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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利用外资向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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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坚持积极的利用外资战略,不断创新外资政策和管理体制、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吸收外资快速发展。当前,我国经济正从高速增长走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了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重要任务,并指出“中国开放的大门不会关闭,只会越开越大”。这标志着我国利用外资将进入一个高水平、高质量、全面开放的新时期。

  一、当前利用外资总体呈现稳定健康发展态势

  今年以来,在国际引资竞争日趋激烈、国内综合成本上升较快等不利因素影响下,我国利用外资仍保持了平稳发展,尤其是外资质量不断提高、结构加快优化,对于促进转型升级、新动能成长、区域协调发展都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表明我国利用外资的新优势正加速形成,外资促进政策取得明显成效。今年1-10月全国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26174家,同比增长15.9%;实际使用外资6787亿元,同比增长1.9%。从产业结构来看,今年吸收外资保持了服务业为主,制造业持续增长,高技术制造业和高技术服务业快速增长的态势。从区域结构来看,1-10月中部地区实际使用外资506亿元,同比增长47.9%,增长势头强劲。

  二、推动利用外资高质量发展的主要思路

  当前,虽然我国利用外资面临的国际国内挑战明显增多,但仍处于大有可为的战略机遇期。虽然低成本劳动力、土地、资源等传统优势逐步消失,但新优势正在形成。为进一步提高外资质量和综合效益,提出以下思路建议:

  第一,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提升服务业开放质量。高端服务业开放不足是我国利用外资的短板,目前我国金融、教育、医疗、育幼养老、文化创意、信息技术、专业服务、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研发设计等生产性服务和新兴服务业领域,由于受到股比、准入限制,外资难以进入。应加快放宽上述领域的市场准入,扩大设立外商独资企业的范围,吸引更多外资在我国设立区域总部、研发中心、结算中心、物流分拨中心等。

  第二,延伸加工贸易国内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增值能力。跨国公司在转移制造业之后,相关生产性服务业也逐步跟随性投资,在国内形成全产业链布局,推动加工贸易价值链向高端延伸。同时,外资加工贸易企业作为重要招商资源,可以形成新的外资增量。应加快制定承接加工贸易转移相应的鼓励政策,建立东部地区引导加工贸易转移的补偿机制,有序推动东部地区外资价值链向微笑曲线两端发展。

  第三,发挥跨国公司技术创新优势,强化创新能力开放合作。注重引资与引智、引技、引进新业态、新模式相结合,鼓励内外资企业共同研发攻关,继续发挥外资的技术外溢效应。鼓励外资进入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参与中国制造2025等国家重大战略,在建设数字强国、网络强国、智慧社会中发挥作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鼓励外资开发新技术、转移关键技术。

  第四,提高各类开放平台发展质量,增强优质外资集聚能力。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创新和管理模式创新,推动各类平台由行政管理体制向企业化管理转型,由产业结构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切实建成开放型经济发展的先行区和高水平营商环境的示范区。扩大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的先行先试自主权,加快成功经验的复制推广。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使之成为新一轮开放水平最高的特殊经济功能区。

  第五,着力提升中西部利用外资水平,推动从开放末梢走向开放前沿。目前中西部利用外资仅占全国15%左右,下一阶段,应着力提升中西部地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增强产业、人才、资金、创新的集聚能力。通过沿海港口设立内陆港等方式促进海陆联动、东西互济的开放格局。发挥中西部区域中心城市的开放优势,辐射带动周边地区。

  第六,改革招商引资评估考核体系,建立以创新、集约、绿色发展为导向的考核机制。目前以外资规模为导向的考核目标,既不能适应全球新产业革命和新技术革命发展的需要,也不能适应国内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下一阶段招商引资评估体系重点应把吸引外资与引进核心关键技术、现代化管理、国际化人才等高端要素结合起来。

  第七,深化体制改革,建设法治化、市场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推动以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为重点的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深化商事制度、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统一内外资法律法规,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外资企业信用监管体系,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

  (作者: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信息部副部长、教授 王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