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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不断提升监督执纪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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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举办专兼职纪检干部能力提升系列培训第三场专题讲座


  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准确理解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新内涵新要求,科学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11月13日,商务部机关纪委举办2017年专兼职纪检干部能力提升系列培训第三场专题讲座,邀请中央纪委案件审理室相关负责同志讲解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讲座由机关党委副书记兼机关纪委书记梁艳敏同志主持,商务部直属单位,各商会、协会、学会党组织全体专兼职纪检干部参加。
  中央纪委同志介绍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提出的背景和意义,指出了“四种形态”对监督执纪的重要影响和作用,并着重结合纪检工作实践,对如何把握执纪政策和策略,有效运用“四种形态”进行了详细讲解。辅导报告站位高远、分析透彻、内容丰富、重点突出,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对进一步学习、理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提供了有力指导。
  今年以来,在商务部党组的支持指导下,机关纪委下大力气加强纪检组织建设,制定《商务部基层纪检组织监督执纪工作办法(试行)》、《商务部机关纪委执纪审查主要工作流程图(试行)》作为工作遵循,汇编《商务部纪检干部履职手册》作为履职工作,举办专兼职纪检干部系列培训讲座提升履职能力,约谈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压紧压实监督责任,不断提高纪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水平,为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供了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