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整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出口的管理,根据《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暂行管理规定》,五部门决定对现行目录进行调整。
二、主要调整内容
- 新增国家:将美国、墨西哥、加拿大增列入《特定国家(地区)目录》。
- 新增化学品:单独列出针对上述三国的13种易制毒化学品。
三、管理措施
自2025年11月10日起,向美国、墨西哥、加拿大出口附件1第一部分所列化学品的企业,须按《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暂行管理规定》申请许可;向其他国家(地区)出口则无需申请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