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码 | 18002 | 事项类别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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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子项 | 无 | ||
审批依据 |
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在我国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加强管理的通知》(国办发〔 1997 〕 25 号)。 第三条:对展览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实行分级审批管理。 三《在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管理暂行办法》(外经贸政发〔 1998 〕 325 号)。第九条:举办展览面积在1000平方米(指展位总面积)以上的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必须经批准,并实行分级审批。 四《关于重申和明确在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有关规定的通知》(外经贸贸发〔2001〕6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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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对象 | (一)首次举办冠名“中国”等字样的涉外经济技术展览会。 (二)外国机构参与主办的涉外经济技术展览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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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国家级 | ||
审批部门 | 商务部 服贸司 | 共同审批部门 | 无 |
监督电话 | 商务部行政许可统一监督投诉电话:010-12335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收费标准 | 无 | 收费依据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