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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财政部提供 类型:转载 分类:政策 2007-03-01 1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07年第2号,公布《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06年修订)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发布文号】公告2007年第2号  【发布日期】2007-01-10  【实施日期】2007-03-01   现将《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06年修订)》予以公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06年修订)》自2007年3月1日起执行,即自2007年3月1日起新批准的国内投资项目进口设备一律按照《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06年修订)》执行。   二、2007年3月1日以前批准的国内投资项目,其设备在2008年1月1日前进口的仍按照《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00年修订)》(2002年调整后的)执行;2008年1月1日以后(含1月1日)进口的一律按《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06年修订)》执行。   附件: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06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二○○七年一月十日                            (稿件来源:财政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