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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庆中秋期间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商办流通函201739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2017年国庆节、中秋节将至,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即将召开。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营造安定、祥和的节日气氛,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狠抓安全生产工作落实

国庆中秋节日期间,商贸促销活动频繁,人流、物流集中,商贸领域安全生产任务更加繁重。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增强政治自觉,确保责任落地,加强对节日期间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周密安排部署,层层压实责任,切实履行好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要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针对行业风险点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安全防范措施,做到制度健全、责任明确、工作落实。

二、突出节日特点,扎实做好商贸领域安全管理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紧紧围绕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加大工作力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防火、防爆、防碰撞、防踩踏等安全防护措施,确保电气线路、电梯和消防设备设施完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加强对商业促销和商贸展览展销活动的安全管控,合理控制、及时疏导密集人流,严防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检查餐饮场所燃气、涉氨制冷冷库液氨使用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等方面的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督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针对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及时提出改进措施,严防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地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前期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明确整改措施,确保按期整改到位。

三、健全管理制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健全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及时掌握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和人流车流情况,发布预警信息,提前做好应对准备。要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安全操作规范。要利用好各种媒体渠道,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全行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要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守,严格执行专人值班、关键岗位领导到岗带班和事故信息报送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

 

商务部办公厅

2017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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