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背景
为促进新能源汽车贸易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有关规定,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决定对纯电动乘用车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
适用范围
对仅装有驱动电动机、具有车辆识别代码(VIN码)的其他载人车辆(海关商品编号:8703801090)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
管理措施
- 企业条件:明确申报出口资质的企业条件
- 管理方式:规范出口许可证管理方式
- 申报程序:详细说明申报流程
- 许可证申领与发放:规范许可证申领与发放流程
执行标准
企业条件、管理方式、申报程序、出口许可证申领与发放等,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汽车和摩托车产品出口秩序的通知》(商产发〔2012〕318号)执行。
海关对出口纯电动乘用车的检验以现行有效的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为准。
实施时间: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