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99号 公布《2007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已废止】
 【发布单位】商务部 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公告2006年第99号
 【发布日期】2006-12-14
 【实施日期】2007-01-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现发布《2007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见附件),并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2007年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1种,为消耗臭氧层物质,总计10个8位HS编码。
  本目录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2006年进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目录》同时废止。
  附件:2007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
                               商 务 部
                               海关总署
                            二OO六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