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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原油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定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商市运函〔2018〕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经信)主管部门:

原油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定期检查是加强原油成品油流通行业管理的重要工作内容,是严格市场准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举措。为做好2018年度原油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定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按照《原油市场管理办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2018年5月底前,完成原油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定期检查工作。年度定期检查中,要认真查验企业上报的材料,重点关注企业安全、环保等方面证照和经营设施情况,对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调查了解。

二、请各地进一步加强对年度定期检查工作的管理,及时通知具有原油成品油批发、仓储以及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企业按时参加年度定期检查对不配合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企业要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将企业名单、有关情况及处理意见报发证机关,由发证机关注销其原油、成品油经营资格证书。

三、请各地在2018年度定期检查基础上,填报2017年成品油批发企业、成品油仓储企业、成品油零售企业、加油站、外商投资成品油零售企业、原油经营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1-6,表格电子版请从市场运行司子站下载),并于2018年6月15日前报我部(市场运行司)。

联系人:市场运行司 宋毅、张豫军

电 话:010-85093829 85093848

邮 箱:songyi@mofcom.gov.cn

附件1:2017年度成品油批发企业基本情况表.xls

附件2:2017年度成品油仓储企业基本情况表.xls

附件3:2017年度成品油零售企业基本情况表.xls

附件4:2017年度加油站基本情况表.xls

附件5:2017年度外商投资成品油零售企业情况表.xls

附件6:2017年度原油经营企业基本情况表.xls

商务部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司

2018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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