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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词: 便利店一刻钟便民生活圈

商务部流通发展司关于公开征求《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推动便利消费和便民服务,商务部流通发展司起草了《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建议请发送至邮箱,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18日。

联系邮箱:luominhui@mofcom.gov.cn

附件: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

商务部流通发展司

2021年3月9日

附件

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指南

为更好指导各地开展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以下简称“便民生活圈”)建设,提高社区商业服务便利化、标准化、数字化、品质化水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特制定本指南。

一、基本概念

(一)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伴随社区商业发展而产生,是以社区居民为服务对象,在步行不超过15分钟的范围内,以满足居民日常生活日常消费和品质消费等为目标,以多业态集聚形成的社区服务商圈。

(二)生活保障类业态。满足社区居民一日三餐、生活必需品、家庭生活服务等基本消费需求的业态,主要包括便民菜店、菜市场、社区生鲜店、社区超市、早餐店、便利店、洗染店、美容美发店、家政服务点、维修点、药店、快递服务站、自助提货柜和再生资源回收点等。

(三)品质提升类业态。满足社区居民休闲、健康、社交、娱乐、购物等个性化、多样化、特色化的更高层次消费需求的业态,主要包括老年人康护所、特色餐饮店、社区食堂、蛋糕烘焙店、社区书房、运动健身房、幼儿托管点、培训教育点、照相文印店、保健养生店、鲜花礼品店、茶艺咖啡馆、宠物服务站等。

(四)社区商业发展形态。城市便民生活圈的商业设施由于历史沿革、地理条件、发展基础等原因,呈现不同的发展形态,主要包括:

组团式社区商业。以一个或多个社区商业综合体、社区购物中心、便民商业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综合性商业设施为核心,零散商业网点为补充,满足社区居民及部分流动消费者生活消费需求的社区商业发展形态。

街坊式社区商业。沿街道以条状形式相对集中配置商业设施,以满足社区居民生活消费需求为主的社区商业发展形态。

分布式社区商业。受用地等客观条件限制,利用分散的社区商业设施建设便民网点的社区商业发展形态。

(五)公益性社区商业设施。基于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责任,由政府出资、国有控股或持股,用于提供满足社区居民基本生活需求的平价或微利商品和服务的流通基础设施。其公益性功能主要体现在增强保障服务居民基本生活、稳定市场价格、加强应急响应等方面。具体目录或清单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

二、建设目标

到2025年,建设一批布局合理、业态齐全、功能完善、智慧便捷、规范有序、服务优质、商居和谐的城市便民生活圈,社区商业便利化、标准化、数字化、品质化水平全面提升,在改善服务基本民生、促进消费升级、畅通城市经济微循环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消费便利程度显著提升,社区商业网点发展与社区人口规模更加匹配,能够满足绝大多数居民就近消费的基本生活需要。

——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社区商业设施配置和服务供给更加规范,管理运营更加专业精细。

——数字化水平不断提高,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在社区商业应用更加深入,社区商业运营更加高效,新型消费潜能加快释放。

——居民生活品质稳步提升,社区商业品牌化、连锁化、特色化建设不断增强,商品和服务供给更加丰富、优质、安全,设施环境持续改善,传统消费加快升级,服务消费比重不断扩大。

三、建设原则

(一)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充分发挥政府规划引导作用,针对社区商业公益属性和微利薄利的特点,完善政策体系,加大公共资源投入。全面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各类社会主体参与投资建设运营,增强社区商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以人为本、保障基本。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优先满足居民最关心最迫切最现实的生活需求,兼顾社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特殊需求,充分体现便民利民惠民的宗旨。

(三)集约建设、商居和谐。盘活存量设施资源,集中建设新增设施,提高设施使用效率,提倡“一点多用、一店多能”,避免大拆大建。营造商居和谐的消费环境,做到商业环境与居住环境相协调,业态发展和居民需求相匹配。

(四)创新驱动、多元发展。充分发挥各类资源和社会力量作用,推动社区商业业态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鼓励特色化、智慧化、体验化发展,提供适合不同社区消费群体的多层次、个性化商品和服务。

四、规划布局要求

(一)加强顶层设计。摸清社区商业网点底数以及社区人口结构、收入水平、消费习惯、消费需求等,结合当地“十四五”发展规划,制定与城市中心商圈建设、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城市更新规划等相衔接的便民生活圈建设专项规划和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

(二)明确配置标准。参照《社区商业设施设置与功能要求》(GB/T37915-2019)等社区商业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地区发展实际和不同社区商业发展形态,因地制宜制定地方性社区商业设施建设标准,明确设置规模、功能要求、配置标准、业态组合等。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得低于10%的要求。统筹考虑当地社区即时配送等在线商业发展水平,做到实体门店配置与在线商业发展相协调。

(三)分类建设布局。根据不同社区情况,分类指导,突出重点。老旧社区要充分利用闲置厂房、仓库、公有物业划拨等方式,重点补齐商业设施短板和提升现有设施水平。新建社区应坚持相对集中建设原则,优先考虑发展组团式社区商业形态,重点建设社区商业综合体、社区购物中心、便民商业中心等,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和同步交付。商业设施配备相对齐全的社区应重点优化调整业态组合,加强新业态引进,拓展商业功能,提升服务水平。

(四)就近科学选址。坚持便利居民的原则,优先选择地理位置适中、交通便利、人流相对集中的区域,可结合社区服务中心、卫生中心、文化中心等公共设施、交通枢纽、沿居住区主要道路布局设置,确保居民步行15分钟可到达。鼓励应用商业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做好人流和需求分析,提高选址的科学性。

(五)协调适应环境。社区商业设施建设应充分考虑周边商业发展基础,实现优势互补、错位发展。规划布局与社区风格、周边环境相协调,有条件的社区商业和住宅尽量相对分离,减少居民生活干扰,实现商业与居民生活和谐发展。

五、业态配置要求

(一)优先配齐生活保障类业态。生活保障类业态在社区居民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各地在便民生活圈建设过程中,应通过引进品牌企业、扩充现有网点功能等方式,优先配齐、配优、配强此类业态。鼓励各地结合发展实际,按照商业性、半公益性、完全公益性的分类,明确不同生活保障类业态的属性,建立公益性社区商业设施目录或清单。推动将部分生活保障类业态纳入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目录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支持目录。

(二)因地制宜发展品质提升类业态。按照社区发展基础和居民消费需求,引进知名品牌连锁企业,渐进式发展品质提升类业态。优先发展对居民生活品质提升最迫切需要的老年人康护、社区食堂、特色餐饮店、运动健身房、书店书吧、幼儿托管等业态。

(三)加快菜市场标准化改造升级。菜市场是社区商业设施的重要组成,是便民生活圈建设的关键着力点,各地要参照商务部印发的《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商办建函[2011]866号),结合不同社区实际,制定高起点的改造提升地方标准,加快推进社区菜市场标准化建设,丰富商品品类、保障食品安全、维持价格稳定、提升管理水平、优化购物环境,鼓励增加配送上门等增值服务,提供更多便民服务,更好满足居民消费需求。

(四)发展品牌连锁便利店。利用社区疏解整治腾退出的闲置资源,吸引品牌连锁便利店企业进入社区开设新店,提供优质便民服务。鼓励其改造提升社区小商店、杂货店、副食店等现有门店,促进居民便利消费提质升级。推动社区便利店延长营业时间,支持开设24小时营业便利店。

(五)构建多层次早餐供应体系。针对社区居民早餐消费需求,推动构建以社区早餐店为主体,以社区食堂、便利店、特色餐饮店、移动早餐车等为补充的多层次早餐供应体系。

(六)积极发展可移动商业设施。充分发挥自助售货机、蔬菜直通车、移动餐饮售卖车等可移动商业零售设施灵活性优势,作为社区商业的有益补充,弥补空间不足带来的社区商业短板。

(七)鼓励“一店多能”。鼓励各类社区商业网点提供多样化便民服务,适度搭载书报经营、打印复印、代扣代缴、代收代发、家政预约、废旧商品和包装箱回收等项目,提高设施使用效率,增加微利业态经营可持续性。

六、管理运营要求

(一)建立多方共商共管机制。探索成立由街道社区、物业公司、主要商户、社区志愿者和居民代表组成的社区商业管理机构或自律组织,参与公共设施规划建设决策,制定并统一实施经营服务标准,统筹品牌引进、业态调整、设施改造、促销活动、人员培训,实现服务规范、商户做大、居民满意的良性循环。

(二)探索多种建设运营模式。鼓励社会力量在利民便民惠民的原则下参与便民生活圈投资建设和招商运营。公益性社区商业设施的建设,要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作用,探索“政府建设、企业运营”、“企业投资、政府补贴”等市场化驱动模式。严格商业设施用途,不得随意改变便民商业设施的用途和性质。

(三)引导商户诚信经营。有条件的社区可建立商户信用等级评价机制,按照信用等级进行分类管理,实施优胜劣汰、奖优罚劣,引导商户提供规范优质的服务。加强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消费欺诈等行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鼓励创建无假货、零侵权社区。

(四)加强社区环境保护。加强对污染排放、私搭乱建和占道经营等现象的管理,保持商业网点整洁有序。对产生生鲜农产品废弃物、餐厨废弃物、经营垃圾等的网点,应实行统一回收、统一运输、统一处置。对洗染、理发、沐浴等用水量较大的,提倡使用节水节能技术和设备。

(五)完善适老化服务。加快新建改造一批充分兼顾老年人及特殊群体生活便利需要的无障碍服务设施,做好老年消费配供、理疗养生等服务,保留现金、银行卡等传统支付方式和面对面人工服务,探索简便易行、符合相关人群特点的服务方式,提高便民服务的“温度”。

(六)优化服务管理。加强商户门店招牌、户外广告、灯光景观等管理,既要避免“千店一面”,又要做到规范有序、整洁美观。鼓励举办形式多样的社区消费节等促销活动。鼓励利用社区法律援助资源,为商户涉法和居民消费纠纷提供服务。

七、服务创新要求

(一)探索平台化集成创新模式。推动便民生活圈各业态联动发展,构建线上与线下互动融合、虚拟与实体互相补充的社区商业综合服务体系。鼓励专业运营主体整合商户资源,通过小程序、APP、综合服务信息平台等,接入购物、餐饮、休闲、文化、养老、家政等线上功能,面向居民提供统一营销推广、订单整合、采购配送等服务,打造社区商业集约式发展生态圈。

(二)鼓励延展拓宽服务模式。鼓励商户提供网订店取、线上下单、配送到家、服务上门等多样化服务,增进商家和谐互动。推广“中央厨房+冷链+餐厅”、“中央厨房+外卖”模式。鼓励商户根据居民多样化、个性化消费需求,创新经营品类,延伸服务链条,提供定制化服务,探索净菜切配加工、共享厨房、社交客厅、亲子体验等新模式,成为城市更新、商业创新的试验田。

(三)规范发展社区电商模式。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均衡发展,鼓励平台为实体店铺提供营销、信息、流量、数字化工具等免费或让利服务,提供集采集配、统仓统配等中台、后台支撑,将实体店铺作为供应链合作的一环,推动“商品通、库存通、数据通、会员通”,帮助店铺实现数字化转型、提质增效降本,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四)推动智能设施广泛应用。推进智能化技术和设施的应用,鼓励智能快递柜、智能冷冻柜、无人值守便利店、自助售货机等智能设施设备和场所建设,推动智能设施全面进驻社区,提高社区智能化水平。

(五)提高品牌连锁化覆盖率。优先引进品牌连锁企业,持续提升社区商业品牌化、连锁化水平,连锁店数量占便民生活圈商业网点总量的比重应在30%以上。支持品牌连锁企业在社区适当位置建设物流中转站点和末端配送站点,开展城市末端统一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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