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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2015年12月2日)

  12月2日,商务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回应了国内外媒体高度关切的10个热点敏感问题。实录如下:

  1、习近平主席将出席中非合作论坛约翰内斯堡峰会并访问南非。请问自中非合作论坛成立以来中非经贸合作取得哪些重大进展?此次峰会预计会有什么新成果?有外媒称对中国在非洲影响力的质疑日益兴起,请问商务部有何评论?

  答:今年是中非合作论坛成立15周年,经中非双方共同商定,中非合作论坛峰会暨第六届部长级会议定于12月4日至5日在南非约翰内斯堡举行。本届峰会是中非合作论坛时隔10年再次举办的第二届峰会,也是论坛峰会首次亮相非洲,具有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大意义,将成为中非关系和中非经贸合作史上的重要里程碑。

  15年来,在中非合作论坛举措的推动下,中非经贸合作不断迈上新的台阶,成为国际对非合作的一大亮点和南南合作的典范。2014年,中非贸易额达到2220亿美元,是2000年的21倍,中国连续六年稳居非洲第一大贸易伙伴国。15年来,中国对非洲直接投资年均增长37%,投资存量超过300亿美元,是2000年的60倍以上。在中非经贸合作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合作领域和结构也不断拓宽和优化,工业、金融、旅游、电信、航空、广电等行业成为中非经贸合作新的亮点。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聚焦非洲市场,将为非洲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务实举措历来是中非合作论坛的重中之重,对中非经贸合作发展发挥着重要的引领作用,产生深远的影响。商务部是本次论坛峰会新举措设计的牵头部门,在这里,我可以透露的是,新举措内容之丰富、力度之大、覆盖面之广,都堪称历届论坛举措之最,将充分体现中非合作的新特点和新趋势,紧密对接双方发展战略和合作诉求,共同分享发展经验和成果,鲜明突出中非合作“实”的特点。我们相信,此次峰会将为中非双方深化务实合作提供一个难得的历史契机,开启中非经贸关系发展新蓝图,为双方经济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增长动力。

  国际上确实有少数人在非洲散布所谓“中国威胁论”、“新殖民主义”,质疑中国对非洲合作的真实意图。好在这些论调和质疑成不了主流,相信的人很少,因为这些论调和质疑完全不以事实作依据,完全不符合中非关系现状,很不负责任。众所周知,历史上对非洲国家实施残酷殖民统治、疯狂掠夺资源的不是中国,而是西方列强,直到今天,决定非洲多数国家经济命脉的重工业、矿产业等领域仍然被西方跨国公司所操纵。历史上中非都曾饱受殖民主义的侵略和掠夺,当前又都面临着逆水行舟的发展重任,正因为如此,中非双方分外珍惜各自独立自主的发展之路,始终本着平等合作、互利共赢的原则,务求合作成果促进双方的经济发展,惠及双方人民。新世纪以来,中非经贸合作实现跨越式发展,成为国际对非合作的一大亮点和南南合作的典范。中国对非投资支持非洲创造了就业,增加了税收,增强自身“造血”功能。中国对非洲援助规模持续增长,无私帮助非洲减少贫困,改善民生,提高自主发展能力。中国企业发挥效率和质量优势,与非洲建设者携手改善基础设施,优化投资环境,破解发展难题。中国一直是,也将永远是非洲可以信赖和倚靠的朋友。那些别有用心兜售所谓“中国威胁论”、“新殖民主义”,毫无根据质疑中国对非洲合作真实意图的偏见言论,只会越来越没有市场。

  2、11月30日,韩国国会召开全体会议,批准中韩自贸协定正式生效。请问商务部对此有何评论?

  答:我们注意到韩国国会于11月30日正式批准中韩自贸协定生效,中方对此表示欢迎。

  中韩自贸协定是中韩两国经贸关系发展中的一件大事。协定生效后,将为深化中韩双边经贸合作、推动两国经济增长注入强劲动力,为全面提升中韩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奠定坚实的共同利益基础。

  目前,中韩双方均已完成协定的法律核准工作。中方愿与韩方进一步共同努力,加快工作进度,推动协定尽早实施,让协定成果早日惠及两国企业和人民。

  3、前不久,我国与东盟结束自贸区升级谈判并签署升级《议定书》,此次签署《议定书》将给我国和东盟带来哪些实质性的效益?怎么评价这次《议定书》签署的意义? 

  答: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议定书》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经济技术合作等领域,是对原有中国-东盟自贸区各种协定的丰富、完善、补充和提升,体现了双方深化和拓展经贸合作的共同愿望。现有的中国—东盟自贸区货物贸易自由化水平已经很高,双方近95%的产品已经实现了零关税,所以在升级谈判中,双方着重加强货物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进一步开放服务市场,提升经济技术合作水平。 

  具体而言,在货物贸易方面,双方对原产地规则进行了优化和完善,进一步简化海关通关程序。双方同意对46个章节的绝大部分工业品适用“4位税目改变”和“区域价值百分比40%”或选标准,涉及到3000多种产品,包括矿物、化工、木材纸制品、贱金属制品、纺织品和杂项制品等产品,其中有许多都是中国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产品。这两种原产地标准,企业可自行选择适用,这将大大便利有关企业充分利用自贸区的优惠政策。在服务贸易方面,双方完成了第三批服务贸易具体减让谈判,在建筑、旅游、金融、通讯等近70个分部门作出了更高水平的开放承诺。在投资方面,双方同意加强投资促进和便利化合作,创造稳定透明便捷的投资环境。在经济技术合作方面,双方商定在农业、信息、交通等10多个领域深化合作,并把跨境电子商务作为新议题纳入合作范畴,进一步拓宽了自贸协定升级领域。

  升级《议定书》的达成和签署,将为双方经济发展提供新的助力,加快建设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推动实现2020年双边贸易额达到1万亿美元的目标,并促进《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谈判和亚太自由贸易区的建设进程。

  4、近日,马里首都酒店遇袭,此次事件中有中方人员罹难,而在中国企业“走出去”过程中相关人员遭受攻击的情况也屡见不鲜,请问下一步商务部有何具体措施确保我国企业在外人员安全? 

  答:商务部对最近在马里首都酒店遇袭事件中不幸遇难的周天想、王选尚、常学辉三位中国公司员工表示沉痛哀悼,向遇难者家属表达深切慰问,并对造成无辜平民伤亡的恐怖袭击事件予以强烈谴责。

  近年来,中国“走出去”规模不断扩大,境外企业已近3万家,境外企业资产总额超过3万亿美元。与此同时,中国企业面临的境外安全风险也不断增加。据商务部不完全统计,自2010年起至今,共发生涉及中国企业机构的各类境外安全事件345起。近期,境外恐怖袭击呈现多发频发态势。11月发生的马里恐怖袭击事件再次对我境外安全保护工作敲响了警钟。

  商务部高度重视加强境外企业机构和人员的安全风险防范工作。2010年以来,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陆续制定和印发了《境外中资企业机构和人员安全管理规定》、《对外投资合作在外企业人员相关信息备案制度》、《境外中资企业机构和人员安全管理指南》、《对外投资合作境外安全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和处置程序》等政策措施,已经形成企业作为安全责任主体、政府部门和驻外使领馆指导协调的境外安全风险防范管理机制,近年来成功处置多起涉及中国企业机构和人员的境外安全突发事件。中国企业已普遍建立境外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应急响应机制,部分企业已参照国际标准,建立了包括安全、健康、环保一体化的境外项目管理体系。但在当前恐怖主义袭击事件多发、频发形势下,我国政府仍需进一步统筹政府、企业和社会资源,加强防范与应对。

  为此,商务部已经并将进一步采取如下四方面的措施:一是要求企业充分认识当前境外安全风险的复杂性和危害性,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风险意识,不断完善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二是强化对企业的指导和督促,要求企业在高危风险国家和地区开展业务时,须事先做好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制订切实可行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对预案;在派出驻外员工前须进行相应的安全风险防范培训,未经培训的员工不能派出;指导协助企业主动与驻在国安保部门建立联系,自觉配合当地安保部门的工作。三是通过政府渠道积极做相关国家工作,促请相关国家加强对当地中国企业机构和人员的保护。四是进一步加强对境外安全形势研判,及时向企业发布安全风险提示信息。

  5、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指导意见》,请问商务部重点促进的住宿、餐饮等生活服务业近两年有哪些亮点?商务部在发展生活性服务业方面将采取哪些措施? 

  答:近几年,商务部通过加强法规标准建设,优化发展环境,推动发展模式创新,推广优质服务,实施专项行动计划,开展试验试点等措施,大力促进居民生活服务业发展,有效发挥了居民生活服务业对经济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的促进作用,既较好地满足了老百姓和市场的需求,又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是产业规模持续扩大。据相关行业协会统计,2014年,我国居民生活服务业营业收入为46271亿元,同比增长12.3%。比如,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15年1-10月,餐饮收入2.6万亿元,同比增长11.8%,其中,限额以下餐饮收入1.9万亿元,同比增长20.4%。

  二是新型业态不断涌现。餐饮业出现食品外卖外送、厨师上门等新型服务模式。住宿业中主题酒店、民宿短租发展迅猛。家政服务业在传统小时工、月嫂、病患陪护基础上,拓展了上门洗车、生活用品配送等服务形式。美发美容业出现头皮护理、接发、美甲、美睫等新型服务产品。沐浴业在传统洗浴、足浴保健、温泉水疗等基础上推出一批医疗养生融合式新服务。同时,行业跨界融合趋势明显,餐饮与旅游、购物、娱乐等融为一体,养老服务与休闲旅游、健康医疗等优势互补,不断发展出新型业态。

  三是大众化发展趋势更加明显。餐饮消费在居民生活服务消费中占主导地位。朋友聚餐、家庭聚会等大众化餐饮需求占餐饮市场的80%左右,单店、几百平方米的“小而精”的特色店、连锁店成为餐饮业未来发展的趋势。经济型连锁酒店发展迅速,全国已有1.6万家门店,客房总数达到152万间。

  四是消费结构日趋多元。休闲餐饮因其新颖、时尚、方便、快捷等特点很受消费者欢迎。中档饭店、经济型连锁饭店以及包含了民俗客栈等业态的其他旅馆发展迅速。个性化、定制式服务需求快速增长,如家政服务业中的育婴、养老、管家服务,洗染业中的皮具护理、高档服装保值精洗等需求较大。

  五是特色消费层出不穷。外出就餐、养生保健、美体健身、休闲娱乐已成为居民生活服务消费的常态,个性化、特色化、体验式消费成为亮点。如有一个以“80、90后”消费者为目标群体“铁板烧”,将日式铁板烧与传统湘菜结合起来,已发展成为世界上最大的铁板烧餐厅。

  六是线上线下融合更加深入。互联网平台对餐饮消费选择的影响明显加强,逐渐向点餐、支付等领域深入拓展。住宿业电子商务在营销、传播、支付和消费者体验等各环节重新定义行业发展模式。家政服务企业通过线上线下结合,创设了完整的准入、运营、考核、满意度评价、激励和处罚等管理机制。

  下一步,商务部将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加快推动依据商务部职能负责的餐饮、住宿、家政、洗染、沐浴、美发美容、家电维修、人像摄影等八个居民生活服务行业的创新和转型发展。以集约化为导向提升组织化程度,以信息化为手段提升软实力,以标准化为导向提升服务质量,以大众化为目标提升供给能力,以国际化为引领提升发展水平,为扩大服务消费,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做出新的贡献。  

  将采取的具体措施主要有四项:一是健全法规标准。加快制修订居民生活服务行业法规和部门规章。健全居民生活服务业标准体系,重点从企业行为规范、服务流程规范、从业人员服务规范、企业商业信用等方面提出要求。推进服务承诺、服务公约等制度,建立服务质量认证制度。二是制定发展规划。在建立和完善居民生活服务行业统计制度的基础上,及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准确把握行业发展规律,科学谋划引领行业发展的规划,着力推动行业更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创新发展模式,激活发展潜力,提升发展能力。三是完善政策措施。推动各级政府在土地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考虑居民生活服务业发展需要,优先保障居民生活服务设施用地;落实好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比不低于10%的政策。加快居民生活服务业“营改增”步伐,推动清理各类基金和收费项目,取消不合理收费。完善居民生活服务业用水、用电、用气的价格改革,探索新型投融资贷款模式,引导企业可持续发展。四是优化市场环境。着力构建居民生活服务业的信用体系,规范开展企业信用评价,完善企业信用记录,鼓励符合条件的第三方信用评估服务机构建设数据库。推进诚信经营示范建设,弘扬诚信文化。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研究红名单和黑名单发布制度,及时发布诚信经营的先进典型,适时公布违规不守信的反面案例。

  6、12月中旬,WTO第十届部长级会议将在肯尼亚召开,请问此次会议有何亮点?中方主要关注是什么? 

  答:第十届WTO部长级会议将于今年12月在非洲举行,这是WTO成立以来首次在非洲大陆举办部长会,尤其是在今年9月联合国峰会通过《2030可持续发展议程》的背景下,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目前,各方正在为此开展积极紧张的准备工作。

  中方支持会议取得成功,达成平衡、有意义和符合发展方向的成果,切实解决发展中成员的关注,并愿为此做出积极努力。在会议成果方面,我们支持将多哈谈判中的农业出口竞争和最不发达国家(LDC)关注的议题纳入成果,也希望就其他议题开展讨论,尤其是对发展中成员有核心利益的议题,力争扩大共识,积少成多。此外,本次会议还将讨论电子商务工作计划、新成员加入、促贸援助、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政府采购等常规性议题,以及“巴厘一揽子”协议的落实情况。

  多哈回合启动以来,已取得《贸易便利化协定》等重要成果,但发展目标尚未实现,各成员普遍关注的农业补贴等问题,只能通过多边谈判才能解决。因此,中方主张在内罗毕会议后,各方应根据《2030议程》的明确要求,继续按照多哈授权推进剩余议题谈判,力争早日成功结束多哈回合,实现发展目标。此外,中方也愿意在内罗毕会议之后探索性地讨论一些新议题,不断推动多边贸易谈判进程。

  7、双十一刚结束,源自美国的感恩节“黑色星期五”又席卷而来,一些海淘网站竞相开展促销活动。请问商务部对此持什么态度?下一步在推进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方面有何考虑? 

  答:商务部对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是坚定的“促进派”。我们认为,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有利于用“互联网+外贸”实现优进优出,发挥我国制造业大国优势,扩大海外营销渠道,合理增加进口,扩大国内消费,实现外贸转型升级;有利于增加就业,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有利于加快实施“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推动开放型经济发展升级。

  国务院高度重视发展跨境电商,今年6月份专门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这是新形势下,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性文件。目前商务部正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这个《指导意见》,积极构建适合跨境电商特点的监管体系和保障体系。同时,商务部还按照国务院要求,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推动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目前,杭州综合试验区建设总体进展顺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今年10月,试验区纳入海关统计的跨境电商规模已经超过17亿美元。可以说,我国跨境电商正在向更加规范、更加健康的方向稳步发展。

  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发展中规范、规范中发展”的原则,把促进产业发展作为工作重点,把做大做强B2B作为主攻方向,大力培育新型产业贸易服务链,创新监管方式,加大政策支持,为我国外贸发展打造新引擎、塑造新优势。同时,在总结杭州综合试验区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尽快向全国复制推广,为全国跨境电商创造更加有利的发展条件,继续推动我国跨境电商健康快速发展。

  8、两岸第12轮货物贸易谈判已经结束,但据说仍存在分歧。请问具体分歧存在于哪些方面?今年年底两岸货物贸易谈判有可能达成吗? 

  答:《海峡两岸货物贸易协议》第 12 轮商谈于 11 月 20-24 日在台北举行。本次商谈中,双方就协议文本和市场开放进行了深入沟通,取得积极进展。在协议文本部分,双方新就海关程序、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相关条款完全达成了一致,就其他条款也进一步减少了分歧;在市场开放部分,双方均展现积极姿态,相互提升了开放水平。同时,双方还就 100 多项产品特定原产地标准( PSR )达成了一致。

  下一步,我们希望双方继续相向而行,共同推进货贸协议商谈进程,争取早日完成商谈,惠及两岸业界和民众。

  9、国内外广泛关注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最新经贸合作情况。请发言人介绍一下1-10月“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情况。

  答:今年1-10月,我国与沿线国家投资合作势头良好,双边投资均有所增长,“一带一路”建设不断积极推进。

  对外贸易方面, 1-10月,我国与沿线国家双边贸易总额8203.93亿美元,同比下降11%,占同期我国进出口总额的25.4%。其中我国对沿线国家出口5044亿美元,同比下降2.5%,低于同期对全球出口降幅0.27个百分点,占同期我国出口总额的27.2%;我国自沿线国家进口3159.5亿美元,同比下降22%,占同期我国进口总额的23%。

  吸收外资方面, 1-10月,“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华投资设立企业1752家,同比增长18%;实际投入外资金额64.9亿美元,同比增长14%(以上数据含通过自由港投资金额)。从所投资的行业看,金融服务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实际投入外资增长幅度较大,同比增长分别为1623.3%、224.7%和7%。从所投资的地区分布看,上海、江苏、天津占比较高,所占比重分别为30.9%、15.2%和7.2%,其中上海、辽宁、天津实际使用外资同比增长幅度较大,分别为176.8%、114.3%和43.8%。从投资国别来源看,实际投入外资增幅较高的国家有:沙特阿拉伯(实际投入2.77亿美元,同比增长805.8%)、马来西亚(实际投入3.85亿美元,同比增长202.8%)、新加坡(实际投入53亿美元,同比增长7.9%)。

  对外直接投资方面,1-10月,我国企业共对“一带一路”沿线的49个国家进行了直接投资,投资额合计131.7亿美元,同比增长36.7%,占我国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的13.8%。投资主要流向新加坡、哈萨克斯坦、老挝、印尼、俄罗斯和泰国等。

  对外承包工程方面, 1-10月,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合作势头良好。我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的60个国家新承揽对外承包工程项目2677个,新签合同额645.5亿美元,占同期我国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的43.3%,同比增长21.6%,其中新签合同金额在5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240个,累计合同金额547.9亿美元,主要涉及电力工程建设、房屋建筑、通讯工程建设、石油化工、交通运输建设等领域。完成营业额499.5亿美元,占同期我国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的43.5%,同比增长3.5%。

  服务外包方面, 1-10月,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服务外包合作进一步加深,承接西亚北非国家合同额实现倍增。我国承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服务外包合同金额125.4亿美元,执行金额80.8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40.1%和10.3%。其中,承接东南亚国家的服务外包合同金额65.2亿美元,执行金额46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33.8%和16.2%;承接西亚北非国家的服务外包合同金额31.1亿美元,执行金额13.1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133.8%和18.3%,西亚北非成为“一带一路”沿线增速最快的地区。

  10、据媒体报道,一些互联网平台和O2O平台销售处方药、打擦边球现象普遍存在。请问商务部对此有何评论?

  答:“互联网+”正在深刻影响传统的药品流通行业,我们支持并鼓励药品流通企业依法依规开展基于互联网技术的经营模式创新。但必须指出的是,按照《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只能在网上销售本企业经营的非处方药。药品流通企业应守法经营,严格自律,切实保障消费者用药安全,维护药品流通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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