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类型:转载 分类:政策 2007-01-30 11:3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184号 关于解除GE公司PG9171E型燃气轮发电机组禁令的公告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公告2006年第184号
【发布日期】2006-12-22
【实施日期】2006-12-22
关于解除GE公司PG9171E型燃气轮发电机组禁令的公告
国家质检总局2006年第146号公告发布后,美国通用电气公司解决了造成PG9171E型燃气轮发电机组安全缺陷的问题,经质检总局组织专家组论证,能够消除再进口发电机组的安全缺陷。
经研究,国家质检总局决定自即日起,解除2006年第146号公告的禁令,各地检验检疫机构恢复办理美国通用电气公司PG9171E型号发电机组的报检手续。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稿件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