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大会新闻发布厅、签约中心使用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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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闻发布厅使用管理办法
为了切实做好第十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的新闻宣传工作,为各成员单位宣传投资环境、新闻发布提供一个良好的服务场所,本届投洽会继续设立新闻发布厅,并制定使用办法如下:
1、新闻发布厅服务功能。该厅主要为大会组委会及各成员单位提供新闻发布、投资环境说明、政策发布等服务。
2、新闻发布厅的管理机构。为确保投洽会新闻发布有序、规范、运作高效,所有新闻发布厅的使用由组委会新闻中心统一管理。
3、新闻发布厅地点和发布使用时间。
(1)新闻发布厅地点:厦门国际会展中心四层402、401;(具体位置详见“展馆1-5层平面图”)
(2)新闻发布厅使用时间:
9月8日上午10:00-12:30;下午2:00-3:30;4:00-5:30;
9月9—11日上午09:00-10:30;11:00-12:30;下午14:00-15:30;16:00-17:30。
4、新闻发布厅服务对象。本届投洽会新闻发布厅的服务对象主要为大会组委会及各成员单位。包括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部分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及国家有关部、委、局、办、协会、商会。
5、新闻发布厅使用管理
(1)由于新闻发布厅场次安排有限,拟于大会期间使用新闻发布厅的各单位应于2005年8月25日前向组委会新闻中心秘书组[中国(厦门)国际投资促进中心推介处]确认是否使用新闻发布厅,具体新闻发布时间原则上按各单位报名先后顺序确定。组委会新闻中心保留对各场新闻发布会场次安排的调配权。
(2)参加新闻发布会人员凭大会有效证件或组委会统一制作的请柬进入展馆及发布厅,请柬将提前寄送到拟召开新闻发布会的单位,各类证件将于各单位报到时发放。
(3)新闻发布会记者邀请工作由组委会新闻中心统一协调安排。
(4)组委会新闻中心原则上对成员单位免收其场地使用费及背景板制作费用,但会展中心相关的配套服务均需按统一标准收取费用。非成员单位使用新闻发布厅需自付所有相关费用。
(5)联系人:组委会新闻中心秘书组龚伟屏小姐
电话:+86-592-2669883传真:+86-592-2669855
备注:拟于大会期间在会展中心以外地点召开新闻发布会的各成员单位和非成员单位(包括各地市政府代表团、大会赞助商机构、其他参会参展团组等)须于2005年8月25日前向组委会新闻中心新闻组(联系人:王艺衍,联系电话:+86-592-5110356;传真:+86-592-5072291)提交召开新闻发布会的具体要求,由组委会新闻中心新闻组统一协调各场会议的时间(地点由各单位自定),以便组委会新闻中心协调安排记者报道各场新闻发布会。
(二)签约中心使用管理办法
1、地点:本届洽谈会在会展中心一楼大堂设立签约中心。
2、时间: 9月8日 14:30-16:30 9月9日—11日 9:00-11:00, 14:30-16:30 (其中11日上午延长半个小时,11:30结束)
3、申请:需要使用签约中心的成员单位可填写“签约中心使用表”(附表二),报送组委会投资贸易部。
4、排序:组委会将按各成员单位报名先后顺序确定使用签约中心的时间顺序。
5、联系人:潘燕榕小姐、唐慧琴小姐;电话:+86-591-87270205/87270203,传真+86-591-87270197。
| 二、洽谈会成果的统计与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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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主办单位、各成员单位和新闻界及时了解洽谈成果,投资贸易部每天将对当日洽谈成果分别进行统计。每日成果统计时间截止在当日14:00(11日截止时间为12:00)。为确保统计工作准确及时,成员单位须派专人专职负责此项工作。未按规定时间要求报送成果的单位,当日成果按“0”统计。每日成果统计由投资贸易部负责。其中《简报》编辑及发送工作由会务部负责,上网由投资贸易部负责。成果发布会定于9月11日下午举行。
| 三、网络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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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洽会会务网(www.chinafair.org.cn):
1997年开通,分中文简体、中文繁体、英文三种版本,通过互联网向全球发布有关投洽会最新筹备动态、境内外最新招商项目、论坛及系列研讨会情况、项目对接会及参会团组、投资商等最新信息,为参展商在线提供展品通关运输、布展须知、展馆规定等资料和服务单位信息,并提供证件的网上办理服务,是您及时、准确了解投洽会最新会务信息的权威平台。
(二)投洽会网上办公室:依托投洽会会务网,为成员单位和参展团组提供新闻发布、文件查询、查阅参会客商资料、报送项目签约和成交意向等服务。
(三)大会期间,在展馆各展厅入口处咨询台设电脑和触摸屏,提供大会信息查询和电子邮件收发等服务。
(四)组委会网络组联系办法:
联 系 人:吴世庆[中国(厦门)国际投资促进中心推介处副处长]
联系电话:+86-592-2669839传真:+86-592-2669855
电子邮箱:ciipc5@chinafair.org.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