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公告2012年第98号 公布《2013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已废止】
【发布单位】商务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
【发布文号】公告2012年第98号
【发布日期】2012-12-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现发布《2013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2012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检总局
2012年12月27日
附件:2013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