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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管理
来源:
类型:摘编
分类:政策
2004-11-22 16:25
商务部公告2004年第66号 公布《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现公布《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第三批),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第三批)
附件:
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
(第三批)
(信息来源:
商务部外贸司子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