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办流通函〔2026〕3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市场监管、体育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商务部等12部门关于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的意见》(商流通函〔2021〕176号)、《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加力推动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扩围升级的通知》(商流通函〔2025〕564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推广全国第三批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经验、开展第三批全域推进先行区试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广全国第三批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经验
2023年8月,商务部等部门联合确定了70个全国第三批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试点地区认真谋划部署,聚焦补齐社区商业网点短板、丰富业态、提升服务,高标准推进建设,加强政策保障,取得阶段性成效,并形成了5方面、38项可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做法(见附件)。
第三批试点地区要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贯穿便民生活圈建设全过程,按照“两年试点、三年推广”的部署要求,在试点基础上,做好三年推广期工作,持续扩大便民生活圈覆盖范围,加快复制推广经验,让更多人民群众受益。对依据分级分类标准完成建设的生活圈,要以适当形式予以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提高工作辨识度,调动基层建设便民生活圈的积极性。其它试点地区要认真学习借鉴,对标先进,取长补短,因地制宜,加快推进便民生活圈建设。相关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经验总结推广,推动实施《一刻钟便民生活圈银发金街运营与评价要求》(T/CGCC 115-2026)、《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童趣乐园运营与评价要求》(T/CGCC 116-2026)2项标准,加强政策集成,调动更多城市建设便民生活圈的积极性。
二、开展第三批全域推进先行区试点申报工作
为加力推动便民生活圈建设扩围升级,科学布局商业设施,提升社区消费便利化、品质化水平,到2030年实现“百城万圈”目标,2026年将继续开展第三批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全域推进先行区试点。
第三批全域推进先行区试点从现有全国试点中择优产生,各省、自治区推荐不超过2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推荐不超过2个区或师(市)。申报城市要在原有全国试点方案基础上,形成先行区试点方案,以正确政绩观为指导,突出任务目标、实施步骤和政策保障,建设要求参照此前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全域推进先行区试点要利用2年左右时间,实现便民生活圈对试点城市主城区和有条件的县城社区全覆盖。请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于2026年6月25日前,将第三批全域推进先行区试点的申报材料(一式2份,含电子版)报商务部。
联系人:商务部流通发展司 罗艺 任宏伟
电话:010-85093763,85093794
传真:010-85093767
附件:全国第三批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地区典型经验做法.xlsx
商务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体育总局办公厅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