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策解读>投资合作

来源: 类型:

商务部外资司负责人介绍《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有关情况 [政策原文]

商务部于11月18日召开‘商务部召开利用外资专题发布会’,外资司负责人介绍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3号)的有关情况,并回应记者提出的相关问题。

一、外资司司长宗长青介绍《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3号)有关情况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利用外资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发表重要讲话,强调中国将进一步扩大外资市场准入,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李克强总理多次表示,中国将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大吸引外资力度。这次国务院出台国发23号文,主要是为了进一步鼓励外国投资者来华投资兴业,优化我国外资结构,形成全方位开放新格局。这份文件从四个方面提出了20条57项具体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深化对外开放4条13项措施;加大投资促进力度5条10项措施;深化投资便利化改革3条10项措施;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8条24项措施。

与以往文件相比,国发23号文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政策措施更加全面深入;二是对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的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三是着眼于增强外商投资企业的获得感,对前3份文件的部分政策措施进行了深化、细化。

国发23号文发布后,我们主要从两个层面抓好贯彻落实:第一,从国家层面,国发23号文同时明确了23个相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的职责分工。商务部将发挥牵头作用,强化指导和协调推动各项政策措施尽快落地,尽快释放政策红利。第二,从地方层面,商务部已经发文,从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加大宣传解读力度、抓好政策贯彻落实、加强组织协调等五个方面进行了具体的安排布置。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全力以赴抓好国发23号文的落实。同时,我们也要求地方人民政府把落实好国发23号文作为今后一段时间的重点工作来抓,确保各项政策稳外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外资司负责人回应记者提问

【国际商报记者提问】:刚才宗司长提到,我们今年5月份的时候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进国家级经开区的创新提升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与此同时,我们发现在月初发布的国发23号文中提到了国家级经开区将再一次进一步的支持措施,想请您详细介绍一下近年来国家级经开区的建设情况,与此同时提出这些措施是如何考虑的。

【宗长青】:谢谢你的提问。在国发23号文里对国家级经开区专门作了表述,今年上半年国务院也专门印发了指导国家级经开区下一步发展的重要意见。在国发23号文里,对国家级经开区的发展有四项明确要求:第一,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加快产业集聚,打造品牌化招商引资平台。第二,建立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培育带动力强、辐射面广的龙头企业和产业链核心企业。第三,在中西部地区优先增设一批综合保税区,更好地承接产业转移。第四,将有关地方的“审批不出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和“最多跑一次”的“放管服”改革经验在国家级经开区推广实行,构造更加优良的营商环境。这是国发23号文对国家级经开区提出的新要求。

借这个机会,我想向大家介绍一下国家级经开区情况。今年是国家级经开区成立第35个年头。1984年,在借鉴建设经济特区经验基础上,国务院批准在沿海12个城市设立了首批14个国家级经开区。随着对外开放的深入,国家级经开区布局不断向内陆扩展。截至目前国家级经开区共有219家,遍布31个省(市、区)。其中东部地区107家、中部地区63家、西部地区49家。35年来,国家级经开区积极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已经成为我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区域经济增长极,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有些数据给大家分享一下。2018年,219家国家级经开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万亿元,增长了10%,占全国的比重为11.3%;财政收入1.9万亿元,增长7.7%,占全国的比重为10.8%,超过1/10;实际利用外资和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金额513亿美元,同比增长5.5%,占全国的比重是20.4%;实现进出口总额6.2万亿元,同比增长了10.8%,占全国的比重是20.3%。

今年以来,国家级经开区仍然保持稳步增长的态势,在稳外资、稳外贸,进而在稳增长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着力构建国家级经开区开放发展新体制,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带动地区经济发展,针对当前存在的体制机制、产业结构、要素制约等问题,今年5月,国务院又研究出台了关于推进国家级经开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文件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高质量发展为核心目标,以激发对外经济活力为突破口,着力推进国家级经开区开放创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提升对外合作水平,提升经济发展质量。我们简称叫做“三创新两提升”,着力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文件从提升开放型经济质量、赋予更大改革自主权、打造现代产业体系、完善对内对外合作平台功能、加强要素保障和资源集约利用等5个方面提出了22条具体政策措施。

在贯彻落实方面,国务院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国家级经开区的高水平发展。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为此,提前给大家透露一下,近期我们将召开国家级经开区工作会,对文件的贯彻落实进行了具体部署。谢谢大家。

【总台国广记者】:请问,当前在利用外资方面主要存在哪些问题?另外,随着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印发以后,我们将如何贯彻落实提高外资的水平?

【叶威】:谢谢记者朋友。今年以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稳外资的工作部署,商务部开展了广泛深入的调研。总体上看,外商投资企业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市场准入、公平待遇、政策执行、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制定、政府采购等方面。为了回应和解决外商投资企业这些合理诉求,我们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拿出了一批新政策、新举措,并以此为主要内容报请国务院出台了国发23号文。

下一步,按照国发23号文分工要求,商务部首先要发挥牵头部门的作用,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做好贯彻落实的工作。这里我主要介绍一下国发23号文中由商务部承担的五项重点任务贯彻落实考虑。

第一,扩大外资市场准入。进一步完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继续压减全国和自贸试验区的负面清单,尤其是进一步加大自贸试验区开放压力测试力度,并会同有关部门清理负面清单以外对外资的限制。

第二,推进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聚焦市场主体期盼,提出支持自贸试验区进一步扩大开放和创新发展的具体举措,推进相关深层次改革先行先试。推动向自贸试验区下放更多省级经济管理审批权限,激发市场活力。

第三,提升国家级经开区等开放平台引资质量。国发23号文围绕提升开放平台引资质量提出了4项明确要求,商务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第四,加大对外资的招商引资力度。一方面,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国家外商投资服务体系;另一方面,要抓好外商投资领域相关政策宣传解读,了解政策实施的难点、堵点,协助企业用好用足各项政策。同时,也鼓励地方政府制定完善考核激励政策。

第五,加大对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完善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机制,推动各地区建立健全受理机构,完善处理规则,规范处理程序,提高处理效率。谢谢。

本文章摘编自《商务部召开利用外资专题发布会》(2019年11月18日)


EnglishFrançaisРусскийEspañolDeutsch 无障碍浏览

首 页
机构设置
新闻发布
政务公开
政务大厅
互动交流
公共服务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