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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确定2014年商务部引导支持展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教育部、民政部、农业部、文化部、卫生计生委、人民银行、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体育总局办公厅,有关行业组织,有关单位:

为有效发挥重点展会示范效应,引导展览行业健康发展,2014年,商务部继续对带动效应好、行业影响大、专业特色鲜明的展会进行鼓励和支持。经各地、有关部门和行业组织推荐,专家委员会评审及网上公示,我部确定了115项展会作为2014年商务部引导支持展会(见附件)。

请各推荐单位加强对所推荐展会的指导和监督,及时掌握展会信息,了解办展效果,切实发挥展会在拉动消费、调整结构和促进经济合作等方面的带动作用。

   附件:2014引导支持展会公示名单

 

 

 

商务部办公厅

201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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