优”)及第27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评选工作。根据评选工作要求,在自下而上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机关党委认真研究,并报商务部领导批准,拟推荐1家集体参评全国“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拟推荐1位个人参评“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2月23日至2023年3月1日。如对候选集体或候选人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形式向商务部直属机关团委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电话:85093381;传真:65197983;电子邮箱:tuanwei@mofcom.gov.cn;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直属机关团委办公室,邮编:100731。

商务部直属机关团委

附 件:

一、“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参评集体:

人事司团支部.wps

二、“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参评个人

金达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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