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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落实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授权,国家统计局第7统计督察组于2021年9月14日至28日对商务部开展了统计督察。2022年6月14日,督察组向商务部反馈了督察意见。商务部高度重视,扎实推进督察整改工作。按照统计督察反馈意见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统筹推进统计督察整改工作

一是深化认识,提高督察整改行动自觉。收到统计督察反馈意见后,商务部第一时间召开会议研究落实,对照督察反馈问题,按照督察整改要求,推动整改工作及时到位、务求实效。

二是系统谋划,制定督察整改落实措施。印发整改方案,明确总体要求、进度安排、整改措施、机制保障、工作要求,逐项细化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牵头单位,确保督察反馈意见逐一整改落实。

三是组织实施,强化督察整改责任落实。成立商务部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协调推进整改落实。加强商务系统纵向联动,发挥协同效应,指导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落实。

二、结合实际,着力推动整改措施落地见效

一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各项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对《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统计工作文件再传达再学习。开展统计专题学习研讨,举办统计知识自测活动,检验学习成效。召开全国商务系统统计业务专项培训,在“商务云课堂”开设“商务统计学习班”,多种形式组织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及重要文件。制定商务统计管理办法,健全商务统计工作归口管理协调机制。

二是深化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定商务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及业务流程规范,建立商务领域数据质量控制体系。持续抓好防范商务领域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有关责任规定的执行,推动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制定落实细则。推动部省联合开展商务统计数据质量监督检查,压实统计工作责任。

三是严格履行统计法定职责。加强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深入落实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备案制度,进一步规范统一报批流程。加大对执行统计调查制度的检查力度,组织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开展统计调查项目清理工作。进一步严格执行部门数据共享制度等规定,及时向国家统计局提供部门统计资料。健全完善商务统计制度方法和指标体系,加强部门间统计指标协调。

四是着力加强源头数据质量控制。完善调查制度设计,进一步明确调查单位选取要求,优化统计指标设置,提高可操作性。加强企业数据审核力度,规范统计业务平台管理,提升平台相关功能,运用技术校验、人工复核、跨部门数据比对等方法,着力提升源头数据质量。

五是积极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完善统计人才队伍建设保障机制,协调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加强统计人员力量配备,推动落实支持保障措施。在商务部门户网站开设统计工作专栏,面向基层商务主管部门及相关统计人员,加大政策、制度等宣传力度。

三、巩固成果,持续提升商务统计工作水平

下一步,商务部将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巩固拓展整改成果,推动商务统计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商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一是进一步提升依法依规履职尽责能力。更好发挥商务统计工作归口管理协调机制作用,严格统计调查制度和项目管理,探索完善新业态新模式统计方法,履行好统计法定职责。着力加强人才培养,全面打造高素质商务统计干部队伍。

二是进一步提升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能力。完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持续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体制机制,不断优化商务统计数据质量管理体制。强化源头管理,注重流程控制,优化审核程序,牢牢守住数据质量生命线。

三是进一步提升服务商务高质量发展能力。深入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扩展数据资源来源渠道。着眼商务重点工作,强化商务形势研判和统计监测评价,着力提升分析数据、运用数据水平,更好发挥商务统计工作的支撑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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