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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词: 供应链

公示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的通知》(财办建〔2021〕37号)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地方申报和专家评审,现将拟支持的10个省(区、市)名单予以公示:

河北、辽宁、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北、重庆、陕西、新疆。

公示期为2021年5月24日至2021年5月28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我们联系。

联系单位:商务部流通发展司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电 话:010-85093679/010-61965361

传 真:010-85093762/010-61965360

商务部流通发展司

202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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